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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转]三个人的天堂——谁误会了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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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6 08:24: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引子——我突然想写了
  
  我突然决定要写了。尽管几天前,我还是那样愚顽不化,油盐不进,因为不肯写被我那帮朋友恨得咬牙切齿。
  那是一个毫无主题、毫无目的的聚会。在狂吃一通,撑得目光呆滞、精神空虚、百无聊赖的时候,他们就像往常一样拿我们家的鸡毛蒜皮开涮,并戏称是餐后甜品。
  “你老哥最近有什么搞笑的话?”
  “贝贝有什么故事没有?”
  “老哥”其实是我的先生,俗称老公,只是我从来不这么叫他。我叫他“老哥”或“哥哥”,已经有十多年了。
  开始当着朋友的面这么叫时还有点不好意思,但后来他们也慢慢习惯了,都是亲人或好友。他们提到我老哥时也通称“你老哥”或“你哥哥”之类,有时带点坏笑。
  老哥是个律师,从不见他有多忙,没有特别要紧事的时候就经常和我在家“鬼混”,对于我要求一起喝早茶、共进午餐、看夕阳、喝咖啡之类的事常常会答应。
  老哥最明显的兴趣是读书看报,他说:“只要一卷在握,哪怕不翻一页心里都觉得塌实”。经常在朋友面前一秀,满足点虚荣心的就是摄影。老哥在摄影上有着业余的天分,我非常鼓励他玩摄影,无比投入地献身当他的超模,当然,分不清是是为他还是为自己。
  不过,老哥对他的爱好有自己的认识:“不爱抽烟不爱喝酒,不爱打牌不爱泡吧,只爱老婆和孩子。”他还得意地调侃自己:“我的特长是会娶老婆,可惜这特长一辈子只能发挥一次。”
  贝贝是我们的女儿,现在六岁多了。
  第一次见到她的人无一例外都会说她“好白”,包括为她接生的护士。三岁的时候贝贝已经懂得为自己的白骄傲,她一听别人夸她白,就会回答说:“这是我最大的卖点。”
  这小女人是个臭美冠军。有一次,看见我穿一套新衣服,站在镜子面前摇来摆去准备出门时,她突然跑进洗手间大哭,一颗颗眼泪从白色的小胖脸上连滚带爬地下来。吓得我们赶紧问她为什么,她哽咽着说:“妈妈的裙子太漂亮了,我没有。”
  还有一次在电梯里,别人表扬她:“这小女孩好可爱,白白胖胖的。” 她走出电梯十来米后,实在忍不住了,很气愤地说:“谁说我胖,谁自己就是丑八怪!”
  贝贝爱画画。有一天晚上十一点了她还没睡着,我问她怎么啦,她说:“今天没画画,睡不着。”我说:“那就起来画一幅吧。”她立即花五分钟画了一幅,然后酣然睡去。
  我们家这两位的故事常被朋友们深度挖掘,并广为流传,而我则在长期的“甜品”事业中,逐渐被老哥授予“隐私贩卖者”的光荣称号。
  那天在聚会上,我如常报道了贝贝的最新趣闻后,灿灿突然说:“哎,你把这些写下来嘛,写成一本书,绝对畅销。”我大吃一惊,从来没想到自己也能跻身写书者的行列:“啊?写什么?”
  “就写你们家,写你们的天堂啊。”杨杨突然一抹油嘴,来了兴趣。两年前,四岁的贝贝第一次接触到“天堂”这个词,问老哥什么是天堂,老哥笑着说:“天堂就是我们家,我们家就是天堂。”当时正好杨杨在我们家蹭晚饭,听到老哥的回答后,无限扩张地宣扬了出去,并成功地把这句话打造成老哥的名言。
  “得了吧,这年头写苦难、写不幸有人看,有人同情。因为苦难才深刻,不幸才打动人,人生不如意十八九,写这些,读者看起来才有共鸣。要写幸福,怎么看怎么肤浅,绝对空洞,没人看。”我来了个即兴发挥,希望立马说服他们掐了这念头。
  “苦难、不幸当然值得同情和尊重,但幸福是每个人的向往,写幸福可以带给读者以阳光和希望,在幸福指数一再下降的今天,写幸福一定有人看。”老金一向思辩,说出的话总是一锤定音地肯定。
  还没等我开口,平时并不怎么来事的燕子居然也帮起腔来了:“每次听你讲你们家那些事,我们都很感动、很开心啊,既然我们喜欢,那别人也应该喜欢。你没发现你们家那些鸡毛蒜皮每次都让我们听得着迷?”。
  “唉呀,我又不是名人,名人的日常琐事有人追着看,还没见过普通人也来卖自己的破事的。”我对这个话题嗤之以鼻,一点兴致都没有。
  “不对,看名人的故事是因为追星,因为猎奇,想看看人家名人是怎么过日子的,而看普通人的故事,对于普通人才有教益。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人都是普通人啊,你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你的那些幸福理论和幸福故事,一直对我们有启发啊。”真奇了怪了,连薇薇这种不掺合的人都极力怂恿起来了。
  “可是,我凭什么去说教,我有什么资格说教?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生活大师,按自己的方式去生活,按自己的方式寻找自己的幸福。我的生活跟别人有什么关系?”我简直有点急了。
  “你不用说教,就如实写下你们的生活就好了,保证读者看了会觉得有意思,会像我们一样哈哈大笑。”Vivian的表情像已经看到读者正人手一本,边看我的书边傻笑。
  “拜托你们别整我了行不?像我这种平时写几千字的报道都恨不得哭的人,还能写书?”我感觉自己就差喊救命了。
  “别说这么丢脸的话好不好?这年头能识字的人,都能写书,你好歹也是咱主流大报一主编,干新闻干了十年了,说出这么丢我们报社老脸的话,小心我叫老总把你给炒了。”Jessica是我的同事兼好友,说话绝对不留情面,看大家这么给我面子,我还一副给脸不要脸的模样,恨不得当场把我骂个狗血喷头。
  “亲爱的,你只是有点懒,我们又不是没看过你写的东西。”玛亚看大家这么逼我,善解人意地给我打起气来。
  “好吧,让我好好想想?”我看这个问题越纠缠越严重了,于是不顾他们看我时那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虚晃一枪,收了场。
  今天早晨有点邪门,我这种平时一觉睡到八点多,还要强烈依靠闹钟的人,居然在早上五点就自然醒了,更奇怪的是脑袋清醒得一塌糊涂,满足得一塌糊涂。
  我伸了个舒服的懒腰后,扭头看着熟睡的老哥。朦胧的晨光里,老哥酣睡如纯真的孩子,表情恬静、安详,我忍不住伸过手去,轻抚他的脸盘。他似乎感觉到了我,下意识地把手臂伸向我的脖子,我就势将头一抬,枕着了他的臂弯,他用头轻轻碰我几下确认后,习惯性地用头抵住我的头,睡去。我一动不动地枕着他,心里突然很感慨:“天啦,我们相爱都十多年了,结婚都九年了,怎么居然有越来越爱的感觉呢。”
  直挺挺地甜蜜了一会之后,我蹑手蹑脚地爬了起来,走向薄雾笼罩的阳台。我趴在栏杆上,听着小鸟欢叫成一片,俯瞰着晨雾中的华侨城,内心无比宁静。看到世界之窗的埃菲尔铁塔,我突然想起刚到深圳时,一直不舍得花一百块钱买门票,于是,几年下来每次都只是在外面转悠,然后对老哥说:“外面肯定比里面好看多了。”想想那时的情景,不禁开怀。
  一晃,我们到深圳就是十年了,十年前的情景,还那样清晰可见,如今,贝贝都快七岁了,成了我和老哥的好朋友,成了朋友们的开心果。
  一想到我那些好友们,那天聚会的情景开始在脑际盘桓,萦绕不去。那天说的每句话,都在我脑海里拼命翻滚,激活着我的神经。
  “何不真的写下来?”这一念头从自己脑海中跳出来时,我还是吓了一跳,但突然又兴奋起来。
  我们到深圳十年了,拥有了自己想要的天堂,我们结婚九年了,正享受着自己营造“蜜月”。就写我们的深圳十年,就写我们的结婚九年,就写我们三个人!
  不需要纸张,坚决捍卫森林,不浪费油墨,拼命节省人工。写在无穷的网络,发表给愿意读它的人们——收看免费,大笑无畏,眼泪可以飞……
  我立即转身走进书房,打开笔记本电脑,开始写起来,越写越快,越写越着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26 9:12:18编辑过]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8:26:08 | 只看该作者
(2)
          第一章 初为深圳人
  
