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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八维空间法则助你成功实现品牌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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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30 11:48: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领导行业超前法则——与其诉求你的产品比人家好,不如抢占行业先机,成为领导者,先者生存勿庸置疑是个营销攻略的秘诀
  
  当我们问到:美国的总统是谁?众多的人会异口同声的说:布什。当我们问:美国的国防部长是谁?我们发现,知道的人不多。由此可见,第一比优秀更重要。
  
  很多人认为,营销的根本问题在于说服消费者自己的产品或服务比别人好。不对!任何行业的领导者都是第一个进入消费者心智的品牌。第一品牌得以保持领导地位的一个原因是,它的品牌名经常因其领导地位而成为行为品类名。
  
  如果成功的秘诀在于第一个进入消费者心智,那么大多公司采取的又是什么策略呢——“更好的产品”策略。新近谈爆管理界的策略是“定点赶超”,以行业中的领导品牌为标准,以其衡量你的产品。这是所谓的“全面优质管理方法”的一个基本要素,被标榜为“最具竞争力的策略”。遗憾的是,“定点赶超”策略并没有发生神奇功效。不论现实怎样,人们首先已经在心智中认定第一品牌是最高级的,比较级全属徒劳。
  
  品类集中领先法则——如果无法抢先某个产品类别,考虑创新一个全新的品类,创新性的横向营销思维是纵向性思维的突破性补缺
  
  如果你没有第一个独占消费者的心智,不要紧,我们还有品类法则——如果在这个品类里做不到第一,那就建立一个能够做第一的品类。
  
  很多IT公司都是凭这一简单法则一夜功成名就:创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新品类,新产品。
  
  建立新产品的时候,你要问自己的第一个问题不是“它怎么才比竞品好”,而是“这个新产品能在哪个品类做第一”。
  
  这看来有悖于传统“品牌主导”的营销思考方式——怎样使消费者更偏爱我的品牌?忘记品牌、考虑品类吧,营销者一说到品牌层面,消费者就敌意顿生,人人都极力维护自己使用的品牌,觉得还是它最好。但如果从品类切入,消费者的心胸总是为你敞开的。人们总是喜欢新鲜的东西,很少人会去在意谁是更好。
  
  消费者心智占位法则——与其第一个进入市场,不如第一个进入消费者脑海,每个消费者最能记住的同一品类的第一个品牌记忆点
  
  心智法则对它进行了引申——第一个进入心智,远胜于第一个进入市场。营销的精髓正在于第一个占领人们心智,第一个进入市场之所以重要,也是因为它可以用来第一个抢占消费者的心智。有成千上万的准企业家被这条法则绊倒,有人相信他们有一个足以颠覆行业的概念,但问题是要做到第一个把它推入人们的心智。
  
  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第一个生产果冻的并不是喜之郎;第一个生产洗衣机的并不是海尔;第一个推广保健功能产品的并不是脑白金;第一个进入IT的并不是阿里巴巴。。。。。。等等现象。
  
  解决这个问题的传统方法是钱,但如果以开放的心智来操作营销,即使钱不多也够你走很长一段路了。
  
  品牌深化认知法则——营销运作并非一场产品战,而是一场认知战,光有认知还不够,要认可,更需要认同,最需要消费者的忠诚。
  
  接下来是认知法则——营销是认知之战,而并非只是产品之战。所以,谁能获得消费者的心智在市场上会取得优先权。
  
  营销人士通常都有一个思维定式——市场调查为先、“获取事实”。他们把形势解来剖去,确认真理站在他们这边,然后信心百倍地开往市场。他们自信拥有最好的产品,而最好的也将笑到最后。
  
  没有客观的现实,也没有事实可言。一句话,世界是并不存在最好的产品。在营销世界里,惟一的存在就是消费者的心智,认知就是现实,就是一切,其他都是废话。本田的汽车在美国是领导者之一,而在日本它连边也沾不上。日本的本田和美国的本田有什么不同?产品是一样的,不一样的是两国消费者的心智认知——在美国,日本的HONDA代表的是汽车品牌,而在日本它代表的是摩托车。

作者:zy出处:it商网

沙发
发表于 2008-7-1 17:23:14 | 只看该作者

我近期也在想怎么做房地产的品牌,也有很多成功地产企业的模式资料,但我很难使其运用的我所在的企业中,新的模式又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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