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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中国专利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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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4 14:21: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专利之痛

黄谊江   

    一流企业做标准、二流企业树品牌,三流企业卖产品。等到国外专利集团挥起专利大棒的时候,似乎才有人醒悟,然而很多人还沉醉在温柔的梦乡。

一、DVD产业的全军覆没

我国光盘系统生产从1985年开始起步,发展到2001 年,已经成为DVD生产大国。当时,全球的DVD产量是2600万台,其中中国的产量就占1000多万台。同时,也造就了步步高、金正、新科、爱多等DVD知名品牌。就在中国DVD企业为自己的业绩感到骄傲的时候,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2001年3月8日,6C联盟向中国的DVD企业提出了最后通牒,要求中国的DVD企业在4月1日之前必须向他们缴纳专利费,否则他们将提起诉讼,而且狮子大张口,要求向每台中国出口的DVD收取20美元的专利费。我国的DVD生产企业虽然有市场,有生产能力,却没有掌握核心技术,DVD的核心硬件、软件都是从国外进口,在国内实际就是进行简单拼装。这是典型的‘蓄水养鱼’之策。原因很简单,在2000年,整个DVD市场才刚起步,如果它们高价收费,没有众多厂家入场,市场将难以培育出来,而现在这块蛋糕做大了,鱼都养大了,他们认为是到了该收网的时候了。6C联盟有那些厂家呢?由东芝、三菱、日立、松下、JVC、时代华纳六公司组成,以后IBM也加入该联盟,习惯称呼仍旧是6C。而后来则有更多的专利收费组织开始了对中国DVD产业的盘剥,包括3C(由飞利浦、索尼、先锋三公司组成,后由LG加入而成为4C)、1C(汤姆逊公司)和MPEG-LA(16个专利人组成的专利收费公司),这与当年八国联军的入侵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吗?八国联军只是赤裸裸的抢夺罢了。当今的社会是经济和文化的比拼,因此经济与文化的入侵是绝对不可以掉以轻心的。

2002年4月19日,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在两年多的时间里经过多次谈判,最终与6C签订协议,规定中国厂商每出口1台DVD播放机向其支付4美元的专利使用费。随后,该协会又与3C签订每出口1台DVD播放机向其支付5美元的专利使用费协议。其他专利使用费支付情况是:lC收取每台售价的2%(最低2美元)的专利使用费,杜比每台收取1美元的专利使用费,MPEG-LA每台收取4美元的专利使用费(2002年调整为2.5美元)。至此,专利收费风波似乎告一段落。至此,每台DVD的专利费还是高达到12.5美元。

DVD七成左右的成本来自机芯、解码芯片等核心元件,这些元件完全依赖进口,国内企业无从进行价格调配。因而成本降低就只能寄希望于劳动力成本的节省。但DVD组装费用不过10至15元人民币。

近年来DVD国际市场销售价格持续下跌,目前美国市场上的DVD机零售价仅为30—40美元,中国企业每出口一台DVD机就要分别交纳约12.5美元的专利费。国内DVD影碟机出口业务几乎无利可图,有不少企业已不再生产DVD产品或者倒闭,仅存的一些企业纷纷为国外企业代工,作贴牌,这样就没有了专利费之痛。根据中国海关数据,2005年1~9月份,作为中国DVD出口领头军的广东省共出口DVD8060万台,其中以贴牌形式为国外品牌做加工贸易的产品出口台数为7653万台,占出口总量的95%。

二、通信产业代价沉重

有数据显示,1G时代付出的专利费高达2500亿元,在2G时代,更高达5000亿元。我们不妨从系统和终端这两个方面来看看中国通信产业在专利上的遭遇。

系统设备

以WCDMA技术为例,我国企业平均要支付15%-20%的销售收入作为专利费用。

而在CDMA技术上,目前通信企业向高通缴纳销售额4.65%-6%的专利使用费。如果其它核心专利公司也收取同等费用,通信企业支出的专利使用费将占其销售额的25%-30%。

诺盛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的资料分析得出结论,TD-SCDMA的TDD部分,西门子拥有的专利数量最多,占21.6%,大唐、华为、中兴、高通各占约12.2%、10.1%、7.4%、6.1%;而在SCDMA部分,专利数量份额依次为中兴24.2%、西门子21.2%大唐15.2%、华为12.1%、其他27.3%。

2006年中兴CDMA基站全球出货量达12,000多台,目前中兴通讯CDMA产品全球用户累计容量已经超过6000万线.根据信产部电信研究院最新研究报告,2006年1-12月份,中兴CDMA合同数量占全球总量的41%,位列第一。诺盛电信咨询预测,中兴通讯2006年年销售额在47亿美金左右。

