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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背景】××冶金机械设备制造公司是某大型钢铁集团下的全资子公司,现有从业人员近3000人,机制公司下设14个管理机构、16个生产单元,形成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等一体化的生产经营模式。目前,年销售收入已达到了6亿元以上。
公司主体业务是为炼钢厂设计、生产制造、安装大型炼钢设备,采用的是职能式管理组织结构。伴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企业内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刘总感觉到一直沿袭传统的管理模式已不能跟上企业发展的步伐,必须思考更适合、更有效的管理模式;同时由于薪酬激励制度的僵化而导致技术人员流失、员工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低下等人力资源管理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
【访谈背景】ffice:***arttags" />2008年6月12日,合易公司人力资源咨询顾问应邀来到××冶金机械公司,与刘总就公司的管理模式、人员激励等问题进行了面谈交流,以下是合易咨询顾问与刘总的对话录:
刘总:我们公司的规模目前正处于快速上升阶段。那么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各项管理问题也在不断地涌现出来。这次我们就是想通过与社会上专业机构合作,引进先进的管理思想与理念,理顺内部各项管理流程与管理关系,提高管理效率;尤其是找到一种适合于我们冶金机械制造公司的管理模式。
从以往的经验来看,由我们自己来做这项工作的话,一是不够专业,二是耗时太长,并且效果也难以保证。我们搞企业的最清楚:企业实施管理变革的成本其实是很大的,弄不好反而会产生反面作用。
合易咨询顾问:刘总能否具体谈一下目前公司运营中遇到的关键问题都有哪些?为什么提出要重构管理模式这个设想?
刘总:好的。首先我们想对组织结构进行调整,看是否可以引入项目制这种管理方式。我们的业务特点是大项目订单式生产模式,产品特点是大项目、小批量,多品种。一直以来,是由生产部和生产调度来协调生产,但总感觉各车间、部门条块分割严重,缺乏统一的协调运作。现在是生产方面一有问题,就上报到高层这里,使高层人员整天忙于处理各种协调性的杂事,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考虑公司长期发展问题。实行项目制管理,是否可以有效规避以上问题?
合易咨询顾问:刘总的这个设想非常好。传统集成设备提供商的运营模式一般是这样的:由销售部门洽谈订单,技术部门提供售前技术支持,评估公司现有的生产能力与订单的匹配程度。当合同签定后,就进入工艺部门——采购——生产部——金加工、焊接等车间——组装车间——质量检验——交货——售后服务等一系列环节。在这一庞杂的生产过程中,由于各职能部门、制作车间属条块分割状态,那么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容易引发一系列扯不清的问题,最后就只能把球向上传——问题就抛到刘总您这儿来了。
刘总:那么,如何对这个项目小组进行考核呢?
合易咨询顾问:项目经理和项目小组成员都是由技术部、销售部、质量部的精干人员担任,这样项目小组成员就具有了双重身份,对他们的考核也是实行双向的考核。也就是说,项目组成员所承担的项目之内的工作内容,按项目质量和节点要求进行考核;项目以外的其他工作,由所在部门进行考核。最后,再将两部分考核成绩进行加权叠加。一般来讲,矩阵式管理模式都是这样来处理考核问题。
刘总:我也听过一些项目管理的课程,大多讲的是如何进行项目管理,但却没有讲如何进行项目激励。对于项目小组成员的奖励,是从原有薪酬里切出一块纳入项目考核,还是另外拿出一部分资金进行激励呢?
合易咨询顾问:一般情况下,是以项目奖金的形式对项目小组进行奖励。具体来讲对项目小组的奖励有两个问题要弄清:一个是项目奖金总额的确定;一个是如何将项目奖合理分配到项目小组成员每个人。
首先来看一下奖金总额的确定,主要是根据该项目的工作量(工时)、工作难度、工作质量、交货及时与否等情况来核定。但对于非标产品来讲,工时的估算是一个很棘手的难题。第二个问题:如何核定项目成员在本项目中的贡献大小?单纯根据参与程度核发奖金也不是很合理。
刘总:(非常感兴趣地)您刚才提到的工时核算、项目奖的二次分配这两个难题,确实是说到点子上了。那么根据以往的咨询经验,您认为这个问题应如何解决呢?
