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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 思科[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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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2-10 14:08: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华为与思科已经是沸沸扬扬,到底会怎么样?你们怎么看?

现转贴几篇评论文章/新闻.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3-2-10 14:09:00 | 只看该作者
盛世危言与乱世吉言--华为、思科经典模式比较
[ 姜汝详 ]

  华为能够回答十年后自己的未来是什么吗?  任正非不停强调“华为的危机,萎缩、破产一定会到来”,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帮助员工增加对华为未来发展的信心?  华为的理论危机与思科的未来兴盛  低调而业绩突出的华为总在强调“危机以及萎缩、破产一定会到来”,而思科则不断地向世人描绘他们美丽而充分希望的未来。  华为是一个低调的公司,但华为的老总任正非却很有名,这很大原因在于他的系列文章和讲话,其中有不少广为流传,成了业界的名句。比如“经九死一生还能好好地活着,这才是真正的成功”、“华为没有成功,只是在成长”……而最为有名的是他对华为的那句判断:“华为的危机以及萎缩、破产一定会到来”。  相比起来,同样在电子界经典企业的思科就高调多了,它的CEO钱伯斯更是一个在业界可以和韦尔奇比肩的企业家。与任正非经常鼓吹危机意识不同,钱伯斯是那种未来导向的鼓吹者:“微软踏平的只是PC时代,而思科则已经拥抱e时代了”,以至于当思科在去年的网络泡沫中业绩下滑的时候,甚至有人向法院起诉思科,指责思科领导层误导了思科的发展方向,给股东描绘了一个错误的前景。  目前的华为与思科似乎正应了一句伟大的话: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1999年,华为销售额首次突破百亿,达120亿元,2000年飙升到220亿元,在中国电子百强中虽居第十,利润却高居榜首。在电信市场下滑的2001年,华为销售额却增至255亿元,利润27亿元,利润仍稳居第一。  与此同时,“骄傲自满”的思科面临着网络经济泡沫破灭之后的业务大幅度退缩,在2001年第三财季报出销售额严重下滑30%后,财务总监拉里·卡特宣布报废价值高达22亿美元的库存,并裁减了8500名员工。2001年思科总共亏损10亿美元。  但奇怪的是处于困境的钱伯斯大话依然,在最近的多次演讲中,他要求股东相信思科仍然在领导着网络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处于事业顶峰的任正非也依然在提醒“华为的危机”。  不过,眼前的繁荣并不等于永恒的增长,眼前的困境也并不意味着永远的挣扎。相信思科的大部分员工会相信钱伯斯的“狂言”:做因特网时代的领导者,大部分的思科员工也在为此不懈地努力。但华为能够回答十年后自己的未来是什么吗?任正非不停强调“华为的危机,萎缩、破产一定会到来”,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帮助员工增加对华为未来发展的信心?  思科为什么会在危机中仍然坚信兴盛  高科技产业本身包含的高风险与高收益就像一个赌局,危机最深的时候,意味着一切又将重新开始,机会始终垂青有准备的人。也因为此,思科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自己的未来。  思科的崛起受益于因特网的大发展,因为因特网技术,也就是掌握在思科手中的路由器技术,这家1984年才成立的公司,在1990年上市后,到1997年就进入了《财富》的全球500强,而到1998年7月,它的市值就比1997年翻了15倍,达到1000亿美元,并在2000年一度超过微软,成为市值最高的公司。  能够在短短十多年就一跃而成为世界首屈一指的公司,这种殊荣只有微软和英特尔曾经享受过。不过与英特尔、微软不同的是,思科并没有将路由器沿着技术的路子“让顾客适应产品”,也没有通过建立强大的研发中心或大规模的制造厂来控制“时间节奏”,而是采取了以客户为中心的“四轮驱动战略”:  1.产品(客户)解决方案:围绕客户的需求建立一个完全的产品解决方案,使客户需求的满足能够在思科一步到位。  2.兼并:思科大约40%的利润来自于兼并。  3.产业标准:思科是IOS(互联网操作系统)的拥有者,阿尔卡特、爱立信、北方电讯、康柏、HP、3COM、微软等都需要从思科处得到应用许可。  4.战略联盟:如与微软合作制定网络的产业标准,与MCI合作提供增值的因特网服务,与HP合作开发和销售基于因特网的计算机系统等。  在思科的四轮驱动战略之中,客户解决方案与兼并是思科成功的关键。思科客户解决方案的核心是思科连接在线CCO,依靠CCO,客户可以自己回答遇到的问题,诊断网络出现的故障,提供解决方案或提供专家咨询,思科对客户的技术支持目前已经有90%是通过CCO系统来完成的。通过CCO系统,不仅可以大大节省开支(每年大约节省2500万美元),而且及时的服务增加了客户满意度。思科的调查显示,接受CCO系统服务的客户对思科服务满意度,超过没有接受这一系统的客户的25%。  正是这一将供应商与合同生产商联系起来的网络系统,支撑了思科快速扩张,但在网络经济下滑时却出了问题。原因出在这套系统的管理是高度自主的,思科每年年初都会在总目标下协商确定下一年每个人或小组的目标,一旦目标定下,需要什么样的资源,怎么调动这些资源都将是个人或小组自己的事。