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ficeffice" /> 06年11月,由于个人原因,我从自己熟悉的深圳西乡某公司离职,再经过我十几天在人才市场的奔波,终于找到了一份当初自己认为还可以的工作。但结果是我在这家公司(深圳西丽某公司)只工作了2个多月,我就灰溜溜的选择了再次离职。与其说我是再次离职,还不如说我是被老板雷走的。以下我就来说说当初那2个月内的雷人雷事吧。
雷人事件1:人人都有病,就老板没病!
11月份公司要招聘工厂作业员100人,公司工资待遇很一般(根本没有达到劳动法的要求),每周6天54小时,其他才时间算加班,加班费也才5元\小时。那时也都快年底了,内地很多工人都不愿这个时候来深圳,本地的很多工人也开始辞职回家过年或年底都不找工作了。一个月的招聘下来,有60多个员工来公司面试上班,但到月底只留下了18个员工,其他的也都是做了几天就自己走人了,公司又有很多老员工人员离职。结果就因为这事,我被老板痛骂了一顿:“你人有病,脑袋也有问题,又不会沟通,智商低,招不到人就是你没有能力”。
--员工离职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工资待遇问题,这样超时工作 不算加班,加班费又不按劳动法计算。员工怎么会留下来呢?
--难道是老板就可以这样辱骂下属员工吗?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呢?
雷人事件2:我脑袋有问题,就老板没问题!
公司有一工人漏买了社会保险,该员工于2006年7月发生工伤事故,后来鉴定为十级残废,根据工伤条例,应该补偿给该工人11个月的工资,约1.8万。也就在我入职没几天,那工伤员工就来公司要求补偿他的一切费用。老板嫌太多,不太愿意支付,表态最多只支付1.5万。我11月才进入公司,其实这个工伤在我来之前就发生了。我来之后就让我来处理。该受伤的工人坚持一定要1.8万(可以理解的),如果不按实际赔偿支持,工伤员工就去电台(第一现场)曝光。最后老板又对我说:“你人有病,脑袋也有问题,又不会沟通,智商低,处理不好事情就是你没有能力”。再后来换了一个办公室主任来处理,其结果还是照样支付了1.8万的费用。
--本来就要给员工买工伤保险的,漏买了就当是教训咯。其实公司都有2千多员工,也算是大公司,不差钱。老板却要抠门。
--难道是老板就可以随便诋毁下属员工吗?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呢?
入职2个月了(公司上班要求:一周6天,每天9小时),老板一直在苛刻的要求公司的所有员工。在不问实际的情况下,老是说你做不好事情,老是说你没有能力。甚至还很多次当众的说:“你这人有病,脑袋有问题,你这人智商低”。
再后来我就由于工作的种种原因,终于在2007年1月份辞职走人了,也义无反顾的离开了这家让我长了很多见识的公司,也永别了对我傲气凌人的老板,结束了我这次短短3月不到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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