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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论语》的密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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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2 21:33: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当我们初步分析了《论语》的基本体系后,我们了解到孔子在形成国家的整体、凝聚国民的力量方面,是用“礼制”来解决的。“礼制”的核心是将社会分成不同的层级,各层级负责不同职责,最后形成一个整体。这似乎和现代工业发展的专业化分工的思路类似,现代制造业的专业化分工,有利于各工位采用专业的工具,培训专业的人员,从而提高各专业的效率,最后获得整体效率的提升。其实在儒家学说中,荀子对此有专门的论述。在《荀子》“王制”篇中说的非常清楚:“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故义以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荀子还说:“故人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离,离则弱,弱则不能胜物;”就是要通过“分”来达到“和”的效果。如果做到“既分又和”,孔子的答案就是:“礼制”,如果简单的说就是制定一系列的管理制度,让国民遵守。
现代文明发展到今年,我们可以接受分工,但我们不接受分成等级,因为现代文明的基础是人人平等。现代社会还有等级,但这种等级是建立在为社会做出的贡献上,为社会所处重大贡献的人,得到了社会成员发自人们内心的尊重,从而形成了一定的等级。如白手起家、靠自己奋斗成功的企业家,清廉而又领导力的政治家,靠自己聪明才智为社会贡献思想的专家和教授,还有各行各业的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等,他们因为对社会有重大的贡献,因此人们尊重他们,形成他们的等级,这种等级是不可世袭的,是依赖于贡献的,是人民自发认可的。在现代文明的社会,老子的成绩与儿子无关,儿子也不应该继承老子的荣誉,人们尊重的是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们,而不是他的家人。如果儿子想要赢得尊重,那么他也需要为社会做出重大的贡献。因此我们看到现代西方社会,征收高额的遗产税来体现对做出贡献的人的尊重。
通过等级的划分真的可以形成整体的配合吗?答案应该是肯定的。这就像我们企业中各种规章制度,通过各种制度来形成各种分工,并通过规定来形成各种分工的配合。但组织发展规律假设三告诉我们,组织的配合发展是分为三个阶段的。通过制度和规范约束的配合只是组织配合的第一阶段,也是效率最低的配合阶段。
并且,孔子“礼制”的配合基础,是不同等级之间的不平等,也就是人的不平等,并且这种不平等是人生下来就决定的,是不能改变的,这与现代文明的思想从基础上是相悖的。这种人人不平等是无法调动社会成员的积极性,也就无法形成或达到组织发展第二阶段或第三阶段的配合,其组织的效率永远是处于最低的。
由于不平等,不同层级的成员心态也不平衡,他们不是为了组织的共同目标而努力,更多的是想让本阶层占据更大的便宜,更多的占据其他阶层的劳动,于是层级之间的矛盾是必然产生的,层级之间不可能合作,而只可能对抗,于是整体的合作与效率就无从谈起。
为了维持这种等级,唯一的办法就是强权的压制和严厉的惩罚,而带来的肯定是社会成员内心的不服,他们就会采取各种措施来抵制或不执行上一阶层的指示和命令,变成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变成了层级之间的博弈。
到这里,我们看出“礼制”的本意应该是各阶层之间的合作,现在却变成了各阶层之间的博弈,完全起不到团结和整合各阶层的作用。其主要原因在于:因为阶层的不平等,高的阶层总在占有低的阶层的劳动成果,因此低的阶层不可能与高的阶层合作,虽然高层掌握着低层的一些生存和发展的条件,但这种起源于不平等,占有下级劳动的模式是不可持续的。因此我们说《论语》的第一个理论原则是存在问题的,特别是不适合现代文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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