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应民心还是“用药太猛” 对于这次改革,北京财政系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以“用药太猛”和“弊端严重”来评价。他认为,它将导致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强化官本位,因为官位越高收入越多;二是影响基层的工作积极性;三是让工资改革变成大锅饭。 他还对执行效果表示担忧:如果这些人的收入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改革用药太猛,会逼迫他们寻找其他“创收”。 但也有人不同意这种看法:必须用“猛药”治“恶疾”,这样的改革体现了市委、市政府从严治吏、取信于民的决心。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晨光教授认为这次改革出发点是好的。他认为,由于中国法官收入偏低,很多地方的法院就将诉讼费收入多寡和法官收入挂起钩来,“这就违背了司法的宗旨”。 不过,王晨光教授也婉言批评,将法官的待遇比照公务员核定,“不是特别合理”,也“不大符合司法的性质和规律,在很多国家,法官的工资是由议会来决定,中国的法官工资也最好由人大来主导”。 还有人关心,这种改革,究竟算不算得上是一种按劳分配的新模式?- 改革开放后实行的按劳分配政策 *按劳分配就是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根据这个原则,评定职工工资级别时,主要是看他的劳动好坏、技术高低、贡献大小。政治态度也要看,但只能是按劳,不能是按政,也不能是按资格。 *实行考核制度。考核必须是严格的、全面的,而且是经常的。 *有奖有罚,奖罚分明。对干得好的、干得差的,经过考核给予不同的报酬。物质鼓励不能缺少。对有特殊贡献的也要给奖金。总的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鼓励大家上进。 北京公务员工资改革计划 北京公务员工资改革计划酝酿于2003年夏季,成型于2004年夏天,计划被简称“3581工程”,核心要义就是统一全市所有公务人员的收入标准,增加一些“清水衙门”如团委、信访局等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取消那些“富得流油”的部门如税务、法院等单位自行设置的各类奖金、补贴。 根据北京市委办公厅、市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整顿机关津贴、补贴、奖金,规范公务员收入的通知》,行政级别和工龄资历等成了核定工资标准的最重要依据。所谓“3581工程”,即通过改革,使科级、处级、厅级和部级人员的月收入分别达到3000元、5000元、8000元和1万元。 对于这次工资改革,有人用三个“了”字进行描述: ──工资条变短了。全市公务人员的工资结构从过去最多的20多项简化为13项; ──工资固定了。除以季度奖金、年终奖金“改头换面”建立的督查考核奖外,包括绩效工资在内的所有项目均和级别直接挂钩并被写入工资单固定下来,根据工龄和任职时间长短,划分各种档次,按级别定收入; ──行业差距缩小了。各单位间过去“贫富不均”的现象被终结,清水衙门和肥差部门工作人员的收入差距得到了弥合。《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肖山/北京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