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目送飞鸿 于 2012-2-17 07:56 编辑
一周时间中,秦新连续请了两次假,飞鸿感觉可能会有稳定性的问题。果然,今天上班不久,秦新来找他沟通,提出了想离职。 因为这个月才给她涨了工资,飞鸿对她在这个时候要离职感到有些诧异,问她什么原因。她表示主要是想自己干,对于涨工资,她表示来了快一年了,才涨了两次,速度有些慢。 秦新是因为公司要启动品牌建设,需要做相应的设计而招进来的。飞鸿原计划是使设计性的工作常态化,这样这个岗位就能够固定下来。但因为里面的内容涉及到总经理要提供素材,而他总是特别忙,顾不上。同时他不希望这类工作给自己和公司带来太大的压力,水到渠成比较好。这样秦新的工作就不饱和了。为此飞鸿把一些事务性的工作交给她,她成了飞鸿事实上的助理。 此后在她的工作中,设计类的工作和事务性的工作基本各占一半,甚至有时事务性的工作还要多些。 在做这些工作的过程中,因为不是她的强项,性格内向且这方面工作经验缺乏的她总是频繁出错,飞鸿带着她做很费劲。因为总是出错,到最后甚至不得不手把手教,就这样还必须每次都要检查,查时十有八九还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好在事情也不太多,出于培养的角度,飞鸿也愿意多费些精力,只是希望她能不断有提升。 为此,在一个培养周期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向飞鸿索要他对秦新新一轮的培养目标时,飞鸿只提到要提升她独立处理对外对内工作的能力。新年伊始,飞鸿也就此与秦新进行了沟通,她也表示愿意在这方面提升。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她也确实比以前好了很多,所以飞鸿才向人力资源部申请给她涨了工资。而上次涨工资,是因为要培养她撰写文案的能力,在她有了进步后就及时涨了。 她入职时,提出的工资要求不高。定级时,飞鸿给她定的级比她自己要求的要高出不少。尽管如此,相对公司的其他员工,还是属于偏低的。一直以来,飞鸿总想使她能有更快的提升,这样可以交给她更多和更重要的工作。如果她能够做到这样,按照公司的规定给她快速增涨工资是很容易通过的,否则就要写出许多的理由来说明为什么要涨。她本身的业绩不够,提升也不快,工资自然也涨得慢。 所以,对她的离职,飞鸿并不惋惜。她的能力不在这些方面,还是到能够发挥其特长的地方为好。否则她在这里工作,双方都比较累。飞鸿只给她提了一个要求,就是把手上的工作做完,月底再离开,她同意了。 之后,飞鸿把情况向总经理透明,并表示还要再招聘一人,但这个人不再以设计为主,而是以配合飞鸿的工作为主。 总经理很快回信同意,并要飞鸿与人力资源部经理沟通如何提高员工稳定性的问题。 想着先把手上的事处理完再与人力资源部经理沟通,总经理却把他们都叫进了办公室,专门就秦新的事谈了他的想法。 一是低端的工作员工没有成就感。在秦新之前,公司已经走了一名员工,虽然不是由飞鸿培养,但做的也是事务性的工作。还有一名员工,在做这些工作时用心不够,总出错,因为是老员工,飞鸿批评得比较多,她自己压力也较大,后来主动提出调整了工作岗位。从这些现象上,总经理认为秦新的状态也一样,可能不大愿意做这些事务性的低端工作,没有成就感,成长空间也不大,看不到什么希望,所以才会要离职。对于这一点,飞鸿和人力资源部经理均表示同意。 二是分解工作不再设此岗位。总经理问到秦新目前手上的工作情况,飞鸿列出了四五项工作内容,都是比较琐碎也不持续的。为此,总经理与大家商量把其手上的工作分解掉,干脆撤销这个岗位,这样矛盾和问题就会彻底解决,不必再在为后面来的员工如何稳定而费精力。对于这一点,飞鸿觉得很有必要,直观感觉到这可能是总经理亲自过问这个事的主要原因。在商量把工作分解给行政部的人员时,总经理特意提出给他们增加了工作后,就要考虑给其提高待遇的问题,人力资源部经理表示会按照公司的规定办。在公司工作多年的飞鸿知道会有两个提高待遇的方法:一是加工作就加工资,同时考核跟上。在与员工谈话时,会把话说清楚,如果愿意接受此工作,就必须要好好干,否则绩效就会受影响。二是先安排工作,试做一段时间后,觉得能够承担了,再涨工资,不行的话,就换另一个人来做,这样风险小一些。具体如何做,主要要看工作的难易程度和员工个人的情况。象今天分解的这些工作,都是难度不大的,所以有可能会采取加工作即加工资的办法。 三是以合作的方式解决面临的矛盾。虽然说多数工作可以分解,但还是有些工作分解不了。主要是一些设计类的工作,相对专业,没有这方面经验的人也做不了。但要为此再招聘,还是会面临和秦新一样的问题。在大家思索如何解决时,总经理提出了他的想法,就是通过合作的方式来解决。他谈到,不少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与秦新差不多,是因为工作不饱和,业绩体现不明显,同时向其他方面转型发展的意愿也不强烈,还是想从事自己的专业的缘故,他们本身对公司不排斥。他们在公司工作了这么长时间,对公司情况比较了解,业务也清楚。人虽然离开了公司,但对公司还是认可的,配合性也较好。在此情况下,可以考虑持续性的合作。即公司有这方面的工作时交给他们来做,在工作完成并合格后,付予相应的报酬。这样公司既不用养这样的人,增加管理成本和人工成本,也可以有效解决工作需要的矛盾。同时还可以为公司储备人才,一旦业务发展需要了,还可以让他们再回来。从他们的角度来说,离开后可以找工作继续发展自己的专业,或做自己愿意做的事,同时也可增加一项收入,应该是个双赢的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