今天在博客收藏里看到《中国律师》前主编的文章:《谁是更胜于扁鹊的律师?》,其中提到律师除了是法律之师、规则之师、程序之师外,还有一个很重要但往往被忽略的职能是风险管理师。 常
言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随时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前几天法航飞机失事、罗京英年早逝都是活生
生的例子。但一般人只关注财务风险、人身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对法律风险却感受不深。往往等纠纷发生之后,才想到聘请律师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但有的时候
问题已经十分严重,用医学的语言讲是病入膏肓的状态,这时再有精湛的医术也是回天无力。刘主编在文章里引用了扁鹊神医的例子来比喻是非常贴切的。 “
相传汉代名医扁鹊曾经感叹:很多人只是看到了我将许多人从死亡线上拉回来的风光,殊不知这是下策啊!但现实还往往给了我最高的评价,这是多么不公平啊!我
父亲能够治疗未病之病,却只名传乡邻;我哥哥能够治疗小病之病,也只闻名县郡;我本人只治疗大病之病,却名扬天下。如果能够提前发现隐患,及时治疗,还会
有后来的大病吗?” 其实,充分发挥自己在企业管理、
风险管理、企业内训方面的经验与优势,成为企业家的顾问、参谋,为企业正常运营与发展提供高效、专业、全面的咨询服务,是我发展律师事业的方向与目标,就
象文章中所描述的那样:“能够治疗未病之病的医生才是高明的医生;能够提前预测法律风险并积极提出风险防范办法的律师,必然是高水平的律师。而这种高水平
的律师就是类似于风险管理师那样神奇而有智慧的律师。”这种境界让我心向往之,也督促我更积极地充实自我、完善自我,紧密围绕自己的目标与方向提高自己的
执业能力与水平,在与企业共同进步与成长的过程中实现自我的价值。 PS:巧的是,下午为一家培训公司试讲的课程题目就是《分析客户风险管理需求》,也算是不谋而合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