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其长,避其短 现在比较流行这样一种观点:在企业或是一个组织用人时,我们只需用其好的也就是说只关注其优势,其它的可以不用考虑。 这句话本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可是我们在用人时,得在这句话的后面加一点什么? 那么该加什么呢? 最近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如果别人只用我的长处或叫做优势吧(对企业而言,是它所需要的),也不“想法”帮助我弥补我的不足之处或劣势,我会有这样一种感觉:企业似乎是在剥削我,剥削我的价值。 试想,又有谁愿意做一个不是很“完善”的人呢?再说了,我们每一个人都有我们自己的想法及衡量人生价值的标准,在组织现在的岗位也未必是我们真正喜欢的,即便是我们现在的工作是我们的优势所在。我们或许在这工作只是为了让自己成长。我们需要学习、充电、不断完善自己。 所以组织在用人时,不仅要用其长,还得考虑其所短,采取双方自愿、平等、互助的原则,让员工更趋“完善”,以助其实现其所谓的人生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