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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业] [转帖]网络电视再次面临管理对经营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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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1 10:54: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期内广电总局将着手对众多中国视频网站进行新一轮的审核和整顿,其主要目的是打击涉嫌超范围经营的行为。

    自2月以来,广电总局对众多中国视频网站进行新一轮的审核和整顿,其中P2P流媒体企业将成为主要审查对象,其范围截止到目前,已经牵扯到PPLive、PPStream等网络电视提供商。

    2006年11月,国际视频网站Youtube被Google以16.5亿美元并购之后,在国内150多家视频网站中,欢呼雀跃的恐怕不在少数,为“亿万财富百日造”而奋斗,成了国内视频网络精英们的目标。

    今年春节刚过,这些国内视频网站又找到了一个样板。3月初,全球领先的网络电视平台及互动新媒体——悠视网宣布成功完成了第二轮融资,融资金额超过2千万美元。此也是迄今为止中国网络视频行业最大规模的一次融资。

    而在2006年年底,原搜狐COO古永锵创办的视频分享网站优酷网曾获得1200万美元风险投资。

    事实上,随着P2P技术的兴起以及网络技术的发展,无数号称要做中国“YouTube”的网站开始涌现。我乐网、土豆网、优酷网等,加上诸如QQLive、Uusee、PPLive等视频直播类网站,国内的视频网站的涌现的确可以用“遍地开花”来形容。在过去一年内,红杉、凯雷、SIG、DCM等一批国际顶级VC不约而同地进入P2P网络视频领域,投资总额达到1亿美元以上。据艾瑞咨询统计,2006年中国观看过网络视频的用户达到6300万人,而2010年时,网络视频用户将达到1.8亿人。2005年中国的网络视频用户占中国网民的29%,2006年这一比例升至47%,预计到2010年中国网络视频用户将占全部网民的78%。

    网络电视在去年的火爆,究其表面原因,可以归为2006年风涌的视频网站为获得充足的点击率和流量。同时,也催生了众多不良信息,赌博、色情、暴力等内容一时甚嚣尘上,终于引起了广电总局等政府管理部门的注意。国内不少视频管理者均表示,由于目前视频内容的引用过于分散,导致视频内容的采用成本非常高。不少视频网站甚至坦言,为了获得VC的下一步投资或者赢利,都采取了多手法增加内容的方式,这势必导致版权内容管理上的混乱。这一切似乎均表明网络电视已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

    其实早在2006年下半年,广电总局为了规范当时良莠不齐的视频网站,将这一新兴产业纳入广电的管理体系,已酝酿出台一系列互联网视频的新管理条例。尽管当时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却也引起了一大批视频网站的“恐慌”。因为,在这些视频网站中,有不少并没有获得广电总局的经营许可。据了解,2005年初,广电总局陆续颁发了数十张针对互联网视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其中大多为广电体系下的单位获得,目前中国互联网新兴的视频网站大都没有相关许可。

    这看似是又一起经营与管理间的博弈!

    其实,管理是所有行业范畴都普遍存在的,而经营则只基于本行业的研究与抉择!所以笔者以为管理的约束无可辩驳,经营的策略值得商榷!

    50年前,人们还把电视看作高不可攀的高技术产品;20年前,互联网的普及还被认为是异想天开。而这一切如今已成为人类生活的一部分。可以说,新技术发展速度总是超出人们所估计的,它必定催生新的生活方式。所以连盖茨都认为在线视频会让互联网在5年内“颠覆”电视不是没有道理的。

    网络视频是基于流媒体技术上文、图、声、像四者的结合,在当前技术条件下,这种视听结合的连续影音传播方式是迄今我们所知最高级的。另外,它的P2P(persontoperson)模式,使其传播优势更加明显。就其技术领先而言毋庸置疑,诸如迈视网,不仅研发并运用了全球第一个运营商高度认可的商用P2P技术,同时采用了类似第一视频的发展模式,即与运营商达成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

    而且,内容需求也是大问题;据估计,全球每年的原创电视内容长达30多万小时,但是由于收看时间的限制,绝大多数高质量电视内容只能成为“一次性”产品,只有极少数电视节目会出售或制成DVD光碟上市。然而,随着互联网视频空间的出现,这些“一次性”产品将重新焕发生命力,并且随着传播成本的降低和网络电视的普及,过去只能库存的东西将为版权所有者创造可观的利润。而目前引发大多数视频网站战战兢兢的原因,看似是广电总局新一轮的审核与整顿,其根本原因还是——大多数视频网站一直为获得点击率、流量及追随VC,而忽略或无从顾及了内容构建!

    以迈视网为例,其市场表现并不突出、活跃指数并不高涨,但其一直致力于自身内容的不断充实,既有与传统媒体、版权商的合作,同时又在积极谋求与校园网络携手为广大师生提供纯净的视频内容。

    其实就连大家视为偶像的YouTube,在去年底被收购时的一项数据显示,其“30%~40%的内容是版权产品”!由此可见,无论是Google的收购行为,还是广电总局此次的整顿力度,其核心都是希望“网络视频”能健康、持续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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