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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因工资异议,未签订劳动合同,能否得到赔偿 [打印本页]

作者: lingyan8203    时间: 2009-4-21 11:53
标题: [原创]因工资异议,未签订劳动合同,能否得到赔偿
如下情况,员工A申请仲裁的赢面有多大?是否可以得到公司的经济赔偿?向A的情况,是应该让公司进行经济赔偿呢?还是应该进行经济补偿?

A员工05年7月入职某公司,月薪2500。由于A的工作性质,需要经常加班(每月加班天数均在10天以上),平时加班时间是17:30——次日8:30,周末加班时间是8:30——17:30,节假日与周末的情况一样。公司给员工A的加班费发放标准是平时150元/天,周末和节假日300元/天。但是公司并未与员工签订任何的关于加班费用发放标准的文件。

自A入职至07年底一直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07年12月公司要求与A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中将工资一项进行了拆分,基本工资500+岗位工资500+绩效工资1500,A员工当时没有同意,并将不同意的理由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公司,但公司没有作出任何的表态,此事搁置。

08年12月底,公司再次提出要与员工A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与07年底的内容完全一致,A员工还是没有同意公司的要求,同样也以书面的形式提交了自己意见。

09年2月初,公司以“员工不配合公司工作,并影响了公司的工作为由,将A解聘”。

A员工的公司共有8人,其余7位员工均与A的情况相同,07年和08年底集体两次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公司,阐述不同意将工资拆分的原因,公司09年2月公司将8人全部解聘。

作者: 小编幽幽    时间: 2009-4-22 13:53

个人认为得到赔偿的胜算还是比较大的 [em04]


作者: ferrychen    时间: 2009-4-22 20:44

应当这样计算,2008年-2009年开始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多支付12个月工资。2009年主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对方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获得3年的补偿,就是3个月的工资。


作者: 梧桐夜雨    时间: 2009-4-23 08:32

个人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08年以后,应双倍支付工资,如3楼所言,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不如要求补偿或赔偿的好,因为再回到原公司上班,一定受压抑。还是拿钱妥当.


作者: xuyi00011    时间: 2009-4-23 14:00

还需补交社保。


作者: liuyl666    时间: 2009-4-23 14:47

个人经济补偿得到支持的可能性很大,但是,如果公司有相应的规章制度(经过程序公示过的)的支持,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的。


作者: dqsvictor    时间: 2009-4-23 20:26

从叙述来看,没完全说清是否加班。因为不可能出现这样的加班安排。

平时加班时间是17:30——次日8:30,周末加班时间是8:30——17:30,节假日与周末的情况一样。

值班可能更准确。

这个公司就8名员工吗??


作者: 密延蜜衍    时间: 2009-4-23 20:30

1、A员工必须举证05年7月就入职公司的有效证据,能拿到吗?如果不能,就免提仲裁。2、工资构成、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属于用人单位举证范围,但你也应该保存工资单、或银行存单以备反证。3、该公司员工那么少,有注册吗?不要搞错仲裁对象了。

只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随时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第1点如果能举证,拿到经济补偿金、要求补缴社保的赢面在100%。


作者: windfromdesert    时间: 2009-4-24 12:05

经济赔偿=经济补偿*2,尽量跟员工沟通,能补偿就补偿吧。补偿的月数应该是4个月,(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总好过出双倍工资。


作者: HR先驱者    时间: 2009-4-24 16:02
这个案例不错。可以好好论。
作者: wangsy0    时间: 2009-4-24 16:04
公司这样做不公平,以前干什么去了,都上班那么多年了才签合同,而且一年又一年的.支持员工能仲裁就仲裁,我感觉赢是没问题的
作者: vesace    时间: 2009-4-27 18:02

坦率的来说,公司这块违规的情况总体来说有3点

1、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加班时间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我记得每月不能超过一定的时间,具体要翻一下资料

3、没有给劳动者购买保险(没有合同,肯定没有社保,有才奇怪了...有没有花名册都难说)

区域性不同,所以很多东西也不同,我只能说,这个事情很严重,因为如果是一个人还好摆平一点,但是你这个是8个人,如果8个人团结起来集体投诉,社保那边就算你有熟人,我看也够呛。按照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的原则,企业赔偿在所难免。

我的建议有3点,给你提议:

1、如果公司确实不想要这8个员工,最好私下解决,和他们谈谈这个费用,然后找社保做个公正(在与社保有关系的情况下是可以的)

2、拖住他们,我算了下,05开始到现在,4年时间,你要赔偿的部分应该是—4年这算成4个月月薪,更为重要的是个人保险,地区不同都有很多不同,重庆我简单算了下,大概企业会超过8K-1W以上的费用,这个还不包括社保对你的行政处罚,每个人的离职成本就是2W,8个人就是16W.....不可靠啊.......而且这批人为公司没日没夜的干,确实也有功劳,真的不好说什么.....他们作为老臣子,掌握公司的技术或者信息程度的损失也很难说,建议提高他们的待遇,来诱使他们签订新的合同,把这个关系建立起来,然后以为他们购买社保为名,只补交到08年的,补签08年的合同,这样损失也许会小点....

 

 

 

 


作者: 南京佑佐    时间: 2009-4-28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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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nielle007    时间: 2009-4-28 17:21
没签劳动合同,如果进行仲裁,可以赢得双倍工资,就相当于以前的工资再拿一次,但是一旦涉及到法律这块,证据是最重要的!可要多方举证!空口说话,仲裁委员是不会信的!
作者: xxdizf    时间: 2009-5-24 17:02

不管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即视为劳动关系存在。从案例来看,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在公司,不在员工方。只要持有相关证据,赢的胜算相当大。


作者: celiamar    时间: 2011-3-30 13:16
好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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