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新手向大侠们请教:
公司是本月刚注册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员工有的从去年11月就开始工作了的,大部分都是今年刚进来的新员工,签的合同都是国外母公司的英文版的合同。
请教,这月公司成立后,是不是应该跟所有员工重新签一下劳动合同?我是下载了08年的新版合同范本,想就这么签了,但是劳动期限怎么定呢?公司本月成立的,时间应该从本月开始,但员工以前工作的那几个月呢?就不计了?再说如果劳动时间从本月开始,那有些人今年年底劳动合同应该结束了的,一年的合同期就顺延到了明年四月份了,不是多给了员工好几个月?
如果另行定立时间,不规定一年的合同期了,原来合同几月份结束的,新合同也定几月份结束,那会不会以前的英文版合同算一次固定期限合同,现在几个月的新合同又算一次固定期限合同,再接下来签,只能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了呢?
好头疼啊~~~~~
该贴来自群组:人力资源&管理这点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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