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牵扯到考核 作为原来的纯粹的按照%分比来核算终端导购员工资似乎已经不太合适了,怎么更好的量化考核指标? 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下面是我一点浅显的看法: 主推型号(利润机型按照成交价3-5%作为提成)但是需要对应的任务考核 其他产品按照2%计提奖励 门店2人的提成平均分配,如果门店3人的按照人均1%计提 应得工资=基础工资+其他补助+提成奖励+超额奖励-违规处罚-其他扣除费用 明细:超额奖励由终端经理提报、违规处罚包括低价销售、周报月报未及时发送等 低价销售处罚:总价差额的30%由导购员承担、20%由终端经理承担、公司承担50%的损失(特殊情况请示终端经理备案后低价销售除外) 周月报处罚:每月未报2次以内10元/次计算、第三次按照50元计算
每月初4日前自行提报月销售报表和工资表,待公司财务审核确认后根据终端经理提报奖罚申请确认件予以结算该月工资,因个人原因造成工资延误,自行承担后果。
此前颁发的提成奖励办法作废,未尽事宜与终端经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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