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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生命,一种独特的联系形式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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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 09:38: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关于“生命是什么”的已有理解简述
有这样一个故事[1]:
据说,有一天,一位幼儿园教师带领一群到一个实验室里参观,向他们说明构成一个人身体的物质。“这是从前一个名字叫弗兰克的人的全部物质”。这些东西装在一排贴着标签.排列整齐的密封瓶子里。幼儿园教师指着标签念道:
能够装满一只10加仑圆桶的水。
可以做7块肥皂的脂肪。
可以做9000支铅笔的碳。
可以做2000根火柴的磷。
可以打2支钉子的铁。
能够粉刷一个鸡窝的石灰。
少量的镁和硫磺。
“啊!真是不可思议!”一个孩子听完后说,“但是,弗兰克在哪儿呢?”
是啊,弗兰克在哪儿呢?那个生命在哪儿呢?换言之,生命是什么呢?
也许因为要回答这个问题太难的缘故,所以在似乎没有什么不可以分析与说明的今天,人们却不太愿意谈论这个问题。“生物学家往往感到这个问题太‘哲学’,因而把它当作是一个哲学问题,而不是一个科学问题。而另一方面,哲学家们可能感到这个问题太‘科学’,因此把它主要当作一个科学问题,而不是一个哲学问题。” [2]因为似乎都“不是自己的问题”,于是,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实

际上在有意或无意中被忽略,被搁置。于是,关于这方面的认识,尽管在分子生物学革命之后的现在,在生命科学炙手可热的今天,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没有多大的实质性的进展。
目前对于生命的认识,专门研究生命的科学——生物学是这样看的:“至今也没有一个为大多数科学家所接受的关于生命的定义。目前有可能的是从错综复杂的生命现象中提出生物的一些基本特性,即生命的属性。”[3]意即现在主要只有从“生命现象”中找出一二来描述关于什么是生命,在权且用一些性质定理去充当判定定理。如:“细胞是生物基本组成单位;新陈代谢、生长和运动是生命的本能;生命通过繁殖而延续,DNA是生物遗传的基本物质;生物具有个体发育和进化的历史;生物对环境具有适应性。具有以上共同特征的物质存在形式是生命。”[4]生命,具有“化学成分的同一性;严整有序的结构;新陈代谢;生长、发育和繁殖;应激性和恒定性;遗传、变异和进化;适应”等特征。[5]以及“严整复杂的结构;新陈代谢;生长发育和繁殖;遗传变异和进化;感应性、适应性和运动”。[6] “生命——生物体特有的现象。生命是一个动态过程。归纳现有各种生物的表现,可以认为生命现象包括下述特征:都有蛋白质和核酸,并以细胞为基本结构单位;生物体的高度有序结构是建立在动态的新陈代谢的基础上,生物必须不断吸收营养、消耗能量、更新自我才能生存;生物在个体存在期间表现出生长、发育等现,能对外界的有效刺激做出反应,并且有一定的适应环境的能力;生物能繁殖,子代与亲代相似但又有变异,可能比亲代具有更强的适应力;生物的自选择与进化特征。”[7]
这些关于生命的描述,本质性与一般性不分,不是在整体把握下的具体分析,确实难有层次与系统可言,不能为我们形成一幅清晰的总图画。但越是困难的话题,越有讨论的必要。如果每次讨论哪怕有一点点进展,长期积累就有大的进展了。但愿以下的讨论有一点点、哪怕是微不足道的进展。
二、在现有基础上的意义拓进
(一)生命具有实体存在与联系存在形式