  
  10年前,我和老哥借两千块钱,一人拎一个包来了深圳。我们共吃五块钱的“美味佳肴”;偷藏荔枝到路边灌木丛;像小时候过家家一样,三个大人横着睡一张床——那时候我们真穷,真快活。
  
  
   1、 “这床也忒宽了吧,一半就够”
  
   1996年7月,老哥毕业分配到深圳,在一家银行上班,我还在读研究生,在暑假作为随行特使来了深圳。
  当我们一人拎一个包,来到他们银行安排的宿舍时,两个人坐在地板上相视傻笑:一间大约8平方米的房内,除了一张1米2的床垫,空无一物。
   “我们有2000块钱,可以买很多东西的,我们有钱。” 老哥豪气十足地伸出手,夸张地拍了拍他那人造革钱包,里面鼓鼓囊囊地装着从亲戚那借来的20张大百——我们全部闯荡深圳的费用。
  傻坐一会后,我们掏出纸和笔来列购物清单,写到床上用品时,老哥指指那张床,很诡秘地说:“这床也忒宽了吧,一半就够。”我笑着擂了他一拳。
  我们走去最近的千百意商场(后来没过多久关门了,现在是酒楼),围绕着吃喝拉撒买了一大堆必需品,看到一盏台灯时,我的小资心理不顾当时的经济状况,狂作祟。
  那台灯的灯罩和灯座都有印象派油画的感觉,色彩绚烂,还可调节光线,我一看到它,立即想买。我感觉那八平米的家,如果有了这盏台灯,绝对不至于惨白和空洞。但一看标价,要160块,我吓了一跳,心想,简直是敲诈。
  我气得走开了,和老哥去选别的生活用品,但奇怪的是,离这盏台灯越远,我就越想买,绕了一圈后,又拉着老哥回到这盏灯前。
  老哥说:“这太豪华了吧,妹,我们还不能买电器呢。(因为160块的天数,台灯被尊称为‘电器’,呵呵)”我当然也知道,但实在想买,站着不动,摇着老哥的手说:“买了吧,哥哥,豪华一把吧。”我后来偷眼看到老哥把这台灯放进购物车时,脸上有一种 “豁出去”的表情。
  这盏台灯后来成为我们家除人以外最大的亮点,它以调节光线的功能,充分地满足了我们的浪漫需求。有时我们将光线调到最低,体会“一灯如豆”的感觉;再大一点点,就朦胧成一片;更大时,橙红的光线就开始表现浪漫;再明亮的时候,我们就坐在床上温馨地用它看书。
  冬天的夜晚,我们经常早早关了日光灯,把放在床头地板上的台灯调试好,爬上床。老哥把枕头靠在床头冰冷的墙上,迅速用背压住枕头,坐好,然后笑着把双手张开,伸向我,我立刻像只温柔的猫,乖乖地坐到他怀里,盖上被子,顺势把我们刚脱下来的外套、毛衣压在被子上取暖。
  老哥负责捧书和翻书,我什么也不用管,只管把手窝在被子里暖和着。我的背贴着他的胸,他的头放在我的肩上,顺势一歪就能亲到我的脖子,他呼出的热气直吹进我的耳朵,我常常大叫“阅读环境恶劣”。
  我表现好的时候,就用手揉搓老哥冰冷的脚丫,我边揉他边躲闪,嘴里发出各种怪笑。有时我干脆在他的脚掌里使劲挠,弄得他满床打滚,边滚边喊“救命”。
  他乱滚一气的时候,经常会碰倒床垫旁的宝贝台灯,这时我们就会突然刹住笑,一起心疼我们家当时唯一的自买“电器”。
  每天晚上,我们一打开这盏台灯,心灵就开始享受。
  在我们后来的N次搬家行动中,这盏台灯总是成为第一重点保护对象。直到2003年,我的闺密玛亚到了深圳后,我们把这盏台灯郑重地送给了她,她一直把这盏台灯放在床上,和她最爱的书一起,陪伴她。
  除台灯以外,我们还咬牙买了一张茶几,耗去巨资120块。这张黑色胶木板的茶几有四个轮子,可以自如地移位,还可以装拆。深圳的许多家具都有这个特点,据说是为了搬家,多数深圳人都会搬好几次家。
  这张茶几在我们家属于绝对多功能家具。我们用它当餐桌、书桌、写字台、熨衣板,晚上充当衣柜,搬家的时候当小型运输车。作为我们的主力家具,它受到我和老哥的百般呵护,我们用了三年多,一点刮花的痕迹都没有。
  后来,我弟弟也来深圳打工,我们把茶几送给了他。几年之后,他赚了点钱准备回老家发展,我们的茶几也衣锦还乡,现在还在我弟弟家中,在我们家乡继续发挥着多功能的贡献。
  那一次在千百意商场,我们还买了来深圳后的第一套床上用品:一张草席,一床特价线毯,一个双人枕头。双人枕头死贵,要98块,不过很漂亮,而且枕头也实在太重要了,我们又作了一番强烈的思想斗争,最后还是买了。
  不过,想到这几样床上用品就可以一直用到11月份,我和老哥顿时觉得毕业后来深圳,是一个无比英明伟大的决定,要是去北京,9月份就得添置厚厚的床上用品,那得花多少钱呀。
  买双人枕头时,我很怕别人看到,觉得买双人枕头就意味着告诉别人这两个人睡在一起了,担心别人说“这两个人,这么小,没结婚就住在一起,不害羞”。但后来听说深圳人不太管别人的私生活,再搬家时,我很大方地把双人枕头直接抱在自己身上。
  十年后的今天,这个双人枕头还在我们家。它听了我们太多甜言蜜语,感受了我们太多缠绵的故事,我不会送人,更不会丢掉,只偶尔把它们拿出来晒一晒,让它们和阳光对话一番。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8:26:50 | 只看该作者
  (3)
  