同样,客户可以在任何地方通过网络下一个订单,这个订单会传到美国,同时把相关部件的生产或发货指令送到工厂或供应商那里。这样其中55%的产品没有经过思科,而是直接从供应商送到用户手里。  有了这一套系统,思科产品生产的周期因此缩短了一周至三周,利润率也要比竞争对手高大约15%,库存少45%,新产品到达市场要比对手快25%,返修率下降到2%。但是由于这个系统中的供求双方并不完全受思科控制,一旦发货时间漫长,用户有时会进行两三次重复订购,而系统会自动接受订购,结果在短时间会形成整个供应链和生产链中的重复采购和生产,造成零件和产品的积压,导致库存增长超过销售额增长。  当网络经济下滑、购买几乎近于停滞时,思科发现竟然有数十亿美元的库存。2001年4月,思科决定把其中的22亿美元库存进行销账处理,并裁员18%,但即使如此,思科的库存在2001年10月,仍然相当于公司26天的产量,比4月销账时还要多3天。这说明思科以网络为中心的运营体系在制度结构上存在着重大的缺陷。  2001年8月23日,思科宣布公司重组计划,一改以往按事业部建立的公司组织结构,决定建立基于工程和市场的组织形态,采取集权式的技术开发和市场整合。为了更准确地预测生产和销售情况,重新制定新的检查和结余制度,新制度不仅向承包生产商提供更多的积压产品信息,而且向处于承包商下游的几百个供应商提供这些信息,以防止出现过多的库存。思科同时还宣布了与新的组织结构有关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新的组织结构采取集权化管理的“一点式决策”,由首席发展官马里奥·马佐拉统领,并直接向钱伯斯报告工作。  从这里我们看到思科又重新回到了它的原点,令思科欣慰的是,此次重组得到市场的肯定和欢迎,在思科今年8月6日公布的第四财季业绩中,尽管网络设备需求仍下滑,但因削减成本见效,思科第四财政季度净利润迅猛增长,并且还表示将股票回购额增加一倍以上。  高科技产业本身包含的高风险与高收益就像一个赌局,危机最深的时候,意味着一切又将重新开始,机会始终垂青有准备的人,当钱伯斯与思科在为新的赌注准备的时候,他没有理由不相信自己是胜利者。  华为为什么总在兴盛中提醒危机  华为最大的成功并不是在技术上,而是在战略定位,或者说是在于商业操作。面对扑面而来的跨国公司,华为如履薄冰,如饥似渴地去借“洋枪洋炮”武装自己,从而希望有一天与跨国公司一决高下。从这个意义上说,任正非不仅是一个商人,更像一个眼光长远的战略家或政治家。  一个好的公司要想获得高速增长,没有一个好的企业家是不可能的,但一个好的公司不可能通过企业家能力获得持续发展,企业持续发展的动力源在于制度与文化。  华为在业界是以注重制度和文化而著名的,华为的基本法开创了业界通过“路线”整合思想的先河,华为的老总任正非更是拥有众多的赞誉,在如此众多的“美誉”面前,为什么任正非却认为“华为的危机以及萎缩、破产是一定会到来”?  从比较竞争优势的角度看,华为的成功是专注于通讯设备市场的成功。但实际上,华为在技术上的成功远远比不上它在战略定位上的成功,或者说是商业操作上的成功。  要理解这一点首先要懂得中国的通讯市场,不是通讯产品(比如手机、呼机、电话机)市场,而是通讯设备,也就是以手机基站或程控交换机为中心的产品市场。做手机与做设备完全不在一个层面上,做手机关注的是消费者,做设备主要关注的是政府和电信部门。前者是我们所说的市场运作,而后者是产品和关系运作。在争夺政府采购单的战斗中,决定的因素除了产品之外,还有诸多因素是需要考虑的。华为是本土公司,华为的老总对中国商业文化和政治文化的理解是“思想家级”的,在这方面应当更懂中国国情,所以,当华为的老总说“华为和西方公司的差别,就是我们每层每级都贴近客户”,这种贴近,与消费品市场意义的贴近当有不同,可以想象得出,华为一定会想方设法与地方当局结成利益共同体,“什么是核心竞争力?选择我而没有选择你就是核心竞争力!”这不是一句玩笑,所以,相信华为的营销队伍一定很“庞大而富于战斗力”,也正是借助在程控交换机上建立起的关系网和销售网,华为在互联网接入上相信也会收获不小。  即使如此,华为仍然是值得尊重的,因为通讯设备毕竟是西方公司的天下,华为能够成为今天的华为,能够将产品做到海内外,世界权威电信咨询机构Dittberner公司在1999年度报告中,将华为的C&C08交换机在全球网上运行量排名第九位,将华为推出的iNET综合网络平台称为“世界少数几家能提供下一代交换系统的厂家”,这很大程度上要归结于华为管理团队,特别是总裁任正非清醒的认识。中国通过各种办法挣到钱的公司很多,但挣钱而又保持着一份对“坐享其成”的警惕,甚至将这种警惕上升到“纲”的地位,并如饥似渴地去借“洋枪洋炮”武装自己,从而希望有一天与跨国公司一决高下,具有这等雄才大略且苦练心智的,目前看得见的恐怕也只有任正非领导下的华为。  所以,当任正非说,华为面对的跨国公司不仅是竞争者,更是老师与榜样:“他们让我们在自己的家门口遇到了国际竞争,知道了什么才是世界先进。他们的营销方法、职业修养、商业道德,都给了我们启发。我们是在竞争中学会了竞争的规则,在竞争中学会了如何赢得竞争。”  相信这番话出自他内心,也相信这是任正非与华为在中国远远超出一般公司的重要原因。他在这一点上不仅是一个商人,更像一个眼光长远的战略家或政治家。  持续的商业逻辑之道  华为将一种模糊的“管理”确定为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实行“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功利性追求,其实已经摒弃了基本的商业逻辑。当华为真正按公众公司的标准去经营时,它的危机和萎缩也许仍然会到来,但那时它也真正长大了。  在我看来,所有的高科技公司基本上处于一种商业逻辑的压力之下:“功能主导”的产品领先战略。微软和英特尔是典型的集权化的产品领先战略,通过对“摩尔定律(CPU的计算能力每18个月就会翻一番)”的遵从,英特尔20多年来一直按这一节奏推出CPU,将对手远远地抛在后面。