上面这些描述,虽然不能直接有效的、完整而概括的解释生命,或者说不能清晰的概括出关于生命的充分而必要条件,但却提供给我们相当丰富的关于生命的信息。我们至少已经能够从中概括出生命最重要的两个方面的本质特征:一是生命具有实体存在形式,生命形式概括着一些具体存在内容。如上面的“DNA”、“蛋白质和核酸”、“基本结构单位”、“严整有序的结构”等。二是生命不但具有实体存在形式,还以过程(或联系、反映)形式存在,不但具有构成形式,也是一个联系存在形式。如上面说到的“新陈代谢”、“生长和运动”、“繁殖”、“发育和进化”、“反应”、“生命是一个动态过程”等都可以从联系形式的方向去理解。
由此看来,生命,在所有存在中,是一种具有独特的实体存在的存在形式,也是一种独特的联系形式的存在。
从联系形式上说,生命存在的独特性还不在于是一种联系形式的存在,非生命类存在也有联系形式的存在。其独特性在哪里呢?综合关于生命的已有知识可以看到:这种存在与其他存在相比,具有本体来源方面、本体构成实质与过程(即与其他存在之间的联系)方面、以及过程中体现出的属性特征等方面的独特性。于是,我们可以从这些方面去具体把握生命的同质性及与非生命存在之间的差异性,以此达到对生命本质特征的一定把握:生命,就是其基本结构来源(不是起源)于前代复制的、构成元素被概括在以细胞为基本结构单位(听说病毒不是,那它怎么会有体的边界和机能?)的有机系统(直至独立的体)中的、本体部分具有自组织特征的一种联系形式的存在。
在这里,生命是以如下方面的特征与其它存在区分开来的:在构成实质方面,生命本体系统(一种存在实体)的基本结构来源于复制,而其它存在实体的基本结构来源于存在形态的转换或制造;生命本体的构成元素是被概括在以细胞为基本结构单位的系统中的,而其它实体存在构成元素被概括在以分子为基本结构单位的结构中。在过程实质方面,生命是指以由细胞构建的独立完整的体的形态存在、有自组织特征的有机系统(本体)与环境之间的联系;而其他联系形式中,其联系中的实体系统(如果是系统的话)或者不是由细胞构建的有机系统,及与其他存在的联系也不具自组织性,或者虽然是由细胞构建的有机系统,但不是独立完整的体的形态存在(如动物的消化系统)。生命,就是一种以细胞为基本结构单位的、以体的形式独立的有机系统与环境(系统之外的事物)之间建立起来的自组织式的联系。生命具有构成实质,更是一种过程实质或联系形式的存在。
(二)生命、生命体、有机体之间的区分
要较好的理解与把握生命概念的意义,我们还要把“生命”与“生命体”区分开来,以及把处于联系形式的生命体与脱离了联系形式的有机体区分开来。生命与生命体是不同的两个对象事物,生命体是指一种以实体形式存在于生命这种联系形式之中的有机体,而生命,则是指有机体与存在环境建立起的一种联系形式的存在。当然,生命这种联系形式的存在里边包含有机体这种实体存在,但生命体这种实体存在里面无法包含比自己更上一个层次的联系形式存在。所以,当我们用“人”这个概念只是在指称一种实体性的存在的时候,这个“人”的概念是不能与我们现在的“生命”概念划等号的。有处在联系形式上的有机实体(生命体)存在,也有脱离联系形式的有机体存在。处于联系形式的生命体具有生命意义,所以“生命”这一概念,也可以用来指称这种生命体,或处于联系形式中的生命体也可以用来指代生命。但指代和等于是两回事。海德格尔极力要我们区分存在与存在者之不同,不知他是不是在极力强调生命与处于生命状态的生命体之不同。
脱离联系形式的有机体,就不具有生命意义了,所以这种有机体,就不能用“生命”概念去指称,或者反过来说,也就不能再用生命概念去指称这种有机体。菜篮子里的一棵棵新鲜蔬菜、被屠宰的猪羊等就是那种脱离联系形式的有机体。
由于以往我们一直是一种实体哲学观点,认为生命就是生命体,生命体就是生命,现在从习惯上也难以分开来称谓,就如我们仍然习惯性的说着“太阳从东方升起来”一样。所以本文在以下的讨论中,有时候也因为习惯性而难以清楚的将两个概念分开用。这种不够清晰之处,请大家明鉴。但我们特别慎用“有机体”这个概念。所以这里要特别申明:本文所说的生命体,都是处于联系形式的生命体,不包括脱离联系形式的有机体。所以,为了将处于联系形式的生命体与脱离联系形式的有机体相区别,有时候,我们宁愿将处于联系形式的生命体称为生命本体。
(三)定义生命有利于内在性讨论人的发展问题
