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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者
按北京科委、财政局、国税局和地税局的最新通知,凡是想在2008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应于12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到科技部门,否则不能在2008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待遇。时间紧,任务急,请北京的高新企业抓紧作。
北京市国汇律师事务所牛宝辉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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