2006年华为WCDMA/HSPA新增合同28个,截至年底,华为以21%的市场份额位列全球GSM市场三甲。2006年公司全年销售收入达到656亿人民币(折合84.5亿美元),海外销售额所占比例突破65%。

从目前全球电信设备商来看,爱立信已经放弃CDMA,诺基亚基本已无CDMA业务,北电亏损,朗讯与阿尔卡特不明朗,似乎只有中兴、华为两家在CDMA上是赚了钱。而从全球市场来看,除了高通的大本营北美市场是CDMA的根据地外,韩国可以说是高通的产粮区,而中国则是CDMA未来的希望。但愿中兴和华为一路走好,不用交纳太多的专利费用。

终端设备

水清木华研究中心对专利的费用问题做了一个全球的调查统计:目前CDMA专利费约占手机价格的5~6%,GSM专利费则占16~17%。在国内,CDMA专利费在出口产品和内销产品中分别占手机销售额的7%和2.75%。按照此比例,出口手机的GSM专利费和内销产品的专利费分别为整机价格的13%和8%。但是,水清木华研究中心的游经理又补充说:“由于国内手机厂商大多采用SKD/CKD生产方式,自己并不制造手机核心部件,因此直接面临的专利费/许可费将集中在操作系统、人机界面和外观设计上。这部分的专利费约占整体专利费的50~70%。”

据信息产业部的资料:2004年年初,中国手机出口初露锋芒,前5月手机累计出口5101万部,出口金额累计49亿美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57.7%和103.8%。

GSM

GSM手机专利主要集中在诺基亚、摩托罗拉、西门子、索尼爱立信、阿尔卡特、飞利浦、微软、德州仪器等多家企业。这些具有优势地位的GSM手机终端设备制造商收取的专利费,能占到手机销售价格的10%左右。GSM手机核心专利的缺失是制约国产手机发展的瓶颈。包括基带芯片、射频芯片、底层软件等核心专利方面,我国手机企业尚未完全掌握,关键零部件基本上由国外公司生产供应。拥有基础专利的企业主要集中在诺基亚、摩托罗拉、西门子、阿尔卡特、飞利浦、爱立信等六家,占全部手机基础专利的85%。

    以GSM手机专利争论较为集中的操作系统为例。Symbian、微软、BlackBerry、Linux、Palm这五大阵营开始了激烈的市场争夺,尤其是2003年智能手机得到市场青睐以后。从目前看来,我国真正自主开发的手机操作系统有凯思集团的Hopen(昊鹏系统)、科银京成Delta(道系统)、波导的Doeasy(多易随系统)等多种,其他还有一些在Linux开源系统上进行二次开发的操作系统平台,如宇龙的Linous(领驰系统)、南京移软的mLinux等等。这些操作系统在产业化道路上艰难前进。中科院旗下的国产HOPEN操作系统开发费用不到Symbian操作系统的十分之一,能够实现大部分相关功能。而HOPEN系统是中科院软件工程控制中心研发的国内自行开发的第一套智能手机操作系统,并申请了专利。

我们再一起看看手机操作系统这个世界,究竟是一个什么样子。

Canalys公司的研究数据显示,2006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6410万部,相较2005年增长了63%,从操作系统层面看,Symbian在2006年仍占到67%的市场份额(2005年为63%);微软操作系统轻微下滑至14%,但仍位列第二;推出黑莓(BlackBerry)的加拿大公司RIM的系统则超过Linux排在了第三位,份额为7%;Linux的市场份额是6%;收购了PalmSource之后(去年PalmSource被日本企业爱可信Access正式收购并转向Linux领域),爱可信的Garnet操作系统则占5%的份额。不过,RIM和Palm有3/4的销量来自北美市场。

赛迪顾问2006年12月对截至去年10月中国智能手机市场按操作系统划分的产品销售结构给出了一份数据。其中,Symbian为63.2%、Linux为30.3%。

GFK分析师庞军提供的数据显示,2006年1-10月,Symbian操作系统在中国的比例为60%左右,Linux为30%,而微软只有7%。

2007年元月中旬,来自英国的Symbian公司正式落户中国。诺基亚还是Symbian的第一大股东。联想和明基也与Symbian展开了合作。

在Linux平台方面,为了创建一个具有竞争力、面向移动设备的Linux软件平台,摩托罗拉、NEC、NTT DoCoMo、松下移动通信、三星电子和沃达丰在几天前宣布正式成立LiMo基金会。至此,智能手机操作系统之一的Linux终于有了一个像样的组织,结束了其相对松散的过去。Linux受到摩托罗拉的青睐,全球第二大手机厂商摩托罗拉公司将Linux作为公司最主要的智能手机操作系统。而Linux由于其免费及开放性,也使得摩托罗拉能更有效地降低成本。不过,摩托罗拉却在使用Linux的同时还获得了微软操作系统以及Symbian的授权。