   2、“家的感觉是趴在窗户上等你回来”
  没想到在深圳搬家真的那么快,刚到深圳才一个星期,老哥他们银行就要我们从燕南路搬到深圳教育学院去,说那里的宿舍空出一间房,比这间大。
  房间真的大了许多,有十来平米,里面还有一些上一任留下的家具,但也还是“三无”房,没有洗手间、没有厨房、没有阳台。不过我们很高兴,房间大了就可以做饭,做饭就有家的感觉,而且比吃盒饭省钱。
  当时我的小老乡刘剑平在彩虹新都做保安,他比我们先来,我们去他那玩的时候,他送我们一个不知道用了多少年,也不知道前几任使用者是谁的巨型电饭煲。他从床底下搬出那个电饭煲时说:“掉了漆倒没什么,就是不自动跳闸了,饭很容易烧糊”我极领情地说:“没关系,饭熟了不跳闸,可以闻饭的香味,饭香了就拔掉插头,还可以训练我的鼻子。”
  我曾经在10岁的时候,操持着巨大的铁锅和铁铲,在煤炉上做我们全家7个人的饭菜。读大学的时候,和死党笨笨,在宿舍用两只脚的电炉煮方便面。读研究生的时候,常和老哥一起用酒精炉做饭。现在居然有了电饭煲,那不是进入电器化时代了?
  那个暑假,我雄心勃勃地要考当时公认最难考的证,注册会计师,白天老哥去上班,我就在家准备注册会计师考试。老哥试用期只有1400块一个月,他要坐公共汽车上下班,我们一日三餐要吃饭,还要付房租,这1400块,必须通过科学的精算来决定每一块钱的去留。注册会计师考试有一门课是《财务管理》,我说正好“学以致用”,嘿嘿。
  我们的正餐是老哥回家后的晚饭,经过我的专业精算,我们两个人每天的晚饭只能用5块钱。我每天四点多钟去泥岗路的菜市场买菜,做好饭等老哥下班回来。
  那个巨型电饭煲顿时发挥了作用,我既用来做菜,又用来做饭,有时先做好菜放旁边盖起来,再做饭,饭好了老哥就回来了。遇到那种应该马上吃的菜就先做饭,把饭打起来再做菜。有时一边做饭,一边在饭上蒸菜。有时把腊肠、豆子一类的东西直接放进饭里一起做,做成菜饭,既当菜又当饭,绝不亚于现在在一流粤菜酒楼吃到的腊味煲仔饭。有时还用它煲汤,汤好以后下进面条、粉丝,超级无敌美味。
4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8:27:24 | 只看该作者
  后来,当我和朋友们开心地说这一段故事时,一位80年代出生的妹妹大叫一声:“麦噶得,电饭煲还可以做菜?煲汤?”我大笑:“俺们无产阶级‘前辈’的生存智慧,你们新新人类难以想象吧?”虽然跟许多比我更老的无产阶级比,我这点事实在算不了什么,但好不容易逮着机会,当然要倚老卖老一番。不过,这也不能怪他们,他们吃的饭都是从电饭煲里乘出来的东北大米、泰国香米,也没看到过爸妈用电饭煲干过别的,当然想不到电饭煲会有那么多妙用。
  可是在那个暑假,巨型电饭煲是我这大厨唯一的武器。我每天变着法子做饭,每天吃的都不一样,用的晚饭钱都不超过5块。我估算着老哥回家的时间,快好了的时候,就趴在窗口看。老哥一进到院子就往我们家窗户望,望见我就猛挥手,然后一溜小跑回来。我在窗口一见到他,就立即把电饭煲插头拔了,然后乘饭,乘好饭时,老哥就刚好进屋。
  老哥在亲我一下之后就开始赞不决口、“吧唧吧唧”地吃饭。他咀嚼和吞咽的声音,如同演奏欢乐颂,让我得意无比。那时他常常因为疼惜,因为感慨,因为感动而说的那些话,也比后来任何时候说的都动情。本人的贤惠,也在那一段时间发挥得淋漓尽致。
  而饭后被老哥牵着手在教育学院或银湖散步时的感觉,和多年以后在马尔代夫的夕阳里漫步,或在新疆阿尔泰的白桦林里听鸟叫时的心情一模一样。一样的宁静,一样的快乐,一样的美好。
  那个暑假将结束的时候,我很陶醉地对老哥说:“哥哥,你知道家的感觉是什么吗?家的感觉就是趴在窗户上等你回来。”而他老人家却说:“家的感觉就是两个人一起穷,一起快活,所以叫穷快活。”
5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8:27:48 | 只看该作者
   (4)
  
   3、五块钱的“美味佳肴”
  
  尽管老哥吃着我用5块钱买来的“美味佳肴”大肆表扬说:“你不是用5块钱,你是用研究生的素质、律师的智慧、爱人的心思来买菜的。”但有时候,5块钱以外的这三样东西,也不是那么管用。虽然那是1996年的物价,但用5块钱去菜市场买两个人的晚饭,其实不容易。
  我那时每天下午四点步行去最近的泥岗路菜市场,泥岗路当时相当地名副其实,晴天灰尘弥漫,雨天泥泞满踝。下午四点去买菜的人主要有三类,一类是保姆,一类是老人,还有一类是永远穿着睡衣和拖鞋的女人,后者比较多。
  我当时刚到深圳,对于这类着装的女人不太理解。我不明白女人优美的身体,为什么拿那样一件一统江山的劣质睡衣来罩住,很饱满的胸部,为什么用那样具有透视感的松垮文胸,穿一件脏乎乎的睡衣到处跑,为什么却像出入无人之境?我总是低着头不敢看她们。
  至于菜市场那种氛围,我从来不喜欢。我总是在路上就盘算好,今天吃什么,怎么搭配,一进菜市场,立即找到想要的菜,买了就飞奔走人。
  但有时我想要的并没有,有时有,又不新鲜了。更常见的问题是价格不合适,有时我认为单价太贵,有时他们不愿意卖两块钱的牛肉或三块钱的排骨,我要么只能作罢,要么得换一家试试,要么要想办法说服那些打着赤膊、浑身油污的卖肉者,这些,都让我难办。
  还有一次,本来是打算做肉末烧豆腐、红烧茄子的,我买下两块钱的瘦肉后,意外地发现有一家有个猪腰很新鲜,一问,要三块钱,我想,如果改做肉末豆腐加土法蒸腰花,那也很好,但那样的话总额要六块钱,超支了。
  我问卖家“两块钱可不可以”,他极不耐烦地摇头。我只好走开去别家看看,走了一圈,发现别的摊档的有的猪腰不如那个新鲜,有的不如那个大,我又回到原来那家,再试着问:“真的不能两块吗?”
  没想到他勃然大怒:“没有钱你就别买了,三块钱都付不起还想吃腰花。我告诉你,这腰花我不卖了,两块钱?还一块钱呢!”他怒气冲冲又鄙夷不屑地看着我,鼻子拼命地“哼”出一声。
  我本来只是再试试,他要不同意,我就三块钱也买了算了,完全没想到他会那么生气,我瞠目结舌,眼泪瞬间滚了出来,赶紧扭头走了,木木地按之前的方案再买了豆腐和茄子走出菜市场。
  回来的时候,深圳的天空彩霞满天,但我的内心酸楚得没有一丝力气,我拖着灌了铅的两条腿慢慢往回挪着,心里无限悲哀。
  快到教育学院的时候,我对自己无力地说:“这就是辛酸,辛酸也是一种感觉,辛酸也是一种体验。人生就在于各种体验,只有幸福、只有快乐,那不是完整的人生。”
  接着我分析了一下当时的情景,我对自己说我并没有错,至于他发怒不卖了,只能说明他的猪腰完全值他自己报出来的价格即三块钱,而不是我想要的两块钱,他卖的东西物有所值,发现我居然不知道这一点,还跟他还价,他非常生气,或者那一刻他心情不好,可能正为什么事生气,我撞到了他的气头上,运气不佳。
  这么一分析,我渐渐理解了那个卖腰花的人,接受了他的怒火。我甚至想,没准换了我,也烦了,为了一块钱,反反复复地讨价还价,爱买不买。
  “不过,我会有钱的。”我长叹一口气后,拼命给自己补充力气:“我读了二十年书,是经济法专业的研究生,考过了律师资格,现在还在备考注册会计师资格。我不相信赚不到钱,我们现在是最穷的时候,只会越来越有钱。”
  我对自己说完这些之后,慢慢恢复了体力。我开始将这件事放下,“人生不如意事十八九”,而我的人生里,“如意事十八九”,我有限的记忆空间,只应该用来储存快乐的事情。对于不快乐的事,应该把它过滤掉。
  踏进教育学院的大门时,我用劲甩了甩头发,心想,到家了,哥哥要回来了,我要象往常一样,做好5块钱的美味佳肴,等他回来。
  我当然不能把这事告诉老哥,让自己的女人受穷,那是男人的死穴。
  男人自己受穷的时候,要么忍了,要么来一通国骂,或者展开一场愤世嫉俗的发泄,就过去了,但如果让他的女人和孩子辛酸,那会让他感觉痛到骨子里。
  我不能带给老哥这样的硬伤,我要养他的胃,更要养他的心。
  