合易咨询顾问:我刚才说解决生产过程条块分割的问题最好的方案是实行“项目制+模块式”管理模式,这里再来谈谈“模块式”管理方式。虽然从整体来看,每一个订单都是独一无二的,非标的,但当我们把一个大产品细拆成一个个相对独立的模块时,就会发现拆分到一定程度,这些模块就是标准件,就可以进行标准化管理了。从这个角度来讲,每一个产品都是由不同数量的标准模块组合而成的,就像小孩子玩的积木一样。这样一来,计算项目的总工时就有了一定的依据。
在核算项目成员的个人奖励额度时,我们也可以将整体项目拆成几个相对独立的大阶段,大阶段里又包括几个关键的子过程,然后核定每个大阶段、子过程的奖金总额度,最后再看在这个细分的子过程里,项目成员的参与度、贡献度比例是多少,据此来分配奖励,相对来讲就合理多了。也就是说,先将“大事件”拆成几个相对独立的“小事件”,确定每个“小事件”的奖金,然后再在这个“小事件”里确定“人”的奖金。
刘总:这样来核算是比较精确的。那么实行项目制管理以后,组织结构也应相应发生变化吧?
合易咨询顾问:对,不仅组织结构要做相应调整,对应的工作流程、岗位职责也要相应发生变化,绩效考核、薪酬激励这几个方面也都要随之而调整。
刘总:是啊,这也是我们一直在考虑的问题。冶金机械现在有四五个直属机构,还有下属的二级法人单位,机构比较复杂,流程也比较繁琐,各二级机构之间业务往来频繁,手续周转复杂,我们也是一直想规范一下,提高效率。
借着您刚才谈到的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的话题,我还要再谈谈一直困扰我们的第三个问题:就是关于外聘员工的引进、留用与激励的问题。现在公司内部原国有企业身份的员工越来越少了,外部招聘的员工越来越多,他们逐渐成了生产一线的主力军。但由于集团公司对人才引进方面政策的限制,他们无论做得多么好,也不能成为集团公司的正式员工,在薪酬待遇方面,也与集团公司正式职工有一些差别。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不平衡的心态就会越来越明显,所以这部分人员流动性比较大。而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的确给公司带来了很大的损失。
合易咨询顾问:刘总所说的这种现象,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里比较普遍。由于身份的不同,而造成薪酬待遇的不同引发的问题的确很多。其实我们首先要思考和明确一个问题:我们给员工支付薪酬的依据是什么?是主要依据员工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员工所承担的岗位责任大小,还是主要依据员工的身份、工龄、学历?从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来讲,我们赞成主要根据岗位价值、员工能力、员工业绩、员工所做出的贡献大小来确定其薪酬水平,而不是根据其身份。当然,对于由于历史原因以及集团公司大环境造成的一些现象,我们也要正确面对,采取循序渐进的形式进行解决,以免激化矛盾。
刘总:目前我们对于外聘人员,一律实行计件工资,工资结构不太合理。实际上与本地区其他企业相比,他们的工资并不算低,包括各项保险公司也统一给予交纳。但这部分人思想活跃,想法比较多,与身边的人一比就心理不平衡,并且是一旦有人离职,就会影响一大群人。
合易咨询顾问:薪酬的公平性有两方面:一是外部公平,二是内部公平。相对而言,员工更倾向于关注内部公平性。因为薪酬的满意与否,实际上是员工与同学、同事、朋友等比较而产生的一个相对的结果,如果内部公平性偏低,就很容易导致员工心理失衡。