2005年9月8日,爱可信公司和Paim OS的提供商PalmSource联合宣布,双方已就爱可信公司收购 PalmSource 达成最终协议,通过此次收购,爱可信公司获得了该操作系统的核心技术,以及在美国、法国和中国的针对移动设备的Linux 开发资源。北美用户更喜欢和习惯使用Palm操作系统,在中国爱可信还是以Linux业务为主。

目前,联想和明基已经和Symbian展开了合作,而只做智能手机的多普达却是微软操作系统的忠实客户。夏新很多智能手机采用微软的系统,但也有一些基于Linux自行开发的产品。而深圳宇龙已经在微软和Linux系统上进行过开发,有可能与Symbian合作。波导、TCL、长虹、金立等很多本土企业都是手机操作系统厂商的必争之地。

那么中国的手机操作系统,你们的立身之地在何处?值得一提的是,在3G平台上,大唐也发布了自己的手机操作系统。2006年12月4日,由大唐移动自主研发的Arena操作系统在香港正式发布,Arena开发社区也于同日上线。大唐移动称Arena是目前全球唯一能够解决终端业务互通的手机操作系统。目前Arena得到了国内中兴通讯和韩国厂商SK电讯的支持。Arena由大唐移动主导开发,目前主要应用于TD-SCDMA手机,已经有超过10款2G,2.5G和3G手机终端使用了该操作系统。在今天的发布会上,中兴通讯和和韩国SK电讯共同出席了Arena的发布及社区的上线。Arena虽然目前主要应用于TD-SCDMA,但是其同样可以应用于其他所有2G和3G的移动终端。刘积堂称希望借助TD-SCDMA的优势能够将Arena 推向其他2G和3G操作系统。

CDMA

在CDMA手机方面,我们只需要看看这些信息。

2006年雅各布到访印度时称,在印度,目前每部CDMA手机征收5%专利费。这是世界最低的征收标准。

2006年3月,全球GSM协会宣布面向发展中国家发布30美元手机,京瓷斥CDMA专利费高。

2006年6月,诺基亚宣布取消与三洋的合资公司,CDMA手机淡出市场 抱怨高通专利费高,2008年终止CDMA手机。

诺基亚都退出了,中国手机厂商的日子能好过吗?

韩国手机市场

我们再一起看看韩国的手机市场的情况吧。韩国的GSM和CDMA手机可以说是水火两重天。GSM手机占韩国手机出口的69.95%,但外国专利持有者收取的昂贵的专利权使用费,以及低价产品的泛滥,对韩国中小制造商造成了严重打击,有些甚至已经破产。业内人士认为,中国手机企业的境遇之所以会比韩国厂商好些。因为韩国没有GSM运营商,GSM手机只能全部外销,手机商孤独无援;而中国则拥有世界上最大的GSM市场,一旦运营商发言,在中国已占领了相当市场的那些专利拥有厂商,应该不会冒这种得不偿失的风险。而在CDMA手机方面,高通于2006年8月起逐步免征三星、LG的CDMA手机专利费。根据高通公司与三星电子所签合同的副本,等到合同期满,作为全球第三大手机生产商的三星在韩国将被免征CDMA专利费。至于输出到海外市场的CDMA手机,也将从2008年8月份开始逐步免征技术使用费。据了解,两家公司是在1993年签订此项协议的。两家公司所签合同规定,“本合同签订期满15年,被授权企业支付完毕而无需为此后生产的手机支付专利费。签订期满13年,被授权企业无需为在韩国销售的手机支付专利费。”来自韩国政府部门的数据显示,自1997年来,韩国手机厂商支付给高通的专利费累计达到1万亿韩元,专家估计同期为输出到海外市场的产品支付的专利费则累计达到2万亿韩元。

三、MP3市场迎来曙光

说到MP3的专利,那文-黄专利则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文-黄专利是韩国人文光洙和黄鼎夏于1998年在中国提交,并被通过,在中国的专利号为98114958.8。 2006年1月,该专利被SigmaTel收入囊中。随后,SigmaTel在全球展开专利授权计划,所有MP3厂家都面临两个选择:一是采用基于SigmaTel平台的解决方案,二是交纳一定数额的授权费。