6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8:28:13 | 只看该作者
 (5)
  
  4、我被包围在隔离墙上
  
  1995年的冬天,老哥在深圳找到了工作,回到我们就读的学校以后,他的主要话题成了深圳与武汉、长沙之比较(去深圳之前,他只呆过这两个城市),我当时印象最深的是,他说:“深圳的公园,那是真正的公园,公家的园子,不收钱的,不要门票。”我听了很吃惊。他还说:“市中心就有个荔枝公园,很大,里面有山有湖,到处都是荔枝树,有四五个门,谁都可以进去的,一天到晚都有人在那吹拉弹唱,很好玩,风景又美。”
  我当时听了无限神往,想起那一年的情人节,我们去武汉的中山公园,走路找了两个半小时,脚都走出泡了,结果进去半个小时不到,就出来了,一丁点大,又实在没什么可看的,还要门票。出来后想着还要走很远的路才有车搭,我气得说:“什么情人节,简直是死人节嘛。”后来我们每次回忆这句话都会狂笑不止。
  和许多刚到深圳的人一样,1996年的暑假,我到深圳后没几天,就真的去了荔枝公园。尽管有了老哥的一再铺垫,还是显示了我想象力的没见过世面。我们坐在荔枝公园的湖边,望着蔡屋围一带的高楼,心里豪情满怀,觉得深圳真是和我梦想中的一模一样。
  老哥满心欢喜地说:“以后你也来深圳工作了,过了试用期,我们两个人就大概有七千块钱一个月,七千块呢,做深圳人好吧?”他说“深圳人”时,比其他的字多用了一倍的力量,这力量让我充满欢愉,觉得自己好像已经成了深圳人。
  那个暑假的晚上,我和老哥经常去罗湖国贸一带逛夜景。但当我们享受完那些高楼大厦外墙的繁华灯光,再回到教育学院我们那十来平米的简易宿舍时,初为深圳人的感觉常常变得复杂。
  当时从罗湖回泥岗路的教育学院只有一路公车,是24路。我们坐24路到泥岗立交桥下,教育学院在马路对面,立交桥下本来有地下人行通道,但当时晚上没有灯,地下通道就充当了许多人的解决小急的场所,就算白天也几乎没人走,我们过马路都是在地面钻车的空子,然后猛冲。
  在当时看来,那马路宽得气人。从立交桥上下来,有比较陡的坡,车速都非常快,路中间有一米左右高的水泥墙隔开,我们过这马路得分好几步。先瞅准车的间隙,然后迅速反应,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到隔离墙边,再爬上隔离墙,接着等待时机,以同样搏命的速度过马路的另一半,才算过了马路到达了对面。有时运气不好,要站在隔离墙上等很长时间。
  有一次我一个人晚上回家,还坐在公车上就为要一个人过那马路不由自主地捏紧了拳头。可能是由于太害怕,下公车后我几次尝试着要冲过去,都只跑了两步又败下阵来,总感觉自己对车速、对距离估计不对,再加上那时我的眼睛没做近视矫正手术,不太看得清楚。
  一直犹豫到第五次,我将心一横,终于冲到了隔离墙下,刚一站定,一辆货柜车从我身边飞驰而过,“轰”地一声巨响,我感觉自己的身体不由自主地哆嗦了一下,爬上隔离墙时,我一屁股坐在上面,只剩下悲凉。我强烈地感觉到总有一天我会被撞死在这里,脑海中随即一幕幕浮现出各种车祸现场的惨状……当我惊恐地回过神来时,我感觉自己仿佛死了一次。
  坐在隔离墙上,我环顾四周。深圳的夜晚真是五彩斑斓,远远近近的灯光层层叠叠,集合成各种图案,把天空映成无边的橙红。长城大厦(那时候从泥岗路完全看得很清楚)真像长城一样长,密密麻麻绵延成一片。我知道那里的人都有了自己的房,每一两个灯光就意味着一个家,每一个家意味着一片令人羡慕的欢笑,他们在上演着各自的欢乐,而我,一个人坐在隔离墙上,只是一个黑影。我不知道我们什么时候会买房,什么时候会有自己的家,我还不能有这样的梦,它像星星一样遥远。
  我和老哥都来自农村,我们跌跌撞撞地完成学业,已经让父母筋疲力尽了,我们攥着一张毕业文凭,借2000块钱,拎着两个包来到深圳,也许要面对的,永远是别人的都市,别人的繁华……
  东去西来的车一排排在我的前后呼啸而过,他们飞去,他们飞来,他们的车灯将我的眼睛刺过去,将我的眼睛刺过来。我被车灯包围了,被深圳夜晚的灯火包围了,我在灯火的中央,我在深圳的边缘,被包围在隔离墙上。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进入这个城市的中央,什么时候可以成为深圳的主流人群……但我们既然来了,就必须进去,虽然现在什么都没有,但我们有希望,只要不放弃希望,就会有一切……我坐在隔离墙上,用尽全身力气,扮演着优质的打气桶,拼了老命给自己打气。
  那天老哥出差了,我在隔离墙上坐了很久,回到教育学院时,什么也没洗,就直接爬到床上睡了。
  那个暑假过完后,我要重回学校。我清楚地记得,当我向老哥挥完手走向火车站台时,心里无比轻松。老哥后来在信中说,我是头也没回地走的。
  我当时不喜欢深圳,但我知道我会来,因为我爱老哥,老哥已经在深圳了,我就得来。我这么想时,有些惆怅,有些无奈,但也心存希望,感觉很复杂。
  但我完全没想到,十年以后,有朋友跟我说起深圳的种种不好,问起我的感觉时,我毫不避讳地说:“现在如果搞一场‘我爱深圳’的演讲比赛,我保证‘噔噔噔’跑上讲坛,不打草稿,‘唰唰唰’拿下个一等奖。”
  十年来,我们到过不少城市,每次从外地回来,火车一进入深圳市区,一看到地王大厦,看到和平路旁栋栋亲切的高楼时,每次都有强烈的回到家的感动,总是忍不住大声说:“哎呀,还是深圳好啊。”每次从宝安机场回来,车行在高速公路上,看到一座座熟悉的广告牌,看到路两旁扑面而来的花草,我的心里,总有着放飞一般的自由和轻松,总有一种被这块热土拥抱的温暖。
  我常常感慨,也许没有哪一座城市,能这样宽松地包容我们这些赤贫而充满梦想的孩子。
  
