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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4 14:19: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老外的官员出问题,轻则退出官场,重则自杀入狱,多少有顾忌。中国古代也有类似情况。一旦被人在道德上抓到把柄,下场总是很惨。

中国不一样,今天黑砖窑,明天去学习,后天就平级复出。而且这个经历有时还能成为“有能力”的象征,就像普通人说“进去过”就很牛B一样。

另一方面。即便老外不搞官员,还能玩企业。如美国经常能爆出天价消费赔偿案。

原本,美国的企业也是漆黑一片,政府就出台损害赔偿政策,而且官方有专门机构帮助消费者诉讼,让企业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后来,美国政府发现一个问题。有些企业宁可赔偿也不改善产品。如一辆车,故障率万分之二。制车企业干脆事前备好那万分之二的赔偿,死人就给。即便这笔钱全给出去,也比改善产品省钱。于是,美国政府又出台了惩罚性赔偿措施,就是那种喝口热水都能陪个几千万的制度。企业不是宁可赔钱也不改善产品嘛,那就干脆直接罚死你。

日本更直接。在日本,搞了老妈都是可以原谅的,但欺骗消费者得切腹。

原本我们的法律工作者也曾提议学习美国的消费者保护制度,但被官员们认为不利于保护民族企业,会影响经济,把法律工作者的提议给否了。结果就成了现在这样,死了人也不过是道歉而已。

这些年我们常说要扩大内需,其实早就有人断言过了,没有消费者保护,内需永远无法启动。我非常认同。

 

该贴来自群组:《家书》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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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8 11:22:26 | 只看该作者
没有消费者保护,内需永远无法启动
顶这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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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7 16:42:15 | 只看该作者
赞同
6
发表于 2008-9-27 16:27:22 | 只看该作者

这估计也是历史遗留问题,那就不好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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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7 13:49:46 | 只看该作者
唉...[em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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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7 13:34:43 | 只看该作者

尾大不掉

板凳
发表于 2008-9-27 10:23:52 | 只看该作者

就像家书200802中《这就是中国》所述

这是制度使然

很多时候问题的处理被打上了灰色的烙印

可能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中国特色

沙发
发表于 2008-9-26 22:00:05 | 只看该作者

有亲戚在国外,偶尔聊起腐败贪污,也是感慨颇多.包括藏独以及以前的一些内容.的确感觉国内的制度缺乏闭合性,有很多漏洞可以去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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