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求员工奖励制度

[复制链接] 5
回复
8255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07-5-10 09:42: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有没有人可以帮忙找点关于优秀员工评选的资料和制度?
沙发
发表于 2007-5-10 10:04:14 | 只看该作者
1、目的
为规范营销人员薪酬考核办法,调动营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营销部所有人员的薪酬考核,是计提营销人员薪酬的基本制度。
3、定义
3、1 底薪:营销人员按不同级别在完成规定目标责任销售额后获取的报酬;
3、2 业绩:营销人员在一定期间内完成的销售额(以实际收回货款为准)及规定的业务量;
3、3 提成:营销人员完成的业绩扣除目标责任销售额后按规定比例计提的报酬;
3、4 绩效工资:按公司绩效考核规定进行考评后应得的工资。
4、职责
市场部经理和财务、信贷负责业务人员业绩的考核,市场部助理负责业务人员每月薪酬的计算,经总经办审核后交财务部发放。
5、内容
5、1营销人员职位资格设置:营销人员共设置试用期业务员、业务员和业务主管三个级别,职位具体描述如下:
a、试用期业务员:指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无销售经验的、处在3个月试用期内的新进人员;
b、业务员:试用期业务员试用期届满、能力经考核认可者,或试用期虽未届满、但能力和业绩突出者,或有经验的新进业务员经考评合格者;
c、业务主管:业务员年度月平均业绩在50万元以上者可提升为业务主管;
d、副经理与业务主管的待遇级别相同。
5、2 业务员薪酬考核
营销人员的薪酬由底薪、提成工资、绩效奖金三部份组成:
5、 2、1目标责任销售额与底薪。营销人员在完成目标责任销售额后可领足额的底薪,未能完成的,按实际完成比例发放。
A、各级别业务员的目标责任销售额为:
a、试用期业务员 xx万元/月;
b、业务员 xx万元/月;
c、业务主管(或副经理) xxx万元/月;

B、底薪构成如下表所示:

营销人员项 目 试用期业务员 业 务 员 业务主管(或副经理)
目标责任销售额(万元)
工资(元)
话费补助(元)
达成奖励(元)
合计(元)


5、2、2提成工资:营销人员在完成目标责任销售额后,超额完成部份按不同客户类别规定的比例计提提成工资。客户类别划分如下:
a、新客户:自与公司签订第一份交易合同之日起在六个月交易期限内的客户;
b、老客户:公司原有客户及与公司交易期限届满六个月的客户;
c、优惠客户:在公司同类产品基准价格(以财务部核定的价格为准)基础上进行优惠折让后下单的客户;
d、公司划拨客户:公司原未明确、现重新确定给营销人员跟进管理的客户。
各类客户的提成比例如下表所示:

客户类别提成比例 新客户 老客户 优惠条件客 户 公司划拨客 户
0 ~15 万元(含)部份 10‰ 5‰ 3‰ 2‰
15~25万元(含)部份 12‰ 6‰ 4‰ 3‰
25~35 万元(含)部份 14‰ 7‰ 5‰ 4‰
35万元以上 16‰ 8‰ 6‰ 5‰

5、2、3 绩效奖金
营销人员的绩效奖金按《营销人员绩效考核计分表》测评得分90分(含)以上的,发给绩效奖金400元;得分85分(含)以上的,发给绩效奖金300元;得分80分(含)以上 的,发给绩效奖金200元;得分70分以上的,发给绩效奖金100元;得分70分下的,无绩效奖金。
5、3 市场部经理及助理的薪酬
5、3、1 底薪: 市场部经理及助理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底薪。在旺季(每年 2 ~ 7 月份)每月销售总额达450万元(含)以上、淡季(每年1月份及8 ~ 12月份)每月销售总额达350万元(含)以上时,可领取足额的底薪,如未完成目标销售额的,按实际完成比例领取底薪;
5、3、2 绩效工资:在完成目标销售额后,对超额部份按规定比例计提绩效工资,按市场部经理70 %、助理 30%的比例发放。计提比例如下:
a、0 ~50 万元(含)部份 1‰ ;
b、50~100万元(含)部份 2‰ ;
c、100~150 万元(含)部份 3‰ ;
d、150万元以上 4‰ ;
5、5 风险金
5、5、1营销部人员按每月所得的工资总额 10 %的比例提取风险金,与呆账比例和逾期存货挂钩并按月考核,每半年按规定的比例返还一次风险金。风险金返还比例如下表所示:


项目序号 呆账控制比率 逾期存货 返还风险金比例 (%)
一 业务人员
1 0 0 100
2 2%以内(含) 合同金额1%(含)以内 100
3 超过2%、在三个月内收回 合同金额2%(含)以内 90
4 超过2%、在六个月内收回 合同金额3%(含)以内 80
5 超过2%、在一年内收回 合同金额4%(含)以内 50
6 超过2%且挂帐一年内上 合同金额4%以上 0
二 经理及助理、信贷
1 呆账控制在2%以内(含) 合同金额1%(含)以内 100
2 呆账控制在3%以内(含) 合同金额1.5%(含)以内 90
3 呆账控制在4%以内(含) 合同金额2.5%(含)以内 80
4 呆账控制在5%以内(含) 合同金额3%(含)以内 70
5 呆账控制在6%以内(含) 合同金额3.5%(含)以内 60
6 呆账控制在7%以内(含) 合同金额4%(含)以内 50
7 呆账控制在7%以上 合同金额4%以上 0

5、5、2 表格说明
a、呆账及逾期存货范围:指从本制度实施之日起所签订的合同(订单)产生的呆账及逾期存货,不含因生产中的产品质量问题争议形成的呆账及逾期存货。本制度实施前形成的呆账及逾期存货按原规定处理。
b、逾期存货占合同金额的比例:逾期存货指按合同约定超过60天未能出货的成品及半成品库存。业务员的逾期存货占比指逾期存货在单一合同中所占的比例,经理及助理的逾期存货占比指逾期存货在当月合同总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5、5、3 奖励
业务人员能达成第一项小指标考核要求的,按当月交易额给予0.5‰奖励。

http://www.netzn.com/netzn/articleview/2005-1-15/article_view_485.htm

板凳
发表于 2007-5-10 10:42:02 | 只看该作者

 奖 惩 制 度

第一条、员工奖励分下列四种:
(
)嘉奖:每次加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
)记功:每次加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
)大功:每次加发1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
)奖金: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

第二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奖:
(
)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
)拾物不昧(价值300元以上)者。
(
)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
)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荣誉者。
(
)忍受勉为困难,肮脏难受的工作足为楷模者。

第三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功:
(
)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著有成效者。
(
)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著有成效者。
(
)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
)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
)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第四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
)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
)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
)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第五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奖金或晋级:
(
)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
)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
)一年内记大功2次者。
(
)服务每满5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第六条、员工惩罚分为五种:
(
)警告:每次减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
)记过:每次减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
)大过:每次减发一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
)降级:除级使用,相应核减薪资。
(
)开除:予以解雇。

第七条、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
(
)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
)上班时间,躲卧休息,擅离岗位,怠忽工作者。
(
)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
)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
)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规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
)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第八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过:
(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
)工作中酗酒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
)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
)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
)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第九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
)擅离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
)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生产、业务、事务等团体秩序者。
(
)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
)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
)轮班制员工拒不接受轮班者。
(
)工作时间内,作其他事情,如睡觉、玩弄乐器、下棋、阅读、炊煮……(干部连带处分)
(
)一个月内旷工达5日者。
(
)机器、车辆、仪器及具有技术性工具,非经常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如因而损害并负赔偿责任)
(
)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如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情节重大者……)

第十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开除(不发资遣费)
(
)对同仁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
)殴打同仁,或相互殴打者。
(
)在公司厂区、宿舍内赌博者。
(
)偷窃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
(
)无故损毁公司财务,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毁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
)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
)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
)一年中记大过满2次功过无法平衡抵销者。
(
)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6日或1年旷工达12日者。
(
)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
十一)吸食鸦片或其他毒品者。
(
十二)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
十三)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
十四)携带刀枪或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公司)者。
(
十五)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唤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
十六)故意泄漏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
十七)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
十八)明示禁烟区内吸烟者。
(
十九)参加非法组织者。
(
二十)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
二十一)其他违反法令或劳基法或本规则规定情节重大者。

第十一条、员工功过抵销规定
(
)嘉奖与警告抵销。
(
)记功1次或嘉奖3次,抵销记过1次或警告3次。
(
)记大功1次或记功3次,抵销大过1次或记过3次,员工功过抵销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

 

niuniuyangyehon 该用户已被删除
4
发表于 2008-10-15 18:14:3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5
发表于 2009-5-14 09:43:30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各位家人的分享!
6
发表于 2009-7-14 18:21:37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