7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8:28:44 | 只看该作者
 (6)
  
  
   5、每次搬家都是坐直升飞机
  
  1998年,等我也毕业分配到深圳以后,我们又搬回了燕南路,是建艺大厦前的那栋单身宿舍,那栋宿舍现在还在。这已经是我们的第四次搬家。
  我们每一次搬家都有显著的进步,所以每次都搬得兴高采烈。
  第一次住的房只有约8平米,一个星期后,搬到了泥岗路的教育学院,也是“三无”房,但有10多平米,才一个星期就让居住面积大了两倍,老哥形象地说:“简直是坐直升飞机嘛。”我对他这比喻大为赞赏,以后的每次搬家,我们都笑称“坐直升飞机”
  第三次搬的家还是教育学院,但多了一个独立的洗手间,想着可以不用再去公共洗手间洗澡,不用在洗澡的时候,听隔壁的男高音歌唱,不用被动地偷听男生们在隔壁的浪笑,我开心得手舞足蹈。
  再回燕南路的第四次搬家,虽然还是一间房,但已经有阳台,有洗手间,在阳台上可以设置简易厨房做饭了。这当然是飞跃,这样我和老哥就可以一起做饭了,可以搞厨艺大比拼了。
  到这次搬家时,我们已经得到“前辈”指引:“买家具不要去商场,很贵的,应该去旧货市场,便宜。”
  我们得此真传,开心地去了南园路的旧货市场。几百块钱买了个全套,一张一米五的床、绿色的皮沙发,当然是人造革的,还有电视柜——为了迎接香港回归,我们在1997年6月29日买了一台十九寸的彩电——总之,该有的全都有了。
  我们一起把墙刷白,在墙上贴上老哥在教育学院住时买的塑料名画。这幅名画花了老哥50块大洋。老哥买来这幅画时,无比得意,说:“这画多美呀,而且不褪色的,脏了用鸡毛掸子扫掉灰就可以了,还可以用水洗,搬家的时候取下来一卷,轻轻松松就带过去了。”
  当全套家具送来,摆放好以后,我大叫起来:“天啦,真像个家!” 后来我们一不做二不休,去华强北的万佳百货买了全套一米五的床上用品。这家商场过几年后也没了,当时生意火得很。
  配合床和沙发的绿色调,我们选的床上用品也是绿花和绿格子的,非常漂亮。经这么一布置,家的氛围变得极其温馨。我环顾着这十来平米的家,无比开怀。
  这种感觉就是现在回忆起来,还是一样觉得温暖。尽管现在的家在华侨城,房间是双拼户型,有两百多平米,是温情的英伦风格。
  那个周末,我们兴奋得那儿都没去。老哥不时地擦擦地板胶、摸摸人造革沙发,那小心翼翼的样子,比今天护理我们的意大利真皮沙发认真多了。我在一米五的床上滚来滚去,把新的床上用品一次又一次地贴到脸上,闭上眼睛,无比陶醉地感受着那松松软软的质感。
  老哥满足地说:“这下,我们算是安定下来了。”
  安定下来了的我们,开始居家过着二人世界,努力工作,从容积累。
  当时我在一家财经周报社做记者,这份报纸当时在业界很影响力,也是迄今为止老哥唯一自费订阅的报纸,5块钱一份的报纸能让很多热爱它的读者,一连找几个报摊去买。有一次我们在山姆会员店门口做发行推广,一位读者很吃惊地对我们说:“这么好的报纸还需要推广?”他当即订了几份,送给他的朋友们,我们感动得差点当场给他做一期“财源人物”。可惜当时我们都不懂得报纸需要像企业那样来经营,所以在亏损几年后,它被改成了别的报纸。
  我那时对工作有着变态的热情,常研读着纽约时报、美国在线、日本经济新闻和伦敦泰晤士报等,俨然要做个全世界一流的财经记者。而老哥除了做好他们银行的法律顾问工作外,时刻准备着出来做律师,开律师事务所,做合伙人。
  我们晚饭后常去上步路的四川大厦一带散步,坐在草地上,看着不远处的园中花园,觉得那几栋楼优雅而含蓄,漂亮极了,特别是华灯初上的时候。我无比羡慕地对老哥说:“有一天,我们会不会也能买那样的房子呢。”老哥很肯定地说:“当然啦,我们是两只勤快的燕子,会不断地衔泥,不断地做窝。总有一天,我们会去那样的地方做窝。”
  那时候,我在报社的工资大概3000块钱一个月,交了房租后余下的钱用来安排日常生活,老哥的4500块钱就可以全部存起来。我对老哥开心地说:“两个月就可以成为万元户呢,真是爽!”“是啊,以前觉得万元户那么了不起,没想到现在一不小心就当上了!”老哥赶紧拿来自己的存折,得意地伸过来给我看。
  后来,当我们手上有10万块钱的时候,我们这两只燕子就开始到处看楼,准备去高楼里筑窝,“密谋”着又一次坐直升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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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8:29:26 | 只看该作者
 (7)
  
