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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水]定分止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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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0 17:43: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天看了一下"韩非子",和家人们共享一下"定分止争"的思想!

      “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充分极力夸大法律的作用,强调用重刑来治理国家,“以刑去刑”,而且是对轻罪实行重罚,迷信法律的作用。他们认为人的本性都是追求利益的,没有什么道德的标准可言,所以,就要用利益、荣誉来诱导人民去做。比如战争,如果立下战功就给予很高的赏赐,包括官职,这样来激励士兵与将领奋勇作战。这也许是秦国军队战斗力强大的原因之一,灭六国统一中国,法家的作用应该肯定,尽管它有一些不足。

       我在想,在当今如此现实的社会,法制国家的概念是否能移植到企业里边!题目有点大了,而且有点虚!但是个人觉得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和各位家人共勉! 

板凳
发表于 2007-6-14 10:43:52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蔡根在2007-5-10 19:41:51的发言:
中国历来都是,儒外法内!

中国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是西汉武帝时开始确立的,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把儒学的“仁政”与法家的“法治”相结合,强调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以巩固封建大一统,即以儒学为外衣,法家思想为内核来进行封建统治。

在今天的社会主义,我相信这套“路子”是不变的。

沙发
发表于 2007-5-10 19:41:51 | 只看该作者
中国历来都是,儒外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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