如果我们想要讨论人的发展问题,要内在性的讨论,要在关于人生命的质量及生命内在质量、生命质量的发展变化的具体事件等问题面前有实质性进展,似乎只能从什么是生命开始。因为人是生命,人的发展是生命意义上的事件,是生命内在实实在在的具体事件。我们要具体理解与把握人的发展,就必须去解读人生命,分析人生命内在。而要解读人生命,就必须对生命的实质有一定的理解与把握。讨论人生命内在质量等问题不解读生命就难有进展,就不知道问题怎样具体展开。
定义生命,就是对生命概括性的理解与把握。以往我们对生命(确切的说主要是各类生命体甚至是有机体)的认识,分析得非常深入、精细,但由于缺乏一个有利的角度,就缺乏有效整合的手段,就缺少更有效的综合,所以“即使我们有了构成细胞(生命)的所有化合物的知识,也还不能清楚的解释生命现象。”[8] 当然也包括难以解释人生命。“有些生物学家声称自己关于生命的直觉的概念对于研究生物现象已经足够,没有清晰明白的生命概念,不会对生物的结构、功能、进化等方面的研究产生任何不良影响。”“生物学家不需要持续不断的思考生命是什么,并且,大多数生物学的著作甚至不需要使用生命这个概念。”[9]这话可能没错,但必须是在这样的条件下:这些生物学家只研究生命的某些部分,不进行整体性研究;只研究植物和动物类生命,不研究人类生命,或者他们所说的生物学就是植物学 + 动物学,不包含人类生命学;或者他们即使也研究人,但只研究人生命本体构成中的某些问题,至少不讨论人的发展吧。不然,按照他们的说法,这些生物学家在分析人的内在本质特征、人生命内在质量、人的内在性发展等方面是不会有什么困难的,而事实却是至今没有人在这方面有实质上的进展
[em03]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 09:39:51 | 只看该作者
四、生命过程实质的进一步分析
前面我们说道:生命,不仅仅只是指一种构成,更是指一种过程;不仅仅是具有独特的构成形式的存在,也是一种独特的联系形式的存在。生命形式以生命本体与环境之间的特定的联系形式存在,这种联系的结束就是生命的结束。生命存在问题和生命体与环境的特定联系问题同在。联系也就是过程。生命的这种过程实质或联系性实质具有相当丰富的具体含义。
(一)反映——生命的存在形式
平时我们所看到的生命,是一个独立存在的有机体,但一个独立存在的有机体有时并不是生命。——你能说动物被宰杀后就不是有机体了吗?就不是独立存在吗?但我们却说它不再是生命。只有以反映的形式独立存在的有机体才具有生命意义。我们可以这样去看动物被宰杀后的情况——被我们结束的不是有机体,而是那种独立存在的有机结构关于存在环境的一种独特的反映过程、或一种独特的联系形式,或者被我们结束的就是那种生命内在与环境之间所建立起的独特的联系。我们并没有去抽出鱼体内的水,只是让它离开了水;我们并没有抽取鸡体内的空气,杀鸡时捏着鸡脖子只是隔断了外界的空气。——我们终止了一种过程形式的存在,好像并没有终止构成形式的存在,而我们却终止了生命。甚至可以说,任何生命的终止的实际意义都是一种特定联系方式的终止。目前找不到反例。即使我们有什么方法在瞬间能让生命体不存在,这样生命也就消失,但仍然可以验证:特定的联系方式的中断先于实体的消失,生命是在特定的联系方式中断时就同时消失了的。
这足以说明生命并非仅仅只具有构成的形式,还以过程或联系的形式存在。或者说,生命,根本就是一种特定的联系形式的存在。一种特定的联系形式的建立及持续,就是一种生命形式的存在,某种特定的联系形式的结束就是某种生命的结束。这还不能说明生命是一种独特的联系形式的存在吗?不需要专门的实验证明,不需要统计——生物界每时每刻都在“做着重复的实验”,只要用我们的经验去检验就可以了。如果你说是其他形式的存在,用这样的命题去试一试,根再据我们的经验去检验一下,能成立吗?我们甚至有理由认为,当拉什说“生命的本质是一个变化、发展的持续性活动”时,[12]当多伊恩.法默和白林说“生命是时空中的一种模式,而不是特殊的物质客体”[13]时,似乎就是想表达这样一种观点:生命是一种联系形式的存在。只不知他们是否这样如此明确的提出?作过上面那种分析论证没有?