   6、爸妈差点让我们破产
  
  1999年秋天,当我们把爸妈从机场接到家时,老爸大叹一口气说:“哎,做梦都没想到有今天!”
  这确实需要想象力,他们的父辈以及祖先们从来都不曾离开过老家,他们住的房子是从茅屋进化而来的土屋,他们曾经拼了老命,也无法让自己的孩子吃饱。当年他们唯一的愿望就是把九个孩子拉扯大,让他们自己挣到饭吃,并且吃饱。而今天,他们居然坐着飞机,来到了一千多公里以外的海边,看到了六十多层高的房子,他们的儿子在深圳工作了,还自己娶了媳妇。
  那天中午在外面吃完饭,我们带爸妈在附近转了转,他们感叹了好几个小时后,总算适应了这个反差太大的事实。晚上回到家,老妈突然说:“只有一间房,怎么睡呢?”
  我们得意地带爸妈看了我们的阳台,在他们来的前几天,我们早就准备好了。
  阳台有1米2的宽度,我们去旧货市场买了一张1米1的床,正好放了进去,不过,上床只能从床头爬进去。我们把刚到深圳时买的单人床上用品,从简易的塑料衣柜里拿出来,再次派上用场。
  然后,去东门布艺批发市场,选了一种非常温馨的粉蓝色花布,批发了一大捆,再用铁丝、夹子,在床四面的墙上、窗户上打好钉子、连好铁丝,围成床帘。顿时,我们的床就成了平民版的“公主”床。
  我们让爸妈睡1米5的大床,我们就睡阳台上这张小床。老妈对此很过意不去。最近一次来我们家,她老人家还很感慨地回忆说:“那时候你们多可怜,两个人住那么破的阳台,睡那么小的床,让我们睡你们的大床,我每次想起,心里都过不得。”说着抬起布满干裂痕的手去抹泪。
  我们每次都笑着反问:“难道让你们睡阳台?”事实上,无论那时还是今日,我们都不觉得那很可怜,而是很温馨。
  那天晚上,当我们两个人猫着腰先后爬进平民版的公主床时,感觉重新回到了可爱的童年。我们并排躺在床上,看着四周粉蓝粉蓝的床帘,非常得意,觉得那个小小的世界里弥漫着浪漫和梦幻,而我们的小床,就是小人国里王子和公主的婚床。
  正那么开心着时,老爸和老妈突然鼾声四起,我们静听了一会他们的鼾声后,两个人同时一把将毯子拉过头顶,在里面大笑不止。
  那两个月,我们每个周末都精心研究最能代表深圳的去处。老哥负责用他不太地道了的家乡话解说,我负责后勤。两位老人家一边担心着我们的钱都用完了,一边满心欢喜地享受着他们“做梦都没想到的”一切。
  我们白天出去游玩,晚上四个人坐在大床上或沙发上,同看一部小电视机。深圳的深秋有点冷了,我每晚一冲完凉,就窝到老哥身上看电视,坐在对面的老妈则顺势把我的光脚抱在胸前,扯开她宽大的衣服包住我的光脚。
  对于我们所花的钱,必须在报价时非常自然地砍掉一个零或两个零,否则他们不但不开心,还会难受。在餐馆吃饭如果花掉两百多,就得根据他们的可接受程度,在报告餐费时像拣了大便宜似地说:“这家真划算,才三十多块钱。”
  老妈后来批评说:“深圳餐馆的服务什么都好,就是要自己去服务台买单,这一点不如我们县城的餐馆。”我和老哥听了相视一笑。
  在买水果上,更是如此。有很多水果,比如车厘子、山竹、布林等,都是当时的湖北老家所没有的。我们在报价上一律都按老家的橘子、香蕉等进行处理,单价都在一块、两块不等。他们常常边吃边说:“深圳真是好,天气好,环境好,工资又高,物价又便宜。”
  不过这种报价,后来差点让我们破产。
  两个月以后,爸妈要回家了。在考虑带什么礼物给村子里的人们时,爸妈不约而同地想到了那些又好吃又便宜的水果。他们决定给村里的七户人家每家一箱车厘子、一箱布林,他们算了一下,每家要花二十块钱,但他们说难得我们这么有出息,应该表示一下心意。
  一听他们的计划,我和老哥在心里吓了一大跳,以眼睛示意,悄悄拿了计算器,藏进我们平民版的公主床里去算。这些要带回去给乡亲的水果,就算去福田农批市场批发,最低也需要五千多块。是坦白说出实价,还是咬咬牙买了?我和老哥小声地盘算着。
  最后,我们完全按爸妈的意见办了。一是因为他们吃苦一辈子,不容易,难得这一次这么高兴;二是我们发现每个老人家,多少都有点虚荣心,干脆满足一下;三是我们想象着他们跟村里人说着深圳的物价有多便宜,东西有多好时,那个高兴又放心的样子,我们开心。
   但后来的事情让我们完全没想到。
  过春节时,爸妈打电话来说,乡亲们想要我们多买一些水果托运回去,“费用一块钱一斤也好,两块钱一斤也好,照付”。爸妈回去以后,村里人都知道了原来深圳的水果比老家还便宜,又好吃。
  这下我们终于傻眼了,如果还照那样报价,如果每年过年过节都这样托运水果回去,我们绝对要破产了。
  我们只好老实交代。据说,爸妈后来对于我们的虚假报价感叹了一个多月,有难受,有痛惜,也有窝心。
  爸妈回去以后,我在办公室整理我们一起拍的照片,准备寄回去。同事们没事拿来看,看到我们的合影,说:“你跟你爸妈还挺像的呢。”
  我说:“是吗,难道我和老哥真那么有夫妻像?” 他们非常吃惊地说:“你一天到晚跟我们说爸妈来了怎么怎么,我们还以为是你自己的爸妈呢。”我说:“我的感觉真的一样。”
  我跟同事们说起老妈抱着我的光脚丫看电视的情景,他们很感叹地说:“婆媳关系被认为是人类最复杂的人际关系,你们怎么这么简单呢。”
  这么多年来,我每次想着我的光脚丫,轻踏着老妈松弛而热乎的肚皮的感觉,想着那柔软的肚皮,曾经孕育着我的老哥以及另外八个兄弟姐妹,想着她那安详宁静的表情,我的心里常有一种母爱大过天的温暖。
  我想,不管是婆婆还是自己的亲妈妈,只要都有真正来自心底里的爱,那就真的一样。
  事实上,爱我婆婆是件很容易的事,她虽然不识字,但很有文化,虽然没读过书,但世事洞明,在她身上,有着中国传统母亲的一切美德。她吃过很多苦,从来忍辱负重,她生了九个孩子,却从来没有坐过月子,在养育九个孩子的近二十年里,她从来没吃饱过,更没有好好上桌吃过一餐饭。
  老哥说他小时候半夜醒来上厕所,经常看到老妈用冷水和着剩饭,坐在一堆没完成的农活前,佝偻着背往嘴里猛扒,看样子是饿极了,才想到要吃点晚饭填肚子。
  我每次想到这个场景,鼻子会发酸,眼睛会湿。同样作为女人,她们那一辈人吃了太多的苦。在那样一个赤贫的年代,要养育那么多儿女,是非常艰难的事。现在好不容易等到儿女们大了,可以接老人家来大城市享点清福的时候,他们又不习惯都市里的生活。
  我常常很感慨地对他们说:“你们养了这么好的一个儿子,自己没享到什么福,福都让我享了。”
  这十多年来,每次我给婆婆钱的时候,她总是推脱着说:“哎,你们结婚我们都没给过一分钱,你还每次给我那么多钱,钱都被我用光了。”
  “我们还有很多钱呢,我们在深圳工作一个月,你要辛苦好几年才赚得出来,刨土豆要刨几座山,我们的钱给你们用是最划算的。”我总是这样宽慰她。
  有时,她攥着我给的那把钱,拉着我的手,含着泪说:“你们俩可怜呢,在那么远的地方,没有一个人能帮你们,人生地不熟的,吃了很多苦吧,所以总是这么瘦。”——呵呵,全世界只有两个人认为我瘦,一个是我妈,一个是我婆婆。
  我每次听婆婆说着这话,环顾着他们那几间土砖砌成的房子,和房子里十多年没变过的摆设,心里有说不出的难受。我们给她再多钱她都舍不得用,也说服不了两个老人家离开他们的田地和自己养的鸡,我们在这里享受都市里的繁华,他们在清贫的山区为我们担着心,积攒着土鸡土蛋,随时准备着给哪个孩子。
  这么多年,我和婆婆没有很多时间在一块相处,但母女之间的那份彼此怜惜,却经常能感觉得到。老哥对此无比欣慰。
  事实上,当我对婆婆好的时候,老哥的感觉比我对他自己好,更开心、更感激。这就是女人为什么一定要孝顺公婆,最简单、最直接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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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8:33:24 | 只看该作者
     (9)
      8、“笨蛋,别再拉被子了”
  
  有一个日子曾经让全世界人民兴奋了好几个月——千禧年元旦。千禧年的概念原本来源于基督教教义,但后来从宗教涵义扩展成为全人类的庆典活动,原本隐含的末世意味也被跨世纪的喜悦所取代。
  
  尽管路透社一再报道说,有三万名黑客已锁定2000年前后利用电脑病毒作怪,很多企业正为Y2K千禧虫问题忙得不可开交,但对绝大多数人来说,虫子留给专业人士去处理,千年等一回的开心理由,不能放过。
  
  谢雨欣的千禧年贺岁曲老早就传唱开了:“千禧的浪漫,终于盼到,我真幸运。两千年,你好吗?都辛苦了,我给大家拜年了,我们一起许一个美丽的愿望……”
  
  媒体连篇累牍地推出有关千禧年话题的系列报道,有的报纸还别出心裁地开辟“千禧年把爱说出口”专栏。各类千禧年音乐会、千禧年庆典活动的资讯漫天飞舞,拼命激活着人们的神经。
  
  商家拼了老命来抓这千年一遇的商机,各种千禧年纪念品、千禧年优惠、千禧年旅行线路铺天盖地而来,疯子才能保证不遭受他们的厚爱。
  
  到了12月中旬,几乎人人见了面都问:“怎么过?”、“怎么迎接千禧年?”
  