在这里,你完全看不到什么对消费者的尊重,英特尔所做的一切似乎只是在实现它的总裁摩尔的预言。现在,英特尔每隔九个月就建造一个生产芯片厂,每座工厂建造成本高达20亿美元。  微软更是这方面的另一个典型。从windows操作系统开始,通过视窗95、98到2000,乃至XP的版本升级,微软将消费者带入了一个别无选择、只能跟从的天地。在这里,你可以清楚地看到高科技产品真实的一面,那就是顾客适应产品,而不是产品适应顾客。  华为作为一个高科技公司,要想当领导,就必须做“产品功能”的领先者。但这绝非一日之功,出路仍然在于将高科技产品向消费品转化,或者是在营销上获得“核心竞争力”。  核心竞争力是组织内部集体的学习能力,而不是某一技术或技能,更不是资产或规模,在这一点上,华为要比那些将核心竞争力等同于“规模”或“品牌”等资源的公司高出一截。华为将管理定义为核心竞争力,至少在强调人的能力而不是物的能力。  但是,就像《华为基本法》中的许多表述或任正非的不少高论一样,华为将管理定义为它核心竞争力,看起来似乎很到位,其实离核心竞争力的真正内涵还差了相当一截,道理很简单,无法真正操作。核心竞争能力必须能够融入组织行为之中,一直融到每位员工具体行为这么基础的层面为止,这才能形成其它公司即使知道也无法模仿与复制,进而形成真正的持续竞争优势。相比花旗银行的信用评分知识、迪斯尼在动画业务领域的创造能力、佳能公司的光学知识和缩微能力、思科的客户沟通能力等,华为这种笼统谈“管理”只会陷入一种模糊而不可操作的“核心竞争力误区”之中。  所以,在一些发展道路的探索上,在企业经营中,创造性的东西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多,企业无论发展多大,基本的商业逻辑底线你是一定要遵循的,只有过了底线之后才是真正持续性的创造。  思科的兴盛与危机即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思科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它将竞争优势从技术转移到客户服务上。可在网络经济衰退时期,微软、英特尔的持续兴盛与思科的衰落,使思科处于一种很尴尬的境地:是回到产品技术领先战略还是继续沿着客户战略的轨道走下去?要向产品技术领先战略靠拢,最重大的挑战是它的核心竞争力可能并不一定支撑其战略的改变,集权化的管理方式也将影响到原有思科的运营基础,这才是思科面临的最大矛盾,由此思科在重振道路上还会有相当一段路要走。  思科在面对危机所做的组织与战略调整,尽管不是很自愿,但市场与股东压力使钱伯斯与思科最终选择了“自我否定性的改造”——放弃客户定制的网络运营方式,转而强调思科产品的领先能力,以产品为中心而不是以客户为中心建立思科的竞争优势。为什么这么急剧的自我变革能够顺利地通过组织调整与裁员的方式完成?这才是真正值得华为这类优秀的中国公司花大力气思考和学习的地方。业界流传的任正非激动人心言论的背后,更多的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现代版。这也许意味着,在华为企业文化的骨子里,对“洋老师”的学习是基于“竞争性的功利”目的,而不完全是对商业化逻辑的遵从。  作为一家具有“理性思维”的中国优秀公司,华为的发展与任正非的思考给新世纪之初的中国企业提供了无数值得思考和品味的思想与经验,尤其是在目前中国缺乏真正的管理学家队伍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听说华为在准备上市了,我们不知道成为公众公司后的华为会有些什么新的战略变化,但我们相信也许这是后任正非时代开始的先兆,毕竟在商业逻辑上中西企业的运作并不存在差别。当华为真正按照公众公司的标准去经营的时候,华为的危机和萎缩也许一定会到来,但那已经意味着华为长大了。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3-2-10 14:11:00 | 只看该作者
思科为何现在起诉华为 中国政府将出面协调
9:17:00  信息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邹建锋

  在IT业界,无论是美国的思科,还是中国的华为,它们的一举一动都可能成为新闻;而中国农历羊年春节前夕,思科起诉华为的知识产权侵权案无疑成了世界关注的焦点。  一起吸引眼球的诉讼  北京时间2003年1月24日,思科系统有限公司宣布对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就华为非法侵犯思科知识产权提起法律诉讼。  美国当地时间1月22日下午,思科向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法院递交了诉讼材料,在思科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这份长达77页的起诉书中,思科指控华为在四个方面侵犯其知识产权:盗用IOS源代码、盗用思科技术文件、盗用命令行接口、侵犯专利权。  思科系统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法律顾问马克·尚德勒称:“思科从不轻易采取法律行动。但是华为非法盗用思科知识产权,并拒绝思科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多次要求。因此为了保护自身技术成果并维护股东利益,除了采取法律行动以外,思科已经别无选择。”  美国时间1月23日,思科宣布有关声明之后,当日思科股价上涨4.51%,同期纳斯达克指数仅上涨2.12%。  有评论人士指出,这将是一场中美之间继“美亚域名案”后最大的知识产权案,其结果不仅关系到诉讼双方的进退,更将对全球知识产权领域的各种争端产生深远影响。  