从联系的角度、过程的角度、反映的角度看,各种生命现象就容易解释了。生命的诞生是什么意思?就是一种新的独特的联系方式的建立,而不是体的意义上的诞生。例如种子发芽,子宫里的受精卵。死亡是什么意思?就是作为独立与完整的生命体与环境之间建立起的那种独特的联系方式的结束,就是生命内质所具有的性状水平不能再维系之前所建立起来的与环境之间的独特联系。病毒感染体细胞是什么意思?就是病毒这种生命的一般联系形式的条件具备,一般联系形式得以建立。水不能代表鱼儿的生命,但鱼儿离开了水,就不再是生命,为什么?——因为这种有机反映系统与环境的独特联系被中断。血不能涵盖人的生命,空气不能涵盖人的生命,但人体内的血流失到一定量,人就不再是生命,闭上几分钟的气,人就不再是生命,为什么?——因为这种反映系统与环境的独特联系方式被中断。夭折是什么意思?——就是那种独特的联系的一般过程没有成功建立起来。同类是什么意思?——就是联系方式属于一种类型,这种联系既有类的同质性,又与其他类型存在着本质性的区别。种子是什么意思?一颗正要被我们炒制的松籽和黄山上那棵迎客松是有同样意义的同种生命,只是它现在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存在。休眠是什么意思?是其特定的联系过程信息弱到通过自控机制调整到我们难以觉察的程度了。生物多样性是什么意思?就是指生命系统与环境之间建立起来的联系方式的各种独特方式。物种的延续是什么意思?就是某种独特的联系方式的延续。物种灭绝是什么意思?就是某种独特的联系方式再也不存在。等等。抓住了生命的这一过程性特征或联系性本质,关于生命的许多难以理解的现象就容易理解了。这也说明我们关于“生命是一种联系形式的存在”的描述与生命存在的实际情况是比较一致的,或者说比以往的理解与描述更接近生命存在的实际情况。
前面所举的那些生物学术著作中,用来描述生命特征的大量词语,如新陈代谢、生长、运动、繁殖、遗传、发育、进化、应激、变异、感应等等,也可以说无不是对生命的过程本质或联系性本质特征的一种描述。
本文中的“反映”概念用来指称这样一种事实:概括着内在结构和基本构成因素、概括着特定的质与性的、以体的形式独立存在的那种有机系统(生命体)与存在环境之间的所有联系,且联系中有环境因素转化为被生命结构概括着的基本构成因素(如环境中的水转化成为生命构成的水),有被结构概括着的构成因素转化为环境因素,于是一直处于自构建(自组织)状态。本书中的这个概念大于认识论意义的“反映”概念。当然,反映是侧重于“独立的有机系统”角度的说法,所以我们可以说“生命本体对环境的反映”之类的话,而不能说“环境对生命本体的反映”。这里用“反映”一词而不用物理反应、化学反应中的“反应”来体现生命过程的自组织性特征。
生命内在所概括的机能系统在不断对环境作出反映。有时是部分机能系统参加反映(如人或动物熟睡状态下),有时是整个生命所概括的机能系统都参与反映。但不存在没有内在机能系统参与反映的生命体。生命内在如果没有具有生命意义的机能系统参与对环境的反映了,生命就不存在了。所以,生命是和反映联系在一起的,反映,也就是生命在生存环境中的存在形式。当代机体论关于“生命从其开始至终止,有机体一直同周围变化着的环境发生交互作用”[14]的论述里也体现了这种思想。
(二)生命即反映过程
生命,这种以各种有机个体的反映形式的存在,一个个具体的联系,有的存在一瞬间,有的存在几千年。但不管存在的时间长短,都叫生命过程,都是生命体与环境之间的联系过程。生命体一经被复制出来(未来说不准,但我们现在所研究的、现在一切存在的生命都来自于已有生命的复制,包括克隆,所以这里不想用“诞生”一词),我们所能看到的生命体与环境之间的独特联系方式就开始建立起来了,生命体整体所概括的内在反映机制对环境的反映就开始了。反映继续,生命也就继续存在和发展变化。生命消失之日,也即生命形式的反映结束之时。所以,生命就是反映,生命过程就是反映过程,反映过程就是生命本题系统与生存发展环境之间的联系过程,生命的全过程就是一个生命层次的机能系统关于环境的反映过程。前面所举的那些专业学术著作中,用来描述生命特征的大量词语,如新陈代谢、生长、运动、发育、进化、变异、应激性、恒定性、感应性、适应性等等,也无不是一种关于反映或者生命所具有的反映特征的一定描述。
