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标题: 征求各位家长意见: 如何处理剽窃事件 ? [打印本页]

作者: 扬子    时间: 2003-8-20 21:48
标题: 征求各位家长意见: 如何处理剽窃事件 ?
ID为黄山松的网友近日在家园发了不少剽窃作品冒充自己原创, 并且在揭穿之后还强词夺理为自己辩护, 不清楚经过的请看下面几个帖子: 1.剽窃的浮躁的社会[原创] http://www.21manager.com/dispbbs.asp?boardID=22&replyID=92882&ID=16651&skin=1 2. 八秩自勉[原创] http://www.21manager.com/dispbbs.asp?boardID=22&replyID=92008&ID=16550&skin=1 3. 家庭到最后是要解体的[原创] http://www.21manager.com/dispbbs.asp?boardID=6&replyID=96033&ID=17131&skin=1 ..... 不一一列举, 最后那个论家庭的居然抄起<共产党宣言>了. 征求大家意见: 如何处理该类事件 ?
作者: AndyLeau    时间: 2003-8-20 22:27
为匡扶正义,维护版权和作者声誉,删!毫不留情!
作者: 成成    时间: 2003-8-20 22:31
删!!!!
作者: leitl    时间: 2003-8-20 23:02
删!
作者: hollings    时间: 2003-8-20 23:07
呵呵

好像斑竹有义务去D掉一些垃圾贴、水贴、假冒伪劣。。。

如果一些人实在不会原创可以写明从哪里转载的嘛

其实大家也可以原谅的哦
作者: zhms    时间: 2003-8-20 23:14
光删除好像太宽容了。几乎每一个帖子都已经给他指出不是原创了。而且已经给他机会改正了。
作者: coco339    时间: 2003-8-20 23:24
可不可以另辟一版,感觉象家园的"后院"一样的地方,专门放这些剽窃帖,批评帖,或者上次"刺客事件"之类的.

有警示的作用嘛.

"删"比较适合用来对付"水帖"!干净利落,不浪费动作.
作者: 玉树临风    时间: 2003-8-20 23:25
呵呵,不可意思,只要改正就好,我们可以先修改过来
作者: quezhenyu    时间: 2003-8-20 23:26
指明其出处,原创就不攻而破,到GOOGLE上搜索应该能找到原文
作者: 寡无欲    时间: 2003-8-21 00:42
On the other hand, it is reasonable. Why he copied others works as his, the reason is that he knows the essays are better than his. However, he still hope to communicate with other members, so his vanity lead him onto the wrong road.

On the other hand, I also diagree with his behaviors entirely, especaially, our leader has warned him severl times.

As I stated above, we should distinguish whether his motivation is negative or possitive, and then we can have a disccusion which way is better.
作者: zycatv    时间: 2003-8-21 01:56
请君出局.永封IP
作者: 晔子    时间: 2003-8-21 03:21
删倒不必了吧,删了一个黄山松,还会有N个黄山松,删了一个黄山松,他还可以再注册个ID上来。建议做一个剽窃排行榜,让这些喜欢不吭不哈就把别人的劳动成果拒为己有的人都在上面亮个相,让所有想做此类事的人都会有所忌惮。
作者: 夜归灵    时间: 2003-8-21 03:45
同意楼上的,呵呵,真奇怪为什么有人那么喜欢拿别人的东西来用啊!
作者: 仲锋陵    时间: 2003-8-21 07:51
这几天也在想这个问题,黄山松还在那里玩文字游戏,我都看不懂了。
个人认为:要封IP和ID,并删贴。同时支持晔子的观点,做一个剽窃榜。
家园如今有这样的氛围很不容易,所以我们不容一些人破坏它。
作者: marsoon    时间: 2003-8-21 08:39
同意晔子的观点,站点是开放的,删除不要作为主要的处理手段。
可以借鉴前面所说的,一个是成立一个排行榜,另一个是靠版主们对于这种伪原创帖子注明出处。但是各种处理办法都有其短处,建议针对这种问题出一个处理流程。
作者: gohome    时间: 2003-8-21 08:42
晔子的观点是不错的,但关于剽窃事件的处理方法,最好要形成一个文件,公告论坛,再依法行之,这样比较有效,也能服众。
作者: zhms    时间: 2003-8-21 08:53
以下是引用晔子在2003-8-21 3:21:00的发言:
删倒不必了吧,删了一个黄山松,还会有N个黄山松,删了一个黄山松,他还可以再注册个ID上来。建议做一个剽窃排行榜,让这些喜欢不吭不哈就把别人的劳动成果拒为己有的人都在上面亮个相,让所有想做此类事的人都会有所忌惮。