据介绍,1993年汤姆逊和德国Fraunhofer研究所确定了MP3格式,他们的MP3技术已拥有20个专利系列。国际著名的微软、英特尔、苹果、索尼、松下、三星、LG以及MP3芯片厂商Sigmatel等早与汤姆逊公司达成了专利和版权联合协议,但是,中国的1000多家MP3厂商中,95%并没有征得汤姆逊的专利授权。汤姆逊预测,2008年,中国MP3市场总需求有望超过1800万部。如果从MP3播放器生产商角度来计算专利费,3年后,汤姆逊每年仅从中国市场便可获得1350万美元。全球MP3销售数据远比中国更大。2004年,MP3全球总销量达4000万部,2009年,更将达到1.5亿部。这都意味着,依据中国市场目前收费标准,4年后,汤姆逊每年从全球市场可获得1.275亿美元专利费。

2005年1月欧洲有一家名为Sisvel的意大利公司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向中国的MP3生产企业收取每台2美元的专利费。据介绍,MP3一般的出口价格大约是50美元~100美元/台,按此计算,2美元的专利费已超过价格的5%。而且,中国目前出口的MP3相当部分是低档产品,约30多美元/台,毛利也才2~3美元/台。

2005年3月初,美国MP3播放器解码芯片厂商SigmaTel将其中国的竞争对手——珠海炬力告上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称后者侵犯了自己便携式MP3播放器用系统级芯片(SoC)控制器专利,要求ITC利用337条款对珠海炬力进行制裁。2006年3月21日,美国联邦国际贸易委员会初步裁定,珠海炬力被纳入调查的几个数字芯片产品型号,都对涉案的两个专利(6,366,522号专利、6,633,187号专利)构成侵权。2006年9月重审。同时,珠海炬力在2006年5月申请文黄专利无效,并在6月12日被国家专利局立案。9月,ITC判决珠海炬力部分产品侵犯了SigmaTel的6633187和6366522两项专利,随后珠海炬力向美国专利及商标局(USPTO)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审查SigmaTel所拥有的编号为6633187和6366522的两项专利的有效性。美国东部时间9月13日上午8时30分(北京时间9月13日20时30分)消息,珠海炬力(纳斯达克:ACTS)于周三宣布,其已经在中国对SigmaTel及其子公司提起诉讼,旨在敦促SigmaTel停止侵犯珠海炬力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索赔9800万元人民币。

2005年9月,法国汤姆逊将计划对中国大陆的MP3生产厂商征收专利费,拟每台MP3播放器征收0.75美元(约合约人民币6元)。汤姆逊宣称,大陆几乎所有MP3播放器的集成电路都使用了它的专利技术。大陆大部分的MP3厂商规模都很小,普遍都是生产没有品牌的MP3随身听。台湾自有品牌的MP3厂商,计划采用诸如SigmaTel的集成电路设计来避免征收专利技术费,或者将费用转嫁到代工生产商身上。

    名目杂多的专利费用,MP3企业会不会再次面临灭顶之灾?珠海炬力是否能带领中国的MP3企业走出专利费的泥潭,我们拭目以待。


2007年3月25日于雅加达

沙发
发表于 2010-7-15 08:46:27 | 只看该作者
分析的不错,
板凳
发表于 2010-7-15 12:09:19 | 只看该作者
世界上有两种人:索取者和给予者。前者也许能吃得更好,但后者绝对能睡得更香。
4
发表于 2010-7-15 22:31:24 | 只看该作者
思考。。。
5
发表于 2010-7-16 00:33:52 | 只看该作者
承接金属与非金属装饰性与功能性表面处理,各种零部件尺寸超差处理:如超耐磨镀铬处理,比普通硬铬耐磨损性能提高一倍;内齿轮等复杂形状工件变形导致尺寸超差修复等等。
6
发表于 2010-7-17 14:51:49 | 只看该作者

国内企业研发不足,都是拿人的东西生产,当然会出现目前这种状况.

7
发表于 2010-7-18 21:47:01 | 只看该作者
目前我们也处于这种阵痛过程中,希望国家和企业一道把这事做好,跨过这道坎。
8
发表于 2010-7-22 11:05:54 | 只看该作者
思考。。。
9
发表于 2010-7-22 11:06:50 | 只看该作者
思考。。。
10
发表于 2010-7-22 11:07:00 | 只看该作者
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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