前面我们说到,从生命体的角度看,生命过程,反映过程,也就是一个具有自组织特征的过程。生命体的自组织过程不仅仅指具体物质类构成因素及结构方面,还包括有抽象类构成因素、及其有抽象类构成因素参与构建的机制等参与的自组织过程。跟前面所讲的道理一样,如果把生命体的自组织过程仅仅看着是具体物质类构成因素及结构方面的自组织过程,那么我们的生命概念就将其他动物和人等生命排斥在外,但我们常常又在用这种排斥了一部分生命类的生命概念来指称所有生命。于是概念意义与实际情况之间在这里就又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
生命是一种独特的联系形式的存在,这种联系形式中的生命体总是在一种联系状态上的存在,一种反映状态的存在,生命体内质的独特性决定了生命与环境的联系的独特性,决定了反映的独特性。反过来,我们也可以从生命与环境的联系的独特性、反映的独特性的角度去理解与把握生命内质的独特性,以及从生命体与环境的联系状况的发展变化去理解与把握生命内质方面的发展变化。
(三)过程实质的其它含义
生命的过程实质还有如下一些含义:从环境角度看,生命过程还是一个环境因素对生命内质构成(包括构成内容和性状)的影响过程;从生命自身与环境的交互性来看,生命过程也是一个生命内在构成因素与环境因素相互转换过程,及生命与环境的相互作用过程;从生命自身的构成、状况、这些状况的外显及与环境的联系等方面看,生命过程何不是一个变化发展过程?——生命构成内容在发生变化,内容的性状在发生变化,以及生命与环境之间的联系内容及状况、或者这些内容及其性状的外显发生着变化。等等。这些,都是我们理解人的发展变化的基础工具。
没有实体的存在,就没有具体的过程,就没有具体的生命;不是以独立的有机系统的反映形式的实体存在,或者说不是反映形式或联系形式的有机存在,也不是生命。汽车熄了火后还是汽车,人“熄了火”就不再是生命。生命,是实体存在与联系存在形式的统一。彻底一点说,生命其实首先是一种联系形式的存在。关于“生命是一种联系形式的存在”,不需要高度精密仪器设备就能发现与证明,一般人的能发现与证明,且属于一经提出就会明白过来的那一类问题。当今哲学界有一种观点认为一切存在根本上就是一种关系形式的存在,我们看到的实体只是关系的扭结,关系先于关系者。[15]罗嘉昌研究员在其1996年出版的著作中就明确主张人类哲学思想应该“向非实体主义转向”。[16]其它存在是否应该视为联系形式的存在本人不敢妄断,但我们现在看生命真应该转向了。平常我们看到的生命(包括在显微镜下看到的)是一个个生命实体,看到的是一棵棵树在长枝叶,一尾尾鱼儿在水里游动,一个个人在活动,不在意空气、水、各种营养物这样的生命存在形式中的要素,不在意或者忽略我们所看到的“体”与这些要素之间的那种联系的存在,“看不到关系之原初性”。[17]但是,当我们将眼睛与大脑结合起来看时,这种关系的原初性确实存在。我们对生命的看法,还真得来一个180度的大转弯。生存哲学或过程哲学已经要求我们把对生命、对人的看法从静态的实体存在转向生存状态的实体,转向过程中的实体。现在看来,这还不够彻底,不够鲜明。现在我们应该明确的这样看:生命,人,根本上就是一种联系形式的存在。我们理解与把握生命,应该从生命是一种联系形式的存在这样的哲学角度出发,建立“生命首先就是一种联系”的观点,放弃以往那种“生命首先是一种实体存在、然后才去看待这种存在与环境之间的联系”的观点。这种视角,甚至对于我们探索生命的起源及生命的制造等问题,似乎也是非常有益的。可以预言:如果这样去看待生命及人、人的发展等问题,将新的理解向人才学、人口学、社会发展学等方向延伸,我们将获得崭新的进展。[18]
注释:
[1]王川. 方经典教育学说——从苏格拉底到蒙古梭利[M].四川人民出版社,中国成都,2000,4
[2][9][13]李建会.生命是什么[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3,4,86-87
