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家私人企业,规定员工是37个月劳动合同,三个月试用期,公司最近来了一个50岁的老头,据说在国企做过,看了公司的制度,第一项提出是转正的问题,他是4月12日来的公司,7月4日提出要提前转正,写完申请,公司领导批复后,他说因为他提的是提前转正,所以应该是提前一个月,就是说他应该从6月12日就开始算进入转正期了,但这与公司制度相违背,人家一句话说这国企都这样!
先说说我们公司转正的之前的安排,就是什么时间申请,什么时间领导批复下来,以申请时间为主,就是如果一个人是7月4日转正写的申请报到人资,如果领导批复,就以他申请的日期开始算他转正了,转正工资就以7月1日到4日是试用期工资,7月5日到7月31日是转正后工资,公司制度就是这样!
想咨询一下,我这是私人企业,本人阅历不多,想问问正规的企业,外企呀,国企呀都怎么规定转正日期的,谢谢大家!
1.转正时间一般来说企业情况不同都有差异,原则上都在法定的试用期结束前完成。
2.员工以前工作过的单位的制度和现在单位制度冲突的,当然以现实施的制度为基准,若员工建议的制度比现在制度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更适合公司的发展,可以告诉他,感谢他的建议,并会报知公司领导。
3.就本案来说,如果该员工的真实要求是想提前一个月转正,而他的情况也是确实属于符合你公司提前一个月转正的条件,只是双方在对程序的理解有差异的话,可以告诉他,如果要提前一个月转正,在现在公司怎么做比较合适,并且和公司沟通,再走一次程序。
4.建议:在《转正申请表》直接列出一个选项“申请转正的开始日期”,这样的话,填写这个表格的话,应该要方便一点。
感谢凡人如我的回复和对我疑问的解答,给了我新的思路,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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