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劳动争议,谁来举证?

[复制链接] 0
回复
704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07-8-3 16:47: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案例回放:2003年8月小黄大学毕业后与某信息咨询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成为一名房产供求信息的收集员,合同约定,公司负责住宿,月工资800元,今年8月,因为工作问题小黄与老板发生了争吵,这以后,老板经常指责她工作不认真,对客户不热情, 9月份又把她的工资降到了450元。此后,小黄多次找公司经理协商,要求恢复原有的工资,但都没有结果。后小黄便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要证明小黄没有认真工作。公司则认为:应当由小黄来证明自己认真工作。

  那么到底该由谁来举证呢?

  案例分析:对于此种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明确指出,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因此,这家公司应当提供员工不认真工作的证明。如果公司无法证明,仲裁委员会就会裁决电脑公司“败诉”。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小黄不承担任何举证责任,她应当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降低工资的事实。

  特别提示: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