思科为何现在起诉  思科的崛起受益于因特网的大发展,这家1984年才成立的公司,在1990年上市后,到1997年就进入了《财富》的全球500强,而到1998年7月,它的市值就比1997年翻了15倍,达到1000亿美元,并在2000年一度超过微软,成为市值最高的公司。  但是,思科面临着网络经济泡沫破灭之后的业务大幅度退缩,在2001年第三财季报出销售额严重下滑30%后,财务总监拉里·卡特宣布报废价值高达22亿美元的库存,并裁减了8500名员工。而其CEO钱伯斯也从2001年4月份到目前为止,把自己的底薪降至1美元,表示与公司同舟共济。思科股票最高时曾达到过82美元,但在纳斯达克股市最低潮时每股却只有几美元,2001年总共亏损10亿美元。  与此同时,来自中国的一家小公司却开始蚕食思科的天下。华为成立于1988年,最初是一家电信设备制造商,近几年开始步入计算机网络设备领域,并在美国设立了办事处。1999年,华为销售额首次突破百亿,达120亿元,2000年飙升到220亿元,在中国电子百强中虽居第十,利润却高居榜首。在电信市场下滑的2001年,华为销售额却增至255亿,利润27亿,利润仍稳居第一。  据咨询公司Frost&Sullivan电信业务总监Brian讲,钱伯斯最近曾经说:“在今后几年里,思科将只有一个竞争对手,就是华为!”  亚洲华尔街日报的报道说,华为“是思科在亚洲地区最大的竞争对手,同类产品的价格远低于思科。”  分析人士指出,与华为互为竞争对手的思科公司虽然在亚洲销售的路由器占其全球路由器销量的四分之三,但华为已开始抢占思科的市场份额。尽管华为和其他一些低成本的竞争对手目前并没有对思科的地位构成严重的威胁,但是它们最终必将影响到思科最核心的交换机和路由器业务的利润率。2002年华为销售额为220亿元,虽然比上一年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但是,华为今年出口近50亿人民币,其海外市场的拓展却是“华为去年成绩最明显的方面”。  在华为试图进军国际市场大展拳脚之初,就将其压制住甚至消灭掉,这恐怕是思科这个全球最大网络通信设备制造商对华为这个相对弱小得多的“小弟弟”出拳的主要动机。  华为战车正在启动  面对国际巨头的发难和国内外媒体汹涌而至的报道、分析甚至猜测,一向对新闻界保持低调的华为公司于1月24日发表了一个简短的声明,表示正与法律顾问咨询,着手了解并解决此事,目前暂不作评论。  华为公司在声明中强调:华为及其子公司一贯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并注重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我们一直坚持将不少于年收入10%的经费及超过10000名工程师投入研发中,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作为负责任的企业,无论在何处运作,它都尊重当地的法律法规。公司坚信合作伙伴关系、开放合作以及公平竞争的价值,并在实践中贯彻执行。  记者拨通了在华为总部工作的一位朋友的电话询问此事,得到的回答竟然与上述声明同出一辙。  在华为公司的网站,记者在“知识产权”一栏看到如下文字:“华为在各项产品上均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并最大限度地进行开发、保护和利用,以满足市场竞争、技术许可、标准制定等方面的需求。截至2002年8月底,已累计申请专利1762项,其中在3G领域申请专利455项。已申请国内外商标594件次。”  思科想得到什么?  思科的有关声明称,此次诉讼旨在寻求法律禁令以制止华为对其知识产权继续进行侵犯并弥补华为的非法侵权行为对思科所造成的损失。思科同时也向华为在英国的分销商Spot Distribution公司致函,要求其停止分销侵犯思科知识产权的华为产品。  但据报道,这家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在英国的分销商,打算向欧盟公平交易公室和英国贸工部投诉思科。这家公司同时发表声明说,他们不会对思科要求其停止销售华为产品作出回应。  很显然,“弥补损失”的数额是诉讼的一个关键。记者与思科系统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取得联系,要求了解有关索赔金额,有关人士表示会及时答复,但是直到记者发稿时,尚未得到有关回复。而分析人士则认为,华为面临的索赔可能是天文数字。  中国政府将出面协调?  路透社的报道说,思科系统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法律顾问马克·尚德勒称思科已经与中国政府探讨了这个问题,并发现中国官员非常理解他们的苦衷。“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政府将严格遵守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国际标准。”他表示。路透社的报道由此认为,“中国政府有望提供帮助”。  为此,记者采访了信息产业部有关人士,得到的答复是:“不要把很普通、很正常的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纠纷拿来让政府说话,政府也不可能就这些问题发表意见。”“你直接去采访有关当事人就行了。”这位官员不耐烦地结束了与记者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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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2-10 14:12:00 | 只看该作者
思科状告华为侵权:2003年IT业第一案?
