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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高尚,但不应以高尚者自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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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 09:48: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可以高尚,但不应以高尚者自居!

 
         曾在HR沙龙上看到一贴,有这样一段话,原帖由“大力水手”于 2007-1-31 14:59 发表:每一个人力资源领域的同仁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都肩负有清理行业的责任,因为你不这样做,迟早会骗到你头上,你就是下一个受害的HR或者企业。

http://bbs.hrsalon.org/thread-67887-1-1.html

 

    “清理行业”是必要的,但这是否是“每一个人力资源领域的同仁”的“责任”,那就未必。

    “清理行业”的根本保障在于一套健康有效的行业运行机制,没有这套行业运行机制,一切都是空话。

    这就好比和谐的社会环境的根本保障在于法治、民主的社会机制,没有法治、民主,一切都是空话。

    再回到所谓“清理行业”,就目前的情况看,这种提法只能煽情,没有实施的可行性。

    如果大家都肩负所谓“清理行业”的责任,那人人都以“清理者”自居,谁都认为自己是“清理”别人的人,谁都不会认为自己是“被清理”的人。你想“清理”他,他反过来还想“清理”你呢,这样下来,必然又是混战一场,就像文化大革命那样。瞧瞧我们这个论坛上,TMD谁都以为自己是“爷”,而且还指责别人想当“爷”!

    关键在于,“清理”的执行者和“清理”的对象并无明确的界限。而且,达到什么标准才算是该被清理?清理到什么程度?

    我倒觉得,西方人性本恶的思想倒是管用。我们每个人都不要把自己看得太伟大,更不要把自己看成是可以“清理”别人的人,随时都要警惕自己的不端行为。当然,仅靠这还不够,还是需要健康有序的行业运行机制。目前来看,最迫切的是要有真正权威的行业组织,由这个行业组织履行“清理行业”的职责才是正道。况且,极端的不端行为自有法律来管!

    我在《互动三节棍》里有这样一句话:可以高尚,但不应以高尚者自居!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2-2 14:47:2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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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2-4 07:59:59 | 只看该作者

高尚是善,以高尚者自居是恶!

前者的善远远小于后者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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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3 20:33:18 | 只看该作者

很在理,点到了很多人的心里,

你对一部人有优越感的同时,你也对一部人有自卑感!

达到这种境界是需要做到无我,如何做到无我,需要慢慢体会。

无论你面前站得是什么人,都有你值得学习的地方,如何做到空杯,无我地去请教站在你面前的人。

板凳
发表于 2007-2-3 11:04:56 | 只看该作者

可以高尚,但不应以高尚者自居!

有道理。

沙发
发表于 2007-2-2 13:05:09 | 只看该作者

可以高尚,但不应以高尚者自居!

说得好。

高尚,有可能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卑鄙,也未必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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