[3][5]吴文钰主编.普通生物学[M]济南出版社.中国济南,2000,8-10  
[4]吴庆余编著.基础生命科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国北京,2002,2
[6] 郭志平等主编.生命科学基础[M]黑龙江朝鲜民族出版社.中国黑龙江,2002,2  
[7]中国百科大词典(7)[M]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北京,1999,4775
[8][奥]贝塔郎菲著  吴晓江译.生命问题——现代生物学思想评价[M]商务印书馆. 中国北京.1999,17
[10][11][奥]贝塔郎菲著  吴晓江译.生命问题——现代生物学思想评价[M]商务印书馆.中国北京.1999,16——27
[12] 萧昆焘 自然哲学[M]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268
[14] 胡问耕 生物学哲学[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50
[15][16][17]罗嘉昌,从物质实体到关系实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8 ;314;30
[18] 本人已从这里出发,打开了人生命内在构成及人的内在本质特征、人生命内在质量及其发展变化等讨论难题,容在另外的文章中呈现给大家。
参考文献:
《新人学导论》(张立文著,广东人民出版社)
《世界人学史》(孙鼎国主编,河北人民出版社)
《人是什么》(夏甄陶.著,商务印书馆)
《普通生物学》(吴文钰主编,济南出版社)
《基础生命科学》(郭志平等主编,黑龙江朝鲜民族出版社)
《基础生命科学》(吴庆余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 09:39:06 | 只看该作者
三、生命构成实质的进一步分析
关于生命,仅仅有上面的理解是很不够的,为了能够更好的理解与把握,我们还必须作继续说明。这里的继续说明仍然从构成实质与过程(联系)实质两个方面进行。本节主要具体讨论生命独特的构成实质问题,将生命的过程实质问题的具体讨论放在以后的章节讨论。
生命虽然是一种联系形式的存在,但理解与把握生命,不能不理解与把握这种联系上的重要一端——生命本体。生命本体是一种存在实体,具有具体构成。生命本体的构成又可以分析为构成内容和这些构成内容的性状(属性、状态)。且性状依附于构成内容。所以,分析生命的构成实质,首先要去分析生命本体的构成内容。单就生命本体的构成内容而言,可再分析为基本构成因素和结构两类。或者,我们可以把构成生命本体的各种构成内容概括成这么两大类。下面,让我们一起去具体分析与理解。
(一)基本构成因素
1、基本构成因素是生命形式存在的基础
生命内在(说生命内在,就是对生命本体而言的)基本构成因素即生命的构成元素。从上面我们知道,生命内在概括着一些事物构成元素一类的构成因素。如“蛋白质”、“核酸”,以及那些“构成弗兰克的人的身体的全部物质”等。没有这些元素的构建,就没有生命体形式的存在,甚至没有生命内在任何细小结构的存在。相对于“结构单位”、“结构”一类的生命构成,“蛋白质”等自然属于另一类不同的构成,一类关于“基本结构”的构成,比“结构”类更具基础性,所以我们把它叫着生命本体的基本构成因素。
2、并非只有具体物质类基本构成因素
请大家注意:虽然前面所列举的这些生命本体基本构成因素全是具体物质类的,它好像在给我们这样一种信息——所有生命内在的基本构成因素都只是一些具体物质类因素,但是,生命内在所概括的基本构成因素并非如此,不是所有生命内在的基本构成因素都仅仅只是一些具体物质类因素,有些生命内在,还在生命过程中不断概括进一些抽象类构成因素。如到了另一户人家的小狗头脑中逐渐形成的关于新主人的印象,如一个人头脑中不断增加着的各种图式。这些印象图式是被生命形式概括在内质中的质点,它们要参与生命内在机制的构建,参与生命内在对生存发展环境的反映。我们能说这些抽象因素不是生命内在的构成因素吗?