呵呵,很好的方法。也可以让家人检举揭发。

本来这里有个模糊地带,只要不注明原创,经理人修炼版缺省是认为原创的,但是同时也可以认为他不懂。但是他偏偏要注明原创,而且在指出之后,拒不改正,多次不知所云地进行申辩,厚黑功夫已经达到厚如城墙,攻之不破。
作者: zhms    时间: 2003-8-21 08:56
以下是引用quezhenyu在2003-8-20 23:26:00的发言:
指明其出处,原创就不攻而破,到GOOGLE上搜索应该能找到原文

地平线 已经指出了几篇文章的出处所在。

但是他继续申辩,并以另一个论坛的发表来证明原创,又扯出他的外公来。然后是一些不知所云的说法,反正我不明白他究竟想说什么。机会是给过了,要求也提过了,好像他变本加厉?
作者: flying643    时间: 2003-8-21 09:17
建议规定并公告违反的次数,比如3次,超过3次,删ID。每当有人违反,该版版主短信通知:你已经违反X次了。然后到3次则删ID。同意同时加以剽窃排行榜:列出ID,他的注册邮件,等注册信息。
作者: zhaoleslie    时间: 2003-8-21 09:43
开个剽窃"狗熊"榜多多少少应该能起到点作用吧!
作者: zhaoleslie    时间: 2003-8-21 09:46
真想不通,怎么有这么多人喜欢自欺欺人人呢?
看来精神文明建设没有和物质文明建设同步啊!
作者: tulip    时间: 2003-8-21 09:56
封了一个“黄山松”,还会有其他的ID出现

何不如
1、开辟固顶“剽窃排行榜”
    警戒已经剽窃之人,同时也警示想剽窃之人
2、发现剽窃帖子,直接在下面点出出处:
    让家人共知,让剽窃者其自愧
3、同时发现剽窃行为3次以上者永远封闭其ID
    对于已经给予改过机会了,却不珍惜,而且仍不改过的剽窃者不必对其再浪费口舌
将上述原则作为家人生存守则之一

呵呵,汇集大家的意见,偶总结了一下,可行与否还请大家评述。
作者: penny    时间: 2003-8-21 10:32
我觉得建立“剽窃排行榜”是无效的,因为剽窃作品的人本身是缺德的,不会在乎你怎么说他,何况大家只知道他叫黄山松,别的就一无所知了!

我建议,象上次那样,查个水落石出,将其ID、真实姓名、电话号码、甚至个人照片公诸于众,认识她的人自然会职责她。。。。。
作者: Link    时间: 2003-8-21 10:32
tulip, good ideas!!
作者: 成成    时间: 2003-8-21 11:19
剽窃排行榜——————好主意,严重同意,大家一起来检举
作者: zhms    时间: 2003-8-21 11:49
大家要了解 黄山松 此人,不妨到 经理人修炼版, 看看他的文章以及回复。在剽窃问题上,他始终不肯把原创两字去掉,但其辩解中则刻意模糊……,也费了不少心机,真是浪费。
作者: tulip    时间: 2003-8-21 12:09
以下是引用penny在2003-8-21 10:32:00的发言:
我觉得建立“剽窃排行榜”是无效的,因为剽窃作品的人本身是缺德的,不会在乎你怎么说他,何况大家只知道他叫黄山松,别的就一无所知了!

我建议,象上次那样,查个水落石出,将其ID、真实姓名、电话号码、甚至个人照片公诸于众,认识她的人自然会职责她。。。。。


人的道德观念败坏到一定地步,
就算公布他的真实姓名、电话号码、甚至个人照片
只会逼得对方恼羞成怒,也许还会跳墙
对于其个人,对于家园不一定是最可取的方式

家园是一个友,互动,沟通的个人素质提升环境
偶们不树立一个对立人
但偶们也不姑息一个破坏捣乱者

偶们尽量做我们能做的
以退为进可否?
事实上偶们也并没有退却
还是双赢吧^_^
作者: 胡涂    时间: 2003-8-21 12:16
黄山松在各个论坛所留资料中的生日,个人主页也都是不一样...
倒是手机号码应该是真的...
作者: zhms    时间: 2003-8-21 12:17
以下是引用tulip在2003-8-21 12:09:00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penny在2003-8-21 10:32:00的发言:
我觉得建立“剽窃排行榜”是无效的,因为剽窃作品的人本身是缺德的,不会在乎你怎么说他,何况大家只知道他叫黄山松,别的就一无所知了!

