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真实 很多媒体都说自己在寻找“事实”或“真相”,但我之前写过一篇《为历史辩护》,从理论与逻辑的角度论证媒体的这种追求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事后收到一些反驳意见,多数都说只要认真采访就能发现“真相”。那么好,我今天从实践的角度来与您商讨。 昨天我与一个精神病发生冲突,其间包含了性、暴力、精神病患者、群体冲突。我在这里重述冲突经过,各位认为自己能够发现真相的人可以来帮我分析。 1、 昨日坐地铁,一刚上车的男子突然坐在我老婆的腿上。 我现在的问题是:这个男子为什么坐在我老婆腿上? 我个人当时认为遇到了流氓、对我老婆性骚扰。 那个男人却说我老婆一人占了两人的地方,所以他就坐。 请问,此时,您作为记者,怎样证明双方的对错。 2、 看到有男子坐在我老婆腿上,我当然要把他推开,我老婆自然也会推。此时发生了冲突。 当时地铁启动,我认为是地铁启动的晃动导致该男子没有站稳,差点摔倒。 该男子认为是我故意推搡他,导致他差点摔倒。 请问,此时,您作为记者,如何证明双方的对错? 3、 该男子站稳之后,翻身即踹我腹部一脚。我本来就认为他在性骚扰,又主动打人,我当然反击。 但事后,该男子拒不承认自己首先动手,反说是我先将其打到在地,他才踹我。 请问,此时,您作为记者,如何证明双方的对错? 4、 打斗过程中,其他乘客开始反应过来出了什么事,纷纷指责该男子,还有人趁乱帮我打了该男子。 此时,如果有乘客留下来帮我作证,当然就没有了后面的事情,但此时地铁工作人员让双方下车解决,其他乘客则乘车离去。 该男子下车后称我将其打伤。 请问,此时,您作为记者。能够作证的乘客都已经离开,您如何能够找到那些能够作证的人? 该男子称我将其打伤,但我自己不清楚,是我在厮打过程中将其打伤,还是那些趁乱打人的乘客将其打伤。此时,您作为记者,如何证明? 5、 我之所以同意下车解决此事,是冲突过程中,一女子突然让我住手,并拿出一本病历,说该男子是其家属,常年精神病患者,让我不要与其计较。 而该男子一直拉扯着我的衣服不放手,我怕其真是精神病,就没有反抗,和他一起下车。 在此过程中,有地铁工作人员可以为我作证,此后该男子依旧想打我,但我一直只是躲避,没有还手。 但事后,警方说,地铁工作人员确实可以证明我下车之后一直没有动手,但车厢内的经济无法证明,所以他们无法放我离开。 请问,此时,您作为记者,怎样向警方证明车厢内的经过? 6、 在下车等候警方的过程中,该男子突然又踹了我老婆一脚。我立即再次反击。 但此时,在站台候车的人突然一下子围向我,质问我为什么打人?并有人暗中打我。 这些人并没有看到该男子袭击我老婆的过程,只看到我时候与该男子撕扯。只因为我比该男子年轻,这些就天然地认为是我在打人。即便地铁工作人员向他们说明情况,围观的人还认为地铁工作人员偏袒我方。 请问,此时,您作为记者。如果您偶然遇到了围攻我的人,他说他是在见义勇为,并说我打人。而地铁工作人员说是男子打我。您采信哪一方? 另一个问题,我刚才说过,车上有人帮我打该男子。车下有人帮该男子打我。您作为记者,您如何证明这些人是见义勇为,还是趁乱占便宜? 7、 警察赶到之后,该男子一直说我打他,而警察对我说,基于他们的工作经验,确实是能感觉到是该男子故意制造事端,但我无法证明该男子先动手,而该男子又确实有伤,所以他们不能将我放走。 请问,此时,您作为记者,怎样证明我与该男子发生冲突的实践经过。 警方说,如果我认为自己有理,可以走程序,但建议我私了。因为对方的确实有证据证明自己是精神病,如果方突然说自己精神病发作,那事情就麻烦了。 我说行,可以私了,我不追究对方责任。 但是没想到,警察说对方要5000块钱看伤。 我不同意,说对方打我,还要我出钱,没道理。警察再次劝我想开点,说对方精神病,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劝我自认倒霉。 请问,如果我给钱,对方以此为证据,说我给钱就证明是我的错。此时,您作为记者,怎么判断该男子的这样观点? 8、 我可以先告诉各位,我确实倍感窝囊地出了3000块钱,一来我和老婆也怕对方真的突然犯病,二来警察又一直说此事无法证明,劝我们最好破财免灾。 但我突然想。普通人发生争执,肯定是先对骂、继而动手。而该男子二话不说就动手。等我反击之后,立刻就高喊我打人,并对警方说我不出钱就耗着,谁都别想走。 我感觉该男子似乎有些类似“碰瓷”。先制造事端,刺激对方,然后等对方反击后就要求大额赔偿。但警方说,有此可能,但该男子确实是精神病,即便查他也没法查,所以还是劝我私了。 请问,此时,您作为记者,怎么证明该男子的主观意图? 9、 事情说到这里,就说完了。熟悉我的朋友可能相信我的叙述,但可能有人会认为我是自我美化。 那么请问,您作为记者,怎么判断? 10、 当然,您作为记者,可以不判断,把各方说的话统统写入文章,让读者自己去判断。 但我的问题是,如果您事后采访,您只能找到我、该男子、警方、地铁工作人员,而关键的证明该男子首先袭击我的地铁乘客已经找不到了。 那么,即便您忠实地将我、该男子、警方、地铁工作人员的话全都写入文章,所能反应的依旧是事件的局部,您认为残缺的“真相”是“真相”吗? 其实记者就是这样,我也做记者,我曾为一件事情采访n多人,但总有n+1的人找不到。 在这n个人里面,每个人都表现的诚实,都说自己是对的。但很多人的表述都是矛盾的,你又怎么判断? 11、 我在《为历史辩护》中引述过年鉴派大师的原话,马克·布洛赫说“没有人能准确无误地记住周围发生的一切细节。假设某司令员刚打了一次胜仗,便马上开始亲笔记录战役的经过。而且这场战争是他策划并亲自指挥的,战场不大,厮杀自始至终几乎都在他的视野之内。(为便于论述,我们假设这场战役的空间极为有限。)然而,我们可以肯定,在战役的几个关键时刻,他不得不参考部下的报告。要记录这件事,他就得再查阅一下在战斗中指挥部队的司令员,究竟最需要什么样的情报呢?是他用望远镜看到的混乱战况,还是由通讯员何副官送来的火线急报呢?何况司令员也不能观察他自己。可见,即便是这般圆满的假设,所谓直接的观察也不过如此了吧?”所以“归根结底,理解才是历史研究的直路明灯。” 事实上,所谓“真相”,事件当事人未必了解,旁观者未必清楚。作为记者,无论您怀有如何虔诚的心,您都不可能还原“真相”。更何况,有些记者眼中的“真相”还是先入为主的。如某此媒体交流会上,一全国知名的南方某报的记者说“我敢肯定,凡是农民工问题,一定是农民工是弱势,你抓住了这个线索,就能找到真相。” “农民工一定是弱势吗?”如果您亲身去过工地,您会发现答案。至少我到过的工地,不完全如此。 12、 我曾一再说,我不认同所谓的“真相”,并不代表我否认这个世界存在“真实”。 “真实”是什么?是人通过世界的表象得出的“理解”。 如上面的冲突事件。警察和保安都跟我:你管谁对谁错呢,他找事,你教训他一下,然