对于“人这类生命内在概括有抽象构成因素”这样的命题,我们至今无法用什么仪器观察到,但一般人都能够通过自审去验证。也可以对他人作这样的判断——我认识你、你记得我,双方就都可以从对方得到关于生命概括有抽象构成因素的验证。且对于像生命系统概括有抽象构成因素这样的事实,我们已经容易理解——非生命的计算机工作系统中,就概括有“程序”等抽象构成因素。把我正在录入文字的计算机拆开来看,即使用显微镜也找不到这些文字,程序就更找不到了。
那么,我们说生命内在的基本构成因素时,不能理解为就只是具体物质类构成因素。认为只有具体物质类,我们的“生命”概念就把一些生命排斥在外了。但是在很多时候,人们又在用这个排斥了部分生命的“生命”概念去代表所有生命,包括被排斥在概念外的那部分生命。——这相当于不自觉或不得已在偷换概念。例如我们常常用没有概括有编码类抽象构成因素的生命概念去代表一般人。于是后来论述中很多不可调和的问题就产生了。应该说,论述人的时候人却不在场的情况,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二)结构——生命内在的另一类构成
1、是结构直接构成生命本体
生命内在构成方面,除了一些基本构成因素,还有一种构成——结构。结构,又被一些人称为机制或系统,作为一种生命内在构成,它与前面的基本构成因素类不同——被基本因素所直接构成,或概括着基本构成因素;它是一种关于生命内在构成的、具有各级层次的单位,在生命内在构成中比基本构成因素大一个层次。当奥地利生物学家贝塔郎菲说“生物的基本单位是组织结构”[10]时,也相当于说了结构是一种关于生命内在构成这个意思。
并且,是结构直接构成生命体本身。蛋白质等基本构成因素被概括在生命内在最基础层次的结构里,那些结构不等于结构的最后概括——生命体,那么,基本构成因素不直接构成生命体。而结构,不管是大层次还是小层次上的结构都是结构,生命内在没有比结构更大的分析单位,所以,我们可以说是结构直接构成生命本身。我们说机动车的构成是一些钢材、木材、塑料好呢?还是说是由动力系统、传动系统和承载系统构成更好?——材料直接构成的是结构系统而不是机动车,三个结构系统才直接构成机动车。蛋白质等直接构成的是结构而不是生命本身,结构才直接构成生命本身。实验室里存在的那些“构成弗兰克的人的身体的全部物质”,不是生命,原因之一就是不见结构机制。贝塔郎菲说的“生物的基本单位是组织结构”,也有“不是基本构成因素而是结构在直接构成生命本身”的意思。
前面列举的以往对生命的描述,都有对生命内在构成机制的描述,用了“结构”、“生命单位”等词语。当然,没有像对基本构成因素那样能举出更多的实例,只举有一种“基本结构”即“细胞”。现在对生命内在构成结构方面有层次的描述,主要使用细胞、组织、器官、系统、生命这样一组解剖概念,这些分析直接用于对生命内在结构层次的理解是值得商榷的。比如,细胞或生命本身也符合“系统”的本质特征,也是系统,那个比器官大比生命小的“系统” 实际上只是众多层次结构系统中相对较大层次的那种系统,这样,再用“系统”去指称就是不恰当的,或者叫它别的什么更好。
2、存在一种有抽象构成因素参与构建的结构
既然有的生命内在概括着抽象构成因素,这些抽象构成因素就一定被概括在这些生命内在的一定的结构中。所以,关于生命内在概括的结构中,存在一种有抽象构成因素参与构建的结构。我认得你,说明我对你的出现作出反映的时候,我头脑中关于你的图式参与了我生命内在机制的构建与活动。同理,你认得我或他,也可以验证这里的命题。同样,现在我们说有的生命内在构成中存在着一种有抽象构成因素参与构建的结构时,已经容易被人理解和接受,因为非生命的计算机系统都已经具有了这种情况。
我们以往关于生命的科学中,心理学里似乎有一些关于这类结构的分析。除此之外,关于生命内在构成中的结构,我们更多的是“细胞、组织、器官、系统、生命”这样一组概念,属于解剖知识,这种解剖刀分析方式面前不再具有联系形式的生命存在,只分析到一种“体”,甚至只是有机体(尸体),分析自然就丢失了有的生命中概括有的抽象构成因素和有这种因素参与构建的那种机制。如在对家兔的神经系统的解剖分析(即使是活解剖)中,就没有看到应该有的抽象构成因素和有抽象构成因素参与构建的那种机制的存在。对人尸体的解剖就更看不到了。