  我建议,象上次那样,查个水落石出,将其ID、真实姓名、电话号码、甚至个人照片公诸于众,认识她的人自然会职责她。。。。。


人的道德观念败坏到一定地步,
就算公布他的真实姓名、电话号码、甚至个人照片
只会逼得对方恼羞成怒,也许还会跳墙
对于其个人,对于家园不一定是最可取的方式

家园是一个友,互动,沟通的个人素质提升环境
偶们不树立一个对立人
但偶们也不姑息一个破坏捣乱者

偶们尽量做我们能做的
以退为进可否?
事实上偶们也并没有退却
还是双赢吧^_^


[/quote]
请问如何双赢?
另外,如果仅仅是双赢则不够,还要考虑对整体,小则论坛,大则整个社会道德的影响。
作者: 胡涂    时间: 2003-8-21 12:17
排行榜的方式挺好...
作者: zhms    时间: 2003-8-21 12:19
是啊,做个排行榜,就是要辛苦改程序了:)
作者: 胡涂    时间: 2003-8-21 12:21
手工来做个页面,...应该比较快...呵呵
作者: marsoon    时间: 2003-8-21 12:55
剽窃的毕竟不多,手工静态页面也够了,呵呵
作者: 成成    时间: 2003-8-21 13:46
有个问题是会不会变成而已攻击的地方,是不是只要有证据就被认为是剽窃,这个标准如何来认定
作者: fanxiaoxin    时间: 2003-8-21 15:13
只要进行剽窃活动的作者能知错就改,个人觉得就不一定要删的。
我们应支持"有价值"的转贴,没价值的水贴又有什么用呢?
作者: fanxiaoxin    时间: 2003-8-21 15:20
相信家园的朋友都不会是顽固不化的人
作者: long    时间: 2003-8-21 23:37
我认为剽窃或疑似剽窃的的帖子应该打进一个区,让大家来看,来评理!
作者: long    时间: 2003-8-21 23:39
我是没有看大家的意见就发表意见的,想不到和大家想到一块去了。好
作者: coco339    时间: 2003-8-22 10:30
我不太赞成搞排行榜, 感觉有点过激了, 好象触犯了天条, 就要被钉在耻辱柱上似的.

就算是现实生活中犯了罪的人, 审判之后也只是送入监狱, 没听说还要游街示众的吧?!

我持保留意见, 还是认为"后院"的方式平和一点.宽容一点.
作者: 扬子    时间: 2003-8-22 15:53
寡无欲的两个 on the other hand 让我有些糊涂,  呵呵.......

我有点同意 coco 的意见, 要表明我们的原则, 但处理不必过火---毕竟这种人是少数, 为之浪费太多精力不必要.

个人意见是:

1. 在初犯时, 先跟帖指出其出处, 并短讯要求其改正;
2. 拒绝改正, 或再犯的, 移帖到专门的立此存照区( 开在哪个版下面/起什么名再议 ), 并在家务事版通告批评;

为什么不一删了之 ?
==> 删帖来说, 他易于误导不知情的网友, 寻求同情, 把水搅混;
       移到专区, 也有利于维持原有板块的气氛.
作者: alice2008    时间: 2003-8-22 20:12
感觉此人的目的是为了吸引别人的眼球,故意搞个抄袭的“原创”。就事件本身来说,我支持coco339 的提议。
作者: 寂寞到底    时间: 2003-8-22 23:09
个人意见,bbs里面的问题,应该没有必要引申到现实生活中,还是类似排行榜之类的警示方式比较妥当!
作者: zhms    时间: 2003-8-23 11:36
以下是引用alice2008在2003-8-22 20:12:00的发言:
感觉此人的目的是为了吸引别人的眼球,故意搞个抄袭的“原创”。就事件本身来说,我支持coco339 的提议。


难道真的是注意力经济?只要能吸引注意的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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