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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健康] [原创]我本流氓,奈何为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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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9 11:32: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文化人都是骗子。

 这句话出焉不详。按古代算法,念过私塾,进过学堂,会背论语云云,会作歪诗几句,最好通过了国家公务员选拔考试,有个功名,这些应该都算是文化人了。放到现在,由于大学扩招,念完大学——最好是中文类专业,当然人文艺术、PHD什么的也算,就是这么一群人了。中国,最能骗人的、最虚伪的可能就要算是这些文化人了。

 这是因为:

1、文人会反省。有了点文化,说白了就是搞清楚了人和自然界的相互关系,有了人的自我意识了,那么就要开始对自己进行检讨、审视。加上我们的孔老夫子也要求“一日三省”,看看自己干的事情那里不符合礼仪规范、伦理纲常,不仅如此,如果大脑里出现不良的想法,也是要严格排斥,有了男盗女娼等等念头就要立马除去。中国的道德标竿太高了!当代某著名报告指出,一个男人平均一个小时有6分钟想到了儿童不宜的东西——十分之一啊,所以文人们对照标竿一瞧,还差的远了,于是又继续反省。为昨天的错误行为和念头检讨,为明天的正确行为和思想指引方向。累啊,非要把凡人朝圣人的地方拽,那有人干得到呢?所以反省的最终结果就是开始骗自己了。还是按时反省,反省后有了罪恶感,为了赎罪把反省的东西彰显世人;后来,又犯了已经反省的罪恶,变本加厉,继续反省……最后,多数人落得人格分裂。

 2、文人会标榜。文人们经常会把自己或他人树立其道德与行为的楷模、正义与善良的化身这类形象。虽然中国哲学最少终极关怀,但这些楷模、化身却无一不是完美无暇,除了肚脐眼,浑身没有一个疤,永远不用上茅房。为了维护标榜的偶像和空虚的信条,于是由一个谎连着一个谎就出来了。可能标榜人家、也可能标榜自己。

 3、文人更会害人。“维民所止”,被搞成要把雍正拿出砍头,革皇帝的命,这只有文人想得出来哈。可谓刀刀不见血,却是刀刀要人命!现在也一样啊,同样的话,方式改变性质就不一样了。比如,状师的“用刀伤人”和“甩刀伤人”的状子,就说明了同一个行为的不同性质。文人善变、文人误国!懂得这个道理的都会成为伟大的君王,比如嬴政、朱元璋、康熙还有后来的毛泽东。

 4、文字不能清楚地表达意思。文人多以文字来抒发心情、描写场景、说明道理,可是,这些文字的东西,经过多重转换,可能内容就会大变,这也不一定算是文化人的错,但匹夫无罪,怀壁就有罪了。那么多肉麻的句子,害得青少年们神魂颠倒,懵懵懂懂追求了半天,最后才搞懂了,那些都是假的。

 所以,我们要愤愤的喊出:骗子!

 

还我流氓本色!

 

我本流氓,奈何为佳人!快意恩仇,不用曲意逢迎;仰天长啸,不用在乎世人眼光。流氓,就不用穿西服皮鞋,就不用为了生活窝在格子间,就不用为在城里买套房子成房奴,就不用人模狗样的和其他狗模人样的正襟危坐,就不用……

我本流氓,可以抛弃所谓的道德规范、职场原则,唯一能支配我的,就是我自由的意志。

我本流氓,看不惯的人,我一口痰喷他,我一把掌打他。

我本流氓,在那个可爱的女孩面前,我就是天天缠着,一天说一万遍我爱你,吻你、亲你,不论何时何地,别说为了你打架,就是劈了那娃,也没有二话。

我本流氓,不论红、黄、白、啤,我统统不计较,张口酒喝,不管是否当街唱歌,不管酒醒何处,不管身体还是不是革命的本钱。

我本流氓,我要去调戏那个对我媚笑的女孩,不管她是纯情少女、还是卖笑的小姐。

我本流氓……

 

混迹在文化人和流氓之间

 

无奈,我确实不是完全的流氓,何况还带了点文化的内涵。几千年下来,神性的光辉照耀着我,但我们本质还是来自于动物,兽性应该是自然在我们身上留存不多的属性了。一个健全的人,应该是文化人和流氓间混杂的产物。

 洒脱的为人,以庄子为师,“为善不近名,为恶不近刑”。

 钱不指望太多,能养家就行;事业不指望太高,对老板敷衍得过去就行;办公室小妹虽然嫁了人,能说几句荤笑话就行;同事关系不用太好,一起吃吃喝喝就行。

有同学成了大款,只要比下有余就行;房子不要超标,90平米就行;老婆不要太美,温柔懂事就行;车子不要宝马,派力奥就行;虽然不能自由旅行,公务出差也行。

路见不平,打不赢跑了也行;发大水、地震了,弄个几百捐捐也行;养不起二奶,交个网友也行;K歌太贵,回家看书也行。

有了怨气,上BBS也行;痛恨贪官、台独和美帝,骂骂也行;领导白痴,酒后侃侃也行。

满了六十,退休也行;不能出门,找块地种菜也行;闲下来看看影集,抱抱孙子也行!

 

沙发
发表于 2006-8-10 07:36:19 | 只看该作者

牛啊,有这样的日子不是流氓本色,是神仙日子。

板凳
发表于 2006-8-12 11:38:45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流氓很自在,很羡慕啊,呵呵。
4
发表于 2006-8-15 11:02:42 |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到底是个很“流氓”的“文人”啊
这样的文字看起来很过瘾!
5
发表于 2006-8-15 11:11:02 | 只看该作者

文章写的不错 ,

6
发表于 2006-8-15 13:12:49 | 只看该作者

牛啊,有这样的日子不是流氓本色,是神仙日子。我喜欢这样的流氓。。呵呵

7
发表于 2006-8-16 14:48:14 | 只看该作者
楼主错了,你这完全是中庸之道,不是庄子的逍遥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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