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谈天说地] 这里有办ICP经营许可证吗?

[复制链接] 0
回复
885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04-9-6 09:52: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www.net.cn/static/tan/aboutbbs.htm

尊敬的用户您好: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未取得国家审核资格的BBS均属非法,一旦发现,先封网站,后查拥有者,后果严重!   敬请各位用户立刻关闭您的BBS服务,配合国家网上扫黄行动,以免付出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违法代价。   中国万网提醒各位用户:   1.自查自纠:请用户严格检查自己网站内容中,特别是BBS上的,各类有害的色情淫秽内容。   2.主动办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提供BBS服务的网站,必须事先到当地主管部门办理ICP经营许可证,否则均属违法经营。如果您没有相应证书,请自行关闭BBS服务。   3.避免牵累:如因网友BBS发言涉及违法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查处,并关闭您的网站。   4.违法后果:一个网站涉嫌提供色情淫秽内容,不仅该网站将被关闭,与该网站在同一服务器或者同一IP上的其他虚拟主机用户网站,都将被技术上暂时关闭,以待公安机关取证处理。   5.善后处理:如果您的网站因其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牵连,请及时致电中国万网客户服务部010-64242266,   或在线提交您的问题     http://www.net.cn/HAS_Client/cbssclient/online_question.asp   我们将协助您向公安机关提出情况申诉,在有关部门核实批准后,尽快开通您的网站。

中国万网 2004年7月26日
                                  
 附录  * SINA网打击网上色情淫秽活动的相关新闻专题  http://news.sina.com.cn/z/djyhsqwz/index.shtml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http://net.china.cn  * 淫秽色情网站举报电话:  010—65283344; 010—65207655  * 淫秽色情网站举报网站:  http://www.cyberpolice.cn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先是新网发布的,后来万网也这么说了,我朋友做网络运营的,他现在都在补办证件.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