2003-01-24 14:57        ChinaByte综合报道/(ChinaByte)        
  
  北京时间24日,ChinaByte率先作出报道:思科公司于美国时间1月23日,正式起诉中国华为公司及华为的美国分公司,要求华为停止侵犯思科知识产权(如需更详细了解思科的诉讼,请欣赏思科公司在自己网站上发布的长达77页的诉讼状:http://newsroom.cisco.com/dlls/filing.pdf )。 前者在全球最大,后者在中国最牛,双方对簿公堂,必有一番好戏可看。甚至有媒体预言本案是2003年全球IT业第一案。  思科的诉状包括以下四个要点:  1 盗用IOS®源代码:思科指控华为盗用部分思科IOS®源代码并将这种技术整合到其Quidway路由器和交换机的操作系统中。华为操作系统中的文字符,文件名以及程序瑕疵与在思科IOS®源代码中出现的相同。  2 盗用思科技术文件:思科指控华为从思科已经获得知识产权的技术文件中进行了大量抄袭并将思科用户手册的全部内容复制到华为Quidway路由器和交换机的用户手册中。  3 盗用命令行接口(Command Line Interface):思科指控华为盗用思科的命令行接口(Command Line Interface)(简称CLI)及其相应的屏幕显示。CLI是由思科注册的IOS®软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用户接口使得用户可以和路由器对话。众多的思科CLI及辅助屏幕的主要组成部分都一字不漏地出现在华为Quidway路由器的操作系统中。  4 侵犯专利权:思科指控华为至少侵犯了与思科所拥有的路由协议相关的五项专利技术,并将这些技术整合到华为Quidway路由器和交换机中。  ChinaByte记者随后采访了华为的相关人士,并立刻发回了《ChinaByte独家揭密:华为被告侵权的背后》的报道。方兴东博士发来了对此事的独家评论《思科状告华为并不可怕 可怕的是媒体的"无知"》。  思科的用心何在?   本月早些时候,思科公司的CEO钱伯斯表示,思科公司不会将低端网络设备市场拱手让给产品价格较低的竞争对手。钱伯斯说,思科公司面临的新的挑战将来自以中国的华为公司为代表的亚洲网络设备厂商。  业界分析人士指出,戴尔对思科的威胁主要在美国,而华为的威胁则是全球性的,尤其是在亚洲。CIBC世界市场公司的分析师史蒂夫表示,华为公司对网络市场的长期影响就象丰田和本田二家公司对汽车的影响那样。所以思科起诉华为侵权,旨在依法制止华为继续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弥补因遭受非法侵权而造成的损失。醉翁之意不在酒。思科的真正用心很明显,意在限制华为在国际市场上的扩张。  在本案的最终结果没有公布之前,我们只能作出这样的推测:   一、思科此举不是故意炒作。无论华为在国内市场如何强大,无论华为在进军国际市场成长多快,但在思科面前,不过是小巫见大巫而已。思科此举的结果,最大的"收获"可能是帮华为在国际市场上扬名,这足以证明华为产品线对思科的威胁。这一点,思科不会不清楚。   二、思科如果没有充分证据,绝不会甘冒"反坐"的风险。有据为证:思科公司副总裁兼首席法律顾问马克·尚德勒(Mark Chandler)先生明确指出,"思科从不轻易采取法律行动。但是,华为非法盗用思科知识产权,并拒绝思科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多次要求。因此,为了保护自身技术成果并维护股东利益,除了采取法律行动以外,思科已经别无选择。"作为国内通讯行业的佼佼者,华为不仅是民营企业的领军者,更是民族IT企业自强自立的典范。十余年来,借着全中国电信事业大力发展的东风,华为从一个小小的代销商步入"2002年中国电子百强"第7名,对外一直以不懈追求核心技术的自主权自居。据称,当华为公司生产人员只有200人的时候,研发人员就增加到了500人,在尚未摆脱资金困扰的情况下,每年坚持投入8000多万乃至上亿经费,用于新技术的开发,力求部分产品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傅军答新浪科技记者问也表示,华为公司在研发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一贯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同时也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   令人不解的是,也不知华为是否有意,不光CLI,连产品号、文档风格、文档图标都用得跟思科产品的十分相象。因此在思科提出的后三项条款里,或多或少都很容易被人抓到把柄。知识产权是IT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砝码,也是其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命脉。目前,我们没有理由怀疑,华为的核心技术不是自己开发的,但是,如果思科起诉的四条罪状有一条成立的话,那么,华为必然因此陷于难以摆脱的困境。   华为如何应对?  在ChinaByte记者采访时。华为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进入法律程序,华为公司将和法律顾问一起应对此事。该负责人同时还表示,华为公司在研发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一贯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同时也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  纵观该事件的发生,业界认为有以下及点原因:  首先,华为正在成为思科的全面竞争对手。今日的华为,已非初出茅庐时的那个代销商,而今已是羽翼丰满的电信制造商。从数据通信业务与软件、宽带,到光网络、交换接入、多媒体彩信设备,从WLAN设备(无线局域网)、移动边际网等产品,到3G(第三代移动通信)、NGN(下一代网络)、OSS(运营支撑系统)等领域,华为都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华为的产品线覆盖之范围,正在向思科看齐,大有成为"思科第二"之势。就连钱伯斯也不得不承认,思科下一阶段面临的竞争,将同时来自中国最大的电信制造商华为科技公司,以及其他的一些亚洲同行。   其次,华为的市场份额正在与日俱增。近年来,华为的产品全面开花,2001年,以4891万美元的业绩在中国软件出口企业中名列第二。