刚才讲了,一个好的薪酬制度,既要有一个正确的激励导向――激励业绩好能力强的员工,也要兼顾历史原因,平稳过渡。建议对于集团系统内的正式员工,他们所享受的优厚的福利待遇政策保持不变,让他们因此而保持一定的满意度;而对于招聘的员工,则调整薪酬结构,加大激励力度,确实使业绩突出的人员能够得到与付出相匹配的回报。这样他们虽然福利方面不如正式员工,但其业绩得到了公司的肯定与相应回报,其满意度也就提高了。
刘总:是,公司其实在意的不是发多少工资出去,而是怎样下发,才更有激励效果。如果发不好,不仅没有激励作用,反而会使一部分人不满意。
合易咨询顾问:现在有些企业认为:给员工发的钱越多,激励效果就越好;其实这是一种认识上的误区。薪酬的激励作用不在于“发薪”那一刻,应该说激励的开始是从良好的制度设计开始的,而当钱发到员工手里时,恰恰是一轮激励的结束。比如说,当员工知道他做到什么程度,达成了什么目标,就可以获得什么额度的奖励时,他就会为之而努力工作,这时薪酬的激励作用才体现出来。
另外,关于“已成为生产主力军的外聘员工”留、用问题,建议采用“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给这部分技术人员设计一个宽广的职业发展通道和薪酬提升空间,只要技术娴熟,业绩突出、贡献卓越,他甚至有可能拿到比车间主任还要高的薪酬。
刘总:您这个建议很好。关于职称评定与管理,我也发现目前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正式员工一旦评上高级职称,就享受着高级职称的待遇,而跟他这一年里都在做什么没关系。我觉得职称的评定也应是动态的,高级工程师的薪酬待遇就要与他一年中承担的项目数量、项目难度、项目质量挂钩,也要与他解决的工艺、技术难题的情况相关联,这样才合理。
合易咨询顾问:刘总说得非常有道理。对职称的管理一定是动态的,薪酬回报也一定是以“贡献”而不是“身份”论多少,不管是国企员工的身份,还是高级职称的身份,都不应是付薪的理由和依据。
刘总:今天与您交流的非常融洽,在很多方面深受启发!希望能够借助你们走南闯北的咨询实践经验,帮助我们理顺这些问题!
合易咨询顾问:谢谢刘总!
【顾问总结】 作为已在人力资源管理领域摸爬滚打了十几年的咨询顾问,我们非常愿意与各行各业的企业家共同探讨如何管理企业、如何管理管理者、如何管理员工的话题。在交流与探析企业管理问题的过程中,一方面可以将咨询顾问多年的实践经验与企业家们分享,一方面也是咨询顾问向企业学习、向企业家学习的好时机。
本次与刘总的面谈交流,重点谈到了三个问题:一个是集成设备提供商的管理模式问题;二是国有企业员工身份不同、待遇不同问题;三是国有企业的职称管理问题。这几个问题对于国有性质的制造企业,非常具有典型性。
关于“各职能部门与生产单元条块分割严重”的问题,在集成设备提供商型公司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合易顾问建议采取以下解决方案:
关于“国企中员工因身份不同造成待遇不同”问题,合易顾问建议采取以下解决思路:
在薪酬制度设计中,既要考虑通过薪酬结构设计,激励业绩好能力强的外聘员工;也要兼顾历史原因,平稳过渡,保持集团系统内的正式员工享受的福利待遇政策保持不变,使两种身份的员工“各取所需”。
关于国有企业职称管理问题,合易顾问建议采取以下解决思路:
对于技术人员,采用“技术等级管理”办法为技术人员提升宽广的职业发展通道与薪酬提升空间,以实现长期激励效果;对于集团公司统一评聘的正式职称,也要实行动态管理,其薪酬待遇、职称的保留与否与其在聘期所做出的业绩紧密相关。不能一旦评上就高枕无忧,造成核心人力资源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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