  “我们怎么过?”老哥也忍不住了。“笨笨和孟子过来和我们一起过。”“啊?那你赶紧策划呀。”
  
  笨笨是我读大学以来的死党,我俩一起干过的坏事可以写一本30万字的全集,那些只有我俩才创造得出的开心故事,简直要用箩筐来装。那时候她装模作样地帮我考察老哥,不知道蹭掉我们多少饭,做了多少回可恶的电灯泡!
  
  不过这也使得老哥和她的关系简直就像我和她一样,我们称呼她要么是“笨蛋”,要么是“土人”,比较正式点时,就叫她的小名“笨笨”,因为小时候小名叫得好,长大后这家伙聪明得一塌糊涂。研究生毕业后,她在广州工作。
  
  孟子是笨笨的老公,超级可爱,可以信口列举的优点有N条。基于笨笨和老哥的热乎劲,我们俩常常拼命地互道倾慕,以达到交叉平衡的效果。
  
  “早就策划好了,我们去深圳东部,迎接新千年的第一缕曙光!”
  那时候我去过的深圳最东头是溪冲,那里有个工人度假村,我曾去住过。笨笨宣布他们要来的当天我就订好了房。
  
  12月31日,所有的人心里都开始倒计时,所有有大钟的广场都准备好了在那历史性的时刻,万人齐喊“五、四、三、二、一”。我们一边准备着此行的用品,一边急切地等着笨笨他们从广州过来。
  
  这两个死家伙直到下午四点才来,我们在火车站一接到他们就直往东部冲。当时老哥才刚学会开车,跟朋友借了辆已经用了十年的小型人货车——皮卡,跌跌撞撞地前行。
  
  这辆濒临报废的小皮卡是手波,一停到红灯路口,再启动时,总是死火,这时新手老哥就边唱歌边流汗(他一紧张就这样),我则把半个身子探出窗外,冲后面的车队狂扮鬼脸,以分散司机大佬的注意力,让他们喇叭留情。
  
  一路死火地开到溪冲,老哥一拔了车钥匙,跳下车来,冲着轮胎就是一脚:“拖拉机!”我们狂笑。
  
  三下五除二换好泳衣后,我们扑向海滩。这可是二十世纪最后的夕阳,最后的大海!我们争分夺秒地畅游着。
  
  晚饭后,把房间里的床罩铺在沙滩上,四个人坐在上面,同盖一床被子,面对满天星斗和茫茫大海,胡吹海侃。海风迎面而来,远远近近放烟花迎新年的几个小孩,急不可耐地预演着璀璨星光,感觉真是爽呆了。
  
  “他们怎么知道我想看烟花呢,帮我们买,帮我们放,我们只用像老佛爷似地坐在这里看?”老哥自作多情地沾着便宜。我们原本也想买烟花的,但实在太贵,放弃了。
  
  “孟子,你牵的是我的手!”我大叫一声,把他们三个吓了一跳,随即一齐大笑起来。孟子本来是要牵笨笨的手的,因为窝在一个被窝里,挨得很近,结果错牵了我的手。
  
  “老哥,你得牵一下笨笨的手,要不咱家吃大亏了。”一听这话,笨笨立即把双手从被窝里抽出来,孟子条件反射似地一把捧住,老哥则大笑:“你这个坏人!”我盯住他们三个的表情,无比得意。
  
  临近十二点,我们赶紧撤了。回到房间去!中央台有文艺晚会,在世纪之交要转播世纪坛上的钟声,为全国人民祈福。我们要点满一屋子蜡烛,开好香槟,和着世纪的钟声许超级大愿!
  
  我把五斤重的特价香槟拿出来时,笨笨开心得手舞足蹈。我们俩捂住耳朵,眯着眼睛远远地站在门口看他们开香槟,非常担心泡沫和气体把房顶冲个大洞。
  
  “你们俩准备好没有?准备好没有?开了啊!”两个坏人拼命制造着紧张气氛。我和笨笨则像小时候第一次放冲天炮一样,吓得弯腰勾背缩成一团,只敢拿眼斜瞅过去。
  
  “啵”,轻轻一声,香槟开了,既没有气冲房顶,也没有泡沫四溢,只有一些小泡沫从瓶口慢涌出来。“怎么回事?”“怎么回事?”都是第一次买香槟,第一次开香槟,谁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们笑着,没有答案。
  
  许完愿,喝过香槟,接完许多通千禧年祝福电话后,我们急忙排队洗漱准备睡觉,五个小时之后,就要迎接新千年的第一轮太阳,五点半就得起床看日出呢。
  
  干嘛排队洗漱?嘿嘿,因为我们四个睡一个房间!虽然那时我们到深圳已两年多,告别了吃“五块钱的美味佳肴”的光荣年代,但自掏腰包出来度假,还是奢侈第一回,老实说,还订不起两个房。
  
  “一晚上要三百多?拜托,最多订一个房间!刚好有两张床呀,你真是英明。”笨笨大肆表扬着我——“年幼无知”的她当时还不知道最便宜的标准房是两张床。
  
  上床之后,我们心照不宣地开着那盏床头灯,以昭示自己绝不干坏事。
  
  分别躺下后,老哥握着我的手,在手心直捣蛋,我只好拼命咬住牙关,不笑出声来。看笨笨和孟子在那张床上睡得悄没声息,我在老哥耳边说:“他们一点邪念都没有呢?”“你怎么知道?”老哥很不服气。
  
  闹钟一响,我们就手忙脚乱地奔向事先踩好的日出观察点——现在的万科十七英里所在地。当时沿着金海滩花园下去,有很美的山体和巨大的礁石。站在山坡上,可以一览无余地欣赏海上日出。
  
  当被人类赋予极其特殊意义的新千年太阳,在我们的惺忪睡眼中如期升起的时候,我们和众多摄影发烧友对着它狂拍,然后四个人在大礁石上扮演原始人初次见日,狂跳太阳舞,以庆祝新千年的到来。
  
  一直HI到十一点半,才退了房坐着呼哧呼哧的“拖拉机”回到市内。
  一不小心鬼混到晚上,怎么睡呢?这个问题随着新千年的第一个夜幕悄然而至。我们当时还住在燕南路的单身公寓,只有一张床,爸妈回去后,阳台上那张小床又卖回给旧货市场了。
  
  “这样,我们三个睡床上,横着睡,孟子睡沙发,应该刚好够长,试试看?”笨笨此言一出,我们三个人立即大声叫好,觉得她简直有总设计师的谋略。
  
  一米五的床横着睡不够长,我们就把吃饭用的折叠椅拿来搁脚,为了隔绝笨笨和老哥之间的直接亲密联系,我扮演绝缘体,睡中间,他们两个分别挨着我的左膀和右臂。
  
  并排躺了一会,我刚想翻个身对着老哥,笨笨立即大叫起来:“哎,反过去,对着我!”正要侧身照办,老哥拼命扳住我的肩膀:“不许翻,哪有这样重友轻色的?”
  