截止2002年10月,华为Quidway(r)NetEngine高端路由器已经广泛应用于运营商、金融、政府、教育、电力等数十个行业,Quidway(r)NetEngine系列产品网上运行1600余台,综合市场占有率25%,已在德国、西班牙、巴西、俄罗斯、泰国、新加坡、韩国等40多个国家应用,成为全球高端路由器的主要供应商,而且正在将触角伸向美国。正如分析人士指出,戴尔对思科的威胁主要在美国,而华为对思科的威胁,则是全面的,而且是全球性的。   再次,华为的低价产品给思科造成了压力。功能相同的产品,低价总是具有一定的杀伤力,这是市场销售的一般规律。在国际市场上,华为初生牛犊不怕虎,敢与思科叫板,最有力的武器就是低价。事实上,在全球电信业极度萎缩和市场竞争更趋激烈的大环境下,华为去年进军国际市场首战告捷,正是得益于价格优势。最新数据显示,华为公司去年合同销售额达到220亿元。由于华为的进入,网络产品的价格大幅度下降。   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华为与思科的竞争逐步升级,虽然双方并不处于同一个重量级,但是,在中国市场上,华为已经对思科构成了足够的威胁。在全球网络通信设备市场上,思科一直处于龙头老大的地位,如果对来势汹汹的华为掉以轻心,未来的日子怕也不太好过。   对于思科来说,要从根本上击败华为,最有力的武器莫过于亮出法律重盾,足以迫使华为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   知识产权是国内厂商的软肋?    思科状告华为一案,如果华为涉嫌侵权,可能会出现两种结局:   其一、双方握手言和。结果是,华为付出高昂的代价,买回经思科授权的那几项技术和专利。如此,华为的生产成本将相应提高,产品的低价利器亦不复存在,从而失去与思科竞争的优势。更重要的是,华为从此将在核心技术上受制于思科。   其二、以华为败诉而结束。结果是,华为赔偿其损失,涉嫌侵权的几项技术和专利不得再使用,有关侵权产品不得在美国和欧洲市场销售,从而丧失进军国际市场的最佳机遇。   不管是哪一种结案方式,只要是非法侵权,华为都将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也都是华为最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最近两年,中国企业在核心技术上屡屡受到外国公司的起诉,威盛接连遭到英特尔的打压,国内DVD厂商全面妥协,无一不是因核心技术的缺失而自酿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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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2-10 14:13:00 | 只看该作者
丘慧慧 李明顺:思科起诉华为背后

2003-01-27 11:19        丘慧慧 李明顺

       
  美国一位通讯行业的观察家认为,思科此番大动干戈,一是因为华为的产品与思科产品的相似程度已令业者多称其为“思科的克隆”;二是因为思科已明显意识到华为已不再固守其熟悉的亚洲市场,而正以相当的实力向思科在北美的薄弱地区挺进。
  思科起诉华为抄袭   美国西部时间,元月22日凌晨,全球最大网络设备商思科公司一纸诉状将中国通讯制造业老大华为公司告上位于德克萨斯外伯马歇尔(Marshall)联邦法庭。   然而此次思科显然大动肝火。该公司的讼状长达70页,其中历数了被告华为的种种“罪状”:非法盗用思科的知识产权,包括源代码和软件设计方案;抄袭思科拥有知识产权的文件和资料,并侵犯思科其它多项专利;此外还同时侵犯了其它一些公司的专利。在向法庭递交诉讼的同时,思科还向远在英国销售思科及华为产品的代理商Spot Distribution公司致函,要求其停止分销侵犯思科知识产权的华为产品。   据美国方面一分析报告显示,华为进入北美,其产品市场运作的方式,以及推广的手段都与思科极其相似,更有意思的是,其路由器产品如“Quidway2600系列”或“Quidway3600系列”的产品命名方式都与思科的“2620系列”和“3640系列”几乎雷同,商容称,“甚至是产品的包装颜色都一样”。   思科公司表示,此次诉讼旨在寻求一项初期和长期的法律禁令,以阻止华为销售或者分销含有侵犯思科知识产权版本的Quidway路由器和交换机,并弥补华为的非法侵权行为对思科所造成的损失。   思科方面称,思科与华为几经商讨未果,进而已汇报到中国信息产业部和外经贸部等部门,“中国政府认为理应尊重知识产权”。   “我们崇尚竞争,但是抄袭不是竞争”,思科副总裁Mark Chandler说,“我们有责任保护我们的产品免受侵害,以确保电信市场是一块公平竞争的净土”。而思科的首席执行官钱伯斯(JohnChambers )则含蓄地表示,相信中国政府对知识产权的捍卫。   华为已对外承认被告被思科起诉一事,并表示正在采取法律途径应对此事。24日上午该公司发表声明称,华为一贯尊重他人知识的产权,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华为每年投入的研发经费,不少于销售额的10%,公司研发人员不少于1万;华为在任何地方运作都尊重当地法规。但华为拒绝对思科提出的指控发表任何言论。   据记者了解,路由器大约占华为年销售额的15%-20%,华为的主要收入仍来自GSM、光传输等电信设备产品。   华为“侵入”思科领地   据悉,此次官司早在去年就埋下伏笔。诉讼之所以选择在德州提交诉讼,重要的原因在于,华为进驻北美的大本营—一美国分公司Futrure Wei就设在此地。而该公司于去年在美国的商品展示会上已多次展示其进军北美的多项产品。   《华尔街日报》美国一位通讯行业的观察家认为,思科此番大动干戈,一是因为华为的产品与思科产品的相似程度确已令业者多称其为“思科的克隆”;二是因为思科已明显意识到华为已不再固守其熟悉的亚洲市场,而正以相当的实力向思科在北美的薄弱地区挺进。   而且该公司打出的竞争策略更让当地厂商倒抽一曰冷气:华为提供了低于思科产品50%的价格。尤其在中低端市场,华为产品的价格有着强大的竞争力。   价格竞争是华为进军北美的首要策略。去年,华为FutrureWei公司携带产品一举进入美国某展会时,美国Excite@Home网站前任CTO LewisEatherton说曾评论说:“只需600美元就可以买到一台路由器,目前为止只有华为一家可以做得到。”   美国分析家认为,尽管华为和其他一些低成本的竞争对手目前并没有对思科的地位构成严重的威胁,但是它们最终必将影响到思科最核心的交换机和路由器业务的利润率。这些产品占据了思科的销售额和利润的80%。   华为公司新闻发言人则称,华为FutrureWei公司去年才开始在美国建立,目前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开发,了解市场和寻找合作伙伴,在北美市场的销售并没有完全展开。   据悉,华为2002全年销售额为220亿人民币,比2001年减少了30亿。