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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HR实战5大手法(偏方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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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9 11:05: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劳动合同法》已经生效实施,一种开放的环境,一种规范的体制,一种有意义的习惯,将促使中国HR春天的到来(特别是中小型企业的HR).俗话说,一招鲜,吃遍天,对于HR工作而言,几招简单的招式,也许真的能够解除你的工作烦恼,改变您的工作效率。
1、呼吁全中国HR在面试的时候要问及上家单位的人力资源部经理的姓名,一来可以测验其履历的真实性,二来逐步建立加强HR在员工心目中的印象:原来HR这么重要。
2、呼吁全中国hr都把《入职履历表》修改一下,上面增加人力资源部经理姓名、电话,这样会逐步建立一种背景调查习惯,对员工形成一种心理约束,事实将进一步证明:原来HR有一定的战略战术地位。
3、呼吁全中国HR在新员工提供入职材料时,一定要求提供上家单位的《离职证明》,一般会避免恶性离职员工的加盟,可以适当避免劳动纠纷,进一步规范公民的跳槽行为。如此反复,长期以往就会醒悟:HR功不可没,促进了新中国的和谐! 
4、呼吁全中国HR建立私人版《离职员工信用档案》,对恶意离职或有卑劣行径的员工记录在案,在同城同行圈里交流的时候,积极互相私下打听,对HR录用决策大有裨益,对中国信用度建设也有积极促进作用!
5、呼吁全中国HR一定要把此贴转发、执行!若干年后就会发现:看这个帖子,实惠!做HR,绝对不忽悠!
22
发表于 2009-3-13 10:57:41 | 只看该作者

思路有点意思,还有一点我们可以结识很多的人力资源经理,这是不小的收获啊

21
发表于 2009-3-10 13:20:04 | 只看该作者
很不错的思维角度,不错不错!!!
ysp
20
发表于 2009-3-9 17:44:53 | 只看该作者
不错,有一定的道理。
ysp
19
发表于 2009-3-9 17:43:19 | 只看该作者

说的有一定道理,以前入职表的证明人是一个部门的,提倡写人力资源部的好呀。

18
发表于 2008-5-18 20:31:24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
17
发表于 2008-5-18 17:31:48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一下[em01]
16
发表于 2008-5-16 12:07:45 | 只看该作者
再加一点,以上五条,可能会增加HR的暗箱操作!那时候,是得不偿失!
15
发表于 2008-5-16 12:06:20 | 只看该作者

真正的偏方,有后遗证!

第一条,对于离职人员,我不清楚有那个人事资源经理会在下家公司打电话问时,会说好话!除于是你的铁哥们!

第三条,离职证明,限制了员工的流失,对于人才来说,也是一种约束,但是如果你又提供不了相对好的环境,你就等着对方反水吧!

个人偏见,欢迎大家拍砖!

14
发表于 2008-5-14 15:27:51 | 只看该作者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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