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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从P2P看金融的传承与创新 [打印本页]

作者: ◇陌晓_hG9Vg    时间: 2016-6-20 15:18
标题: 从P2P看金融的传承与创新
  P2P网贷在严格监管下已经步入了有条不絮的发展轨道,关于P2P网贷是扮演信息中介还是信用中介的话题又被大家热议起来,一时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认为P2P平台利用大数据等先进手段,识别客户风险,实现普惠金融,最终会颠覆传统金融。有人也认为,P2P资金成本、风控成本过高,盈利模式不可持续,认为金融平台将会死亡。其实无论哪种观点,对P2P来说都有失偏颇。

  金融的本质是实现资金的融通

  百仁贷CEO认为,金融的本质是实现资金的融通,而金融机构只是在其中起到中介桥梁的作用,一般可分为信息中介和信用中介两种。传统金融从一开始就同时具备信息中介和信用中介这两个职能,而P2P则被定义为信用中介。

  P2P定性成“信息中介” 投资人没了安全感?

  从去年下发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了“个体网络借贷机构(即P2P)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瞬间让平台的承诺字体从P2P网贷平台上清一色的消失,此次去刚兑事件,一下子让投资人没了安全感。

  如果P2P平台不再做信用中介了,万一出现投资资金亏损或是投资者被玩了,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平台?政府?还是投资人自己?对此,百仁贷CEO提醒大家,如果大家都这样认识,那就不对了,之所以监管部门将P2P定义为信息中介,实则是为更好的保护投资人。

  P2P网贷 抗得起“信用中介”大旗

  众所周知,商业银行是信用中介中的一种。那么问题来了,银行和P2P两者都是从事金融贷款服务,只不过银行沿袭了古老的传统模式,P2P则是属于新兴的互联网+金融模式,相比之下,后者更加先进、前卫,更符合时代潮流,人气一点也不输于前者,为什么P2P网贷却不能拥有“信用中介”的定位呢?

  我国商业银行在经历过四个阶段改革,已经拥有较完善的监管体系和风控体系,既拥有高端技术,也不缺乏专业人才,因此,可以担当信用中介的角色。而刚刚出道的P2P网贷,从真正发展算也只有6、7年的时间,相比之下显得稚嫩而又阅历不足,所以国家才将P2P定义为信息中介。

  不兜底≠零保障 只是不在承诺无限兜底

  百仁贷CEO说,虽然将P2P网贷定义为信息中介,但是并不意味着P2P网贷平台不再保护投资者的权益,而是不再承诺无限的“兜底”责任。从保护投资人资金、维护行业稳定、持续发展,以及维护国家金融系统安定的角度来看,信息中介则更适合于我国P2P平台的当前的定位。

  不管日后P2P网贷平台是被定义成信息中介,还是信用中介,做为一个合格的投资人,在投资前应该对平台进行一下全面的考察,从风控、第三方资金托管、信息透明性等方面综合评定好后,再决定选择哪家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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