而海外市场销售额却增长了25%,达到了5.5亿美元,其主要的贡献来源于亚洲以外的增长。在国内电信采购紧缩及竞争加剧的形势下,海外市场的拓展已成大势所趋。尽管华为目前在北美的销售还未放开,但美国业内已经敏感地嗅到它大举进入的野心。   有人认为,华为对思科的产权侵犯是有限的,该公司目前的技术水平可以在硬件上仿制思科,但软件的性能及维护是一时难以超越的,以华为目前的状况很难有足够的软件工程师支持其达到思科的水平,而路由器等高端产品的本质在于软件,而不是硬件。   中国市场的肉搏战   2002年12月18日,在河北省农业厅网络工程项目招标当时一共有两大项目,其中之一是分组交换设备,另外一组是服务器项目。   在分组交换设备的招标项目中,技术招标明文规定了技术要求,而据参与的企业反映,这些技术规格完全是依照思科公司的产品系列描述的。   据知情人士透露,此次招标中要求的技术是思科的私有协议,属于厂家的标准。在美国,垄断厂家常采用私有协议,并不许可其它厂商使用,甚至将协议设为行业标准,以进一步巩固垄断地位。   有专家认为,个性化的指标最好不要列入技术标部分,否则容易形成技术壁垒,从而引起排他性。另外,标书要求所有的交换设备必须一致,但是实际上由于政府采购节省资金的目的和实际功能性需求,县级及县级以下的站点所使用的交换机并非一定要求那么高,选其他价格较低的或国产交换机同样也是可以的。此次招标遭到国内网络产品厂商的激烈抗议。   事实上,思科与以华为为首的本土企业在中国市场上也早就展开了贴身肉搏。尽管思科仍然是全球路由器市场的老大。在全球的市场份额高达85%,即使在中国也有70%左右。但华为咄咄逼人的态势令思科感到不安。该公司首席执行官钱伯斯曾在公开场合称,华为是思科最大的对手。   面对思科的起诉,华为并没有动摇的迹象。华为FutrureWei公司一位负责人此前曾说过,一旦其它的一些制造商与华为一起结成联盟,那将对思科形成一个巨大的冲击波。而华为显然不会放弃其成为国际制造商的理想,并且似乎并不满足于在中低端市场的竞争,“我们完全有能力逐鹿国际领域的高端市场,我们的下一个目标是成为一个全球化的竞争者”,华为一位姓徐的副总裁表示。(21世纪经济报道) 【责任编辑:Mary】
专家:思科告华为不过是国际竞争的一种手段
林敏
     
    2003年1月24日,思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科”宣布对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Huawei America Inc.和FutureWei Technologies Inc.以下简称“华为”就华为所谓非法侵犯思科知识产权一案,向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华为非法抄袭、盗用包括源代码在内的思科IOS软件,抄袭思科拥有知识产权的文件和资料并侵犯思科其它多项专利。此次官司是发生在美国最大的网络制造商与中国最大的网络商之间,因而令人震惊,引起全球关注。    日前,本报记者就相关话题采访了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舒华英教授,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政策与发展研究所所长阚凯力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吴景明教授,请他们发表了主要观点。    记者:有分析家们指出,思科与华为作为网络设备提供商,华为对思科的海外业务构成了一定的威胁,尤其是在亚洲地区。而且华为还希望进入欧美市场。华为在亚洲地区的竞争力及其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的强烈愿望都让思科感到不安。前不久,思科公司的CEO钱伯斯说,思科公司面临的新的挑战将来自以中国的华为公司为代表的亚洲网络设备厂商。而思科告华为,这是竞争的使然么?官司是否是竞争的一种手段?    舒华英:思科告华为是思科保护自己市场份额的一种手段,当然是一种竞争的手段。    阚凯力:这首先说明以华为公司为代表的我国通信网络设备制造企业,已经对像思科这样的世界巨头形成了严峻的挑战。这本身就证明我国设备制造业经过近年来的巨大发展,已经初步具有了强大的国际竞争力(尤其是价格),正在迅速向国际市场进军。在世界电信业正在经历“寒冬”的今天,这更是对西方巨头们形成了巨大的威胁。     吴景明:以下谈话仅代表我个人观点。中国改革开放20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GDP由1982年的3200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02年的10万亿元人民币,这不能不吸引世界上各种各样的眼球,引来各种各样的评价。对中国的发展褒义的评价是:中国的发展有利于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中性的评价是:中国将成为强有力的竞争对手;恶意的评价是:中国的发展将对全球和周边国家构成威胁。作为竞争对手也好,鼓吹中国威胁也罢,这些都成了个别国家及其企业对中国搞技术封锁、遏制中国发展和限制中国企业竞争的最好借口。所不同的是,实现这些目的的手段和方法变了,因为中国已经成为WTO大家庭里的一员,尽管在这个家庭中一些国家并没有给中国以公平待遇(不认为中国是一个市场经济国家),但是,毕竟再不能以关税壁垒或者是否给予最惠国待遇等手段对付中国,而只能将大棒换成胡萝卜,转用技术壁垒(欧盟针对中国打火机制定的CR法案)和绿色壁垒(日本针对中国农产品制定的苛刻的农药、化肥标准),甚至以知识产权诉讼(本案中的“思科”诉“华为”)来针对中国企业和中国产品的竞争。这才是我国入世一年来多国对华贸易事件发生的真正根源。    通过上述分析不难看出,“思科”诉“华为”案的发生有其必然性。毕竟华为的迅猛发展和争夺市场的凌厉攻势威胁到了思科已有的市场份额。商场即战场,谁能击败竞争对手谁是胜者。经营者可以通过正当的增强自己的竞争优势击败对手,也可以通过各种法律诉讼或者申请对手破产来达到竞争目的。而思科的作为是部分利用后者的方法来达到限制华为竞争的典型表现。这样,即便打不垮你华为,也抹你华为一身大鼻涕,以此来削弱华为的竞争优势。    记者:不管有无抄袭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中国的企业都可能会遭到起诉,因为类似的技术是很可能存在的,华为作为自主性企业,核心的技术也有,我们希望不会有抄袭的情况存在,如过去的YAHOO与SOHU的搜索模式,SINA与SOHU的类似新闻,当然,他们也都有自己的拳头产品和创新业务。    吴景明:关于华为对思科是否构成侵权,是一个说不清的事情。也许有,也许没有。