有的生命内在确实存在一种有抽象构成因素参与构建的内在结构。如果没有这种理解与认识,我们的“生命”概念便似乎在这里同样又将一部分生命排斥于生命概念之外,而后来往往又用这种生命概念去指代那些被排斥在外的生命(或者叫偷换概念)。例如用不含有编码类抽象构成因素参与构建的结构的生命概念指称人。这与前面那种偷换概念的道理是一样的。
3、生命本体本身就是一种独立存在的结构
生命体本身就是一种结构系统,这一点,现在是没有什么值得怀疑的。任何生命本体都是一个有机机能系统或者关于环境的有机反映系统,这种系统一般都概括着以下层次结构。简单到藻类,复杂到人,都是一个这样的系统。只是简单的生命本体是一个相对简单的系统,复杂的生命本体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这样的系统。贝塔郎菲就曾说:“生命现象,如新陈代谢,应激性,繁殖,发育等等,只能在处于时间和空间并表现为不同复杂程度的结构的自然物体中找到;我们称这些自然物体为‘有机体’。每个有机体代表一个系统,我们用系统这个术语,所指的是由处于共同相互作用状态中的诸要素所构成的一个复合体”。[11]
虽然生命体本身也是结构系统,生命内在也有结构系统,但生命层次上的结构与被生命形式概括在形式之内的结构有所不同:生命本体,是一个以体的形式独立存在于环境中的结构系统,而生命内在所概括的结构则只存在于生命内环境中与形式下,离开生命形式,就不属于生命意义上的结构了(如人体骨骼标本)。医学上的肾移植必须在短暂的时间内完成,实际上也是对“离开就不属于”的证明而不是反例。
(三)关于生命构成内容的性状
当说到生命构成、生命内在时,这里所说的生命,实际上是指生命体。任何实体存在都具有具体构成内容,任何具体构成内容都同时存在着自己的各种属性。这就是质与性这对哲学范畴。我们分析、理解、把握对象事物,不外乎从对象事物的质与性两个方面去进行。既然任何存在内容都伴随有一定的性状存在,那么生命构成内容也不例外。上两节就是关于生命的质性分析之质的方面的简单分析,而本小节就是关于生命的质性分析之“性”的方面的简单分析。
现在我们已经可以对生命构成内容作物理分析、化学分析、生理分析或“关于反映”的分析等,就说明了生命内在构成内容同时存在着各种性状。或者说,生命构成同时具有物理性状、化学性状、生理性状或“关于反映”的性状等。一种构成内容与这种内容的性状同时出现、同时存在、同时消失,性状随附在内容上,性随附于质。生命概括了构成内容,也就概括了这些构成内容的各种性状。——这就是说,生命构成内容的各种性状(包括关于反映的性状)也属于生命内在,属于生命内在的构成内容。生命内在概括着一定的质的方面,也就概括着一定的性。质性分析中的“性”是一种抽象的存在,这说明生命本体、生命过程中的生命体不仅仅只是把一些具体物质、结构概括在自己形式下,而是同时还把这些具体物质、结构的各种性状这种抽象的存在概括在自己的形式下。这种性状与前面所说的关于生命基本构成因素中的抽象类构成因素不是一回事。生命所概括的基本构成因素和结构都存在着一定的性状,包括抽象类基本构成因素和有抽象类基本构成因素参与构建的结构。前面引用中的“结构严整有序”、“应激性和恒定性”、“感应性”、“适应性”等词语,也就是对生命构成的性状的一定的描述。
生物多样性,从本体角度去描述,就是内在构成与性状的独特性;而如果从联系的角度去描述,就是指各种生命系统与环境之间建立起来的联系方式的各种独特性。生命系统与环境之间建立起来的联系方式的各种独特,缘于生命内在所概括的各种性状所具有的独特性,各种性状的独特性又缘于生命内在所概括的各种构成内容的独特性。各种生命类的这种独特性,就是各种生命类的内在本质特征。我们能否理解与把握各类生命的内在本质特征,进而在理解与把握各类生命的内在本质特征的基础上理解与把握各类生命与环境之间建立起来的联系方式的各种独特性——外显本质特征,全在于能否理解与把握各类生命的内在构成内容及性状的独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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