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案例探讨:该不该开除阿强

[复制链接] 68
回复
7797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09-1-9 14:04: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案例:fficeffice" />

阿强是某公司的员工,去年冒着暴风雨抢救公司的物资,为公司挽回了近20万的损失。公司只口头表扬了阿强的行为,没有物质的奖励。

公司最近经常发生物品盗窃事件,公司因此颁布了“偷窃者一律开除”。有一次保安从阿强的包里翻出了一盏从旧机床拆下的台灯。按照公司的规定,阿强应该被开除。

后来,公司280名员工联名上书给董事长,请求公司不要开除阿强,认为阿强去年为公司挽回了那么大的损失,公司没有物质奖励,所以这次也不应该开除阿强。

如果你是董事长,你开除阿强吗?

笔者在给外蒙古SBS家电连锁电器中高层培训时,所有参加培训的学员都表示不会开除阿强,基于以下几个原因:

1、阿强曾经为公司做出巨大的贡献,公司只有口头表扬,没有物质奖励。功过应该抵消。

2、阿强偷的只是从旧机床拆下的台灯,没有什么价值,无所谓。

3公司280名员工联名上书给董事长,如果开除阿强,员工就会认为老板是不近人情的人,势必会影响员工的向心力。

在给康师傅业务骨干做危机管理培训时,在参加培训的学员中90%的人认为应该开除阿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公司任何人都不能违反公司的规定,制度大于一切。

2、如果公司不开除阿强,当出现第二个阿强、第三个阿强怎么办?如果不开除,公司所制定的制度就是一张废纸;如果开除,员工会认为公司管理不公平,为什么不开除阿强而开除我。

笔者赞同第二种说法,应该开除阿强,制度大于一切,没有制度的管理是混乱的管理,一个企业没有制度化的管理是无法成为大品牌的。

外蒙古的管理更多的是人情管理而非制度管理。在企业初创期人情管理会让员工有巨大的凝聚力,但当企业逐渐成长、进入成熟期时,人情化的管理会成为企业成长的障碍,会使企业陷入巨大的混乱中。这个时候,取而代之的应是制度化的管理,当出现问题时,一切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公司就会有条不紊地向前运营。

在这笔者还要提醒大家注意外蒙古人提出的第三点,就是“如果开除阿强,员工就会认为老板是不近人情的人,势必会影响员工的向心力”。那怎么做才能不影响280名员工的工作士气呢?笔者觉得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阿强被开除后,公司多给一些补偿,毕竟曾经为公司创造过价值,而公司没有给予物质的奖励。

2、阿强被开除后,公司应该给予适当的人性关怀。如果阿强生活没有保障的话,公司应该给予适当的帮助。

这样做既能让制度一如既往的实施下去,又能适当体现公司的人性关怀。但大家知道管理无定式,同样的管理问题,有着不同的解决方法。你有更好的解决方法吗?

69
发表于 2009-2-4 14:22:24 | 只看该作者

让职工决定是否要开除,管理者的责任是完善制度,建立员工对制度的认同和尊重.

68
发表于 2009-2-2 15:15:31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独行的人在2009-1-10 9:59:46的发言:

要我的话 我不会开除啊强。

现在要找一个冒着暴雨抢救公司物资的员工有多么难大家都应该知道吧!

但是也必须要因为阿强的错误让他受到惩罚,最简单的 比如 罚款 陪台灯价值的五倍的钱

深奥点的 比如让阿强在员工大会上做检讨,全体员工投票,超过半数留下阿强。投票就是一个形式。既然员工都想要留下阿强肯定有一般以上投啊强留下。这样做起到了留下阿强的目的。也对其他员工有个交代。

同意此种做法.

67
发表于 2009-2-1 10:23:07 | 只看该作者
还是比较赞同该公司具体采取的方法。
从以人为本的角度来看,尊重了阿强,又教育了阿强。
从公司角度来看,这事必须引起高层足够的重视,采取大规模演讲会的形式,强调了纪律的重要性。
并且以后出现这种情况必须严肃处理。
66
发表于 2009-1-30 10:33:05 | 只看该作者

开除

之前的功,给予对应的赏

之后的过,给予对应的罚

记得一个法律专业的朋友说过,有时候,一件事,要考虑长远的意义

65
发表于 2009-1-30 00:27:00 | 只看该作者

应当开除。

制度一经确立,便具有权威性。只有严格的贯彻制度,才能保证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如果不罚,践踏了制度的权威,为日后公司管理造成隐患。

企业管理,制度管理大于人情管理。但是人情的一面又不可偏废,应当考虑到阿强当初的贡献,给予一定的照顾。

关于服众的问题,应当第一时间将处理意见公布出来,有方向的引导员工认可企业的文化,树立企业的价值观,做到强惩分明。

64
发表于 2009-1-29 13:42:35 |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的观点认为:

首先“开除”一词已经不是很妥当了。正确的说法是因为阿强违反了某公司的相关制度的规定是否根据劳动法25条等规定给予解除劳动关系。用解除劳动关系的说法是比较妥当的。

接下来就要讨论公司规章制度和人情事理博弈的结果了。那么就有了两个结果。阿强走或留的问题了。

如果阿强留下来,那么势必是对规章制度的挑战。那么作为资方会担心将来的很多“阿强”会出来

如果阿强走人,那么势必会给其他员工造成企业没有任何人情味的不利影响。

这个案子有个特殊的前提就是阿强在之前为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另外,他拿走的是报废的台灯。作为国家在处理盗窃案件时也是根据盗窃的数额来,称为结果犯。那么对于阿强的行为并为给公司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我认为阿强留下来对于企业文化和公司只有利处。

作为管理者应该利用阿强的例子来更好的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在情和法之间作好相应的调整,当然阿强的偷盗行为也应该给予一定的处罚。

63
发表于 2009-1-28 13:42:08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本质上反映了企业在人事制度上的缺陷和茫然。缺乏一个明确的考核奖惩制度。开除不开除,首先看公司制度上是否符合开除的标准,如果够得上标准,则坚决开除。当然,按照中国式管理,可在开除后私下补偿以慰员工。

我觉得对阿强,更多的是该奖不奖时候的心理不平衡所致。为了一点小奖,将一个很有责任心的员工置于如此尴尬的余地,似乎更应该开除的是直接领导者!

62
发表于 2009-1-27 17:28:26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公司有一次内训也讨论了这一案例。我们以辩论会的形式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最终仲裁组成员(5人)以一票之优势判“留下阿强”获胜。

    现实的结果是这家公司让阿强留下来了,并在公司内部进行了一场大规模的演讲,由此引发公司的大变革。

61
发表于 2009-1-27 11:31:51 | 只看该作者
公司不给奖励,这是明显的不以人为本的做法。这样的公司,唉。。很多很多。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