即使是构成所谓的侵权,也同样是一件说不清的事情。因为软件技术和产品都是由阿拉伯数字“0”和“1”构成,这就好比用同样的砖头和木料由不同的人在同一地区、同样气候条件下为同样的目的盖房子,其结果必然有英雄所见略同之处,只不过是有时间先后之分而已。如果对软件产品的类似部分一概以抄袭侵权论,未免霸道和强权。如果对美国及其企业动辙挥舞所谓的侵权大棒的做法予以默认或纵容,那么别国企业永无自己的自主产权。尽管知识产权有其法定的特性,但是对计算机软件问题应当重新思考。    舒华英:华为作为目前国内最大的自主性IT企业,具有自己的核心技术,我们希望不会有抄袭的情况存在。     记者:进入WIO后,杀入其他国家的市场,如果在产品上做不清楚会引起争议。有业界人士认为,思科起诉华为的目的在于,限制华为进入欧美市场,无论本次官司谁胜谁负,都将对华为的生意造成影响,为防止官司带来的麻烦,您认为中国的企业应如何加强国际法知识?    舒华英:为防止官司带来的麻烦,中国的企业应注重专利和知识产权的申请和保护。在新产品上市之前就应当做好这一项工作;大的企业,如华为,应当设立自己的知识产权部门加强管理和应对国际上的各种纠纷和官司;第三,一定要培养或引进懂得国际法的人才;第四要敢于应对各种官司,打官司有时也是广告。     吴景明:华为乃至其他一切准备到国际市场上拼打的企业,尽管你有足够的优势和实力参与国际竞争,你也要切记不要只做敢拚敢打的一介勇夫,不要凭着一身豪气硬往别人的枪口上撞。充分掌握其他国家的法律制度、习惯和商业规则,对其竞争对手才能避其锋芒、击中要害而百战百胜。否则,等吃了官司甚至输了官司坏了名声丢了市场,陪了夫人又折兵之后,再来反思,就悔之晚矣了。    记者:中国要融入世界,参与国际竞争,肯定有一个知识产权的问题,如微软公司对中国企业的指控等等,今后诸如此类的起诉将会更多地存在,如大唐与高通的纠纷,它很可能是一颗定时炸弹。起诉是企业竞争的一种手段,也是一个过程,是否也是中国走进WTO的代价?        舒华英:起诉是企业竞争的一种手段,也是一个过程,也是中国走进WTO必须经历的过程。没有这一过程,中国的企业很难真正进入世界。当年的日本企业、韩国企业都有类似的经历。     阚凯力:面临这样的挑战,思科这样的既得利益者绝不会坐以待毙,必然用一切手段进行反击和打压。这首先包括在产品价格和性能上的竞争。但是如果他们在这些方面已经没有优势,就必然采用其他手段,尤其是法律手段,包括种种的“反倾销”、“知识产权”等等。      吴景明:长期以来,我国的企业和企业的管理者都不够重视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的保护,不珍惜别人的也罢了,对自己的也同样不珍惜。这一种观念和作法不改变,参与国际竞争和科技兴国,都将只是空谈。    记者:中国在与世界融合的过程中间,应注意什么?      阚凯力:我国企业是国际市场上的新秀,在总体上对于国际贸易中的种种法律问题还比较生疏,这无疑是一个新的考验和挑战。但是,随着我国企业的迅速发展,进军国际市场是大势所趋。单单依靠“开发自主知识产权”,试图回避国际商战中的法律问题是没有用的,因为“树欲静而风不止”,对方总是会寻找种种借口和理由,对我们进行各种各样的围追堵截。因此,就必须认真地补好这一课、“在游泳中学习游泳”,而且把这些规则贯穿到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这样,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国企业必然会冲破国际巨头的这“最后一道防线”,在国际市场上取得自己应有的地位。     舒华英:一定要创新,要有自己的核心技术,要尊重知识产权。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在世界范围内和别的公司联合,互换专利。     吴景明:我们刚刚加入WTO,可能不懂的东西太多,企业需要在学习中冲浪,在冲浪中学习。尽管有人说“取得的经验和打碎的器具成正比”,但是我们不应为此付出太多代价,否则,很多企业输不起。希望我们的企业尽快成熟起来,尽量不发生或者少发生思科诉华为这样的案件,即便发生了,我们也能掌握更大的主动权。    《通信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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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2-13 18:42:00 | 只看该作者
华为和思科的博弈,没有超越一般国内企业和跨国公司的竞争模式。
我对这种较量是悲观的。
这种悲观的情绪来自于对国内企业缺乏竞争力的现状。跨国公司即使对于他们不存在明显优势的行业,比如服装,仍然想分最后一杯羹。比如nike,大家都用nike作为outsourcing的典型。我觉得这个是出于无奈的选择。nike早就在大陆做鞋子,宝元、宝盛都是专做鞋子的。nike不可能再在美国开工厂,也不可能控制在广东的鞋厂,控制不了。外包是最合适的方法。
就华为而言,我看的最多的是华为的高工资和高人才流失率,这个情况很复杂,但我有一个印象:华为仍然缺乏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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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2-20 08:58:00 | 只看该作者
这也许是中国特色,现在已经剩下最后一个处女地————中国内地的零售市场,是否还是如此呢?!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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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2-25 11:13:00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我对华为的了解不多,我个人认为华为的缺陷在于人.就如HOVER说的一样,凝聚力在哪里?
这场官司的输赢不重要,重要的是中国企业该怎么做?!
就如HOVER说的NIKE 一样,体育用品行业中国除了李宁还有谁可以说自己呢?康威现在已经是在不断衰退,康威的管理和经营问题已经完全暴露而且非常厉害,可是,老板还是糊涂(装糊涂?我不知道),作为中国最早的体育用品公司,我感到很悲哀.
还有后来的安踏\曼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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