  “好啦,好啦,我平躺行了吧。”我拿他们没办法,只好平躺着,手被一人牵一只。
  
   “别吵啦,排排躺,睡觉觉。”孟子喜欢睡觉,一个人独享沙发,恨不得立即钻进梦里。
  
  我们乖乖安静下来,只敢扭扭头、捏捏手,互相扮扮夸张的鬼脸示意。那种感觉绝对像小时候过家家,或是在幼儿园睡午觉,天真、顽皮而纯净。
  
  睡到半夜,我突然感觉身上的被子被横向拉来扯去,较量在逐渐升级。我没作声,窃笑,嘿嘿,反正我总有被子盖,再说呢,一边是老哥,一边是最好的女友,这案子可不好判。
  
   “笨蛋,别再拉被子了!”笨笨终于忍不住大叫起来。老哥一听,立即投诉:“你简直是恶人先告状,孟子,看你们家笨笨,我都完全没得盖了。”
  
  “啊,我没听见啊,笨笨,他没冻着你吧。”孟子独占一床被子,开心得很,边伸懒腰边护内,把老哥气了个半死。
  
  笨笨和孟子回去以后,我算了一下那三天的花费,将近1000块,老哥说:“是我们一个月的生活费呢,不过我们四个人玩得多开心呀,这也像迎接千禧年,是历史性的,说明我们已经有能力度假了,里程碑呢,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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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8:33:55 | 只看该作者
        (9)
  
  
                第二章 骗婚记
  
  我是被人骗婚的,婚宴是一盆三十二块钱的乌江活鱼。
  
  老哥说:“蜜月就是甜蜜的岁月嘛,我们天天都有爱,所以天天都在度蜜月啊。”他的结论是——到家里过蜜月就好了,哪里还要专门出去度蜜月!
  
               1、骗婚记
  
  
   那是1998年9月初,我毕业分配到深圳才一个多月,有一天,老哥懒懒地对我说:“妹,现在你也分配过来了,我们得考虑一下买房子的事了,有房才有家的感觉,买了房才算个真正的深圳人。”
  
  我说:“哦。”回答这么简短是因为我不知道要说什么,我刚来深圳工作,对深圳可以说一无所知,所考虑的是怎样尽快胜任工作,买房这么的大事,我还没想过。
  
  老哥看我迷糊,接着说:“你知道吗,在深圳,有一种叫福利房,是专门分配给公务员、老师的,很便宜,但我们不符合条件。还有一种是微利房,有深圳户口的人都可以申请,比福利房贵,但比商品房便宜多了。”
  
  我一听,来了兴趣,说:“那我们不是可以吗?”老哥很平淡地解释说:“谁都想要的,所以要排队,先排到先得。”我不解:“那我们也赶紧排去呀。”老哥还是很平淡:“排队要证的。”
  
  我很纳闷:“证?什么证?”
  
  老哥完全没感觉地说:“结婚证嘛,得尽快去办了。”
  
  我轻轻“啊”了一声说:“那我不是要和你结婚了?”
  
  老哥头也不抬地说:“我们早就结婚了,我们早就‘那个’了啊,现在只是去办个手续,领个证而已,好排队买房。”
  
  他整个一去银行办张卡的感觉,而且一心为公,是为我们两买房,这么重大的理由,叫我去办件小事而已,他对我的疑问似乎挺意外。
  
  我有点失望地说:“可是我原来是想要到教堂去结婚的。”
  我像许多女人一样,从少女时期就一直梦想着,和自己心爱的人,一起站在神父的面前,当着所有亲朋好友的面,庄严神圣地说出“我愿意”三个字,我认为只有那样,一生的爱情才算是有了着落。
  
  听我只是说到去教堂结婚,老哥飞快地说:“去教堂只是一种仪式,我们以后可以补嘛。先去排队买房要紧。”
  
  停了一小会,他又赶紧说:“我打听过办证的程序了,你明天去报社打个证明,证明我等下写好,你只要领导盖个章就可以了。然后我们请一天假,去把这事办了。”
  
  然后他从包里拿出一张纸来递给我,上面打印了办理结婚证的程序,他看上去有点厌烦地说:“真麻烦,形式主义。”
  
  我当时完全不知道他那种淡淡的、懒懒的语气里所蕴藏的阴谋,后来再仔细回想这一段对话时,发现他的奸诈在于,把结婚这么重大的事,淡化得如同只是要我去银行办张卡。
  
  而且,在整个“骗婚”过程中,他都极力避免提到“结婚”这个字眼,一直学法律的他,完全刻意地混淆了“结婚”和“那个”的含义。
  
  最后,关于我神圣的婚姻,我只是在日期上做了一点主。我选了那一年的阳历10月12日,即阴历的9月22日,作为我们去“办那事”的日期。我用我的方式看了个日子,10月12日,就是1012,意思是“要您要爱”,而9月22日,即“久爱,爱”。
  
  当我把那个日子及解释告诉老哥时,他压抑着心底的狂喜说:“妹,你真可爱。”
  
  一年以后,老哥一个也分配到深圳的同学来我们家玩,说起排队买微利房的事,老哥说:“微利房都很小的,而且位置又偏,我从来没有想过买微利房,要买就买商品房。”
  
  我当时在阳台负责做饭,听完这话立即猛冲到他面前,狠狠地指着他的鼻子说:“好啊,你这个骗子!”他那同学听了一头雾水,而这个被我识破了诡计的骗子,只是吐了一下他那狡猾的舌头,笑着问我:“妹,饭好了没?”
  
  等他那同学走了以后,我一把把他推到床上,猛地坐到他肚子上,掐住他的脖子说:“说!你为什么骗我?”他抱住我大喊:“救命啊,谋害亲夫呀——”
  
  他后来交代动机说:“你那么优秀,深圳优秀男人那么多,你要被别人抢走了,我怎么办?所以第一要紧的就是,趁敌人还没下手,先把你拿下,免得一天到晚担惊受怕。”
  
  这个骗局后来一再遭到我的清算,我每次提到这事时,老哥总是一副得逞的样子,他有时说:“嘿嘿,幸福的陷阱嘛。”有时,他也反清算。
  
  去年,我一个忘年交闺密杨杨的父母来深圳了,专门到我们家来拜托我们为她找男朋友,我们立即来了个现场办公,搜索脑海中的适合人选。
  
  但最终,一个晚上也没有找到一个可嫁人选。他们走的时候,老哥得意地说:“早知道深圳女人与男人的比例是七比一,早知道优秀的男人那么难找,我当初就不用煞费苦心了,哼,让你嫁不出去。”
  
  不过我后来发现老哥对“结婚”也是真的没概念。有一次我在某种情境里感慨地说:“我们俩为什么这么好呢?”老哥牛头不对马嘴地说:“因为我们没结婚嘛。”
  
  我大笑:“切!”
  
  他接着很认真地说:“真的,我从来没有那种结了婚的感觉。我不像有的男人,一结完婚就放了心,老婆娶回家了,觉得这个老婆就是我的了。我一直都很紧张你的,我觉得要是对你不好,你就会被别人抢去,所以十多年来我一直没结婚。”
  
  听完老哥这话,我突然明白,不管是骗来的婚姻,还是求来的婚姻,最好的状态就是像没有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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