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截至2008年4月30日,在披露年度报告的221家中小板公司中,共有195家公司披露了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占披露年度报告公司总数比例88.24%,204家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建立健全情况和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占披露年度报告公司总数比例92.31%。另有84家公司主动披露了200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占披露年度报告公司总数比例达38.01%,其中有54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鉴证意见,从侧面反映了中小板公司对内部控制及其披露的高度重视。
在对2007年中小板上市公司年报所披露的内控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深交所报告称,中小板公司在内控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披露方面,仍有26家公司未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占披露年度报告公司总数比例11.76%。而从审计委员会履职的实际情况来看,仍有部分审计委员会委员充当“花瓶”委员,未能勤勉尽责,及时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
二是在内部控制建立健全情况披露方面,有17家公司未披露内部控制建立健全情况,占披露年度报告公司总数比例7.69%。另外,中小板公司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上差异较大,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主要存在披露流于形式,信息含量较低;倾向于披露对公司有利的内部控制信息。部分公司对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未能真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与控股子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较少;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相关内部制度的执行情况披露不足。
三是在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披露方面,部分公司未能充分披露内部审计部门人员配备的具体情况,对于工作职能以及工作成效等信息披露较为简单,未能针对定期报告审计工作、对控股子公司的审计工作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中重点关注的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重大事项所开展的审计工作进行充分披露。
四是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方面,部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篇幅较长,重点不突出,对于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避重就轻;个别公司在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时,评价范围较窄,无法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情况。
报告建议,为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信息的有效性,建议加强内部控制披露的标准化建设,适当采取表格形式,将重要内容以表格形式固化,并增加公司对《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重要条款执行和落实情况的披露。同时,建议制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格式指引,进一步规范自我评价报告的形式与内容,提高信息有效性,降低信息使用者的成本。对于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但未如实披露或审计委员会委员未能勤勉尽责的公司,应加大追究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
欢迎光临 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http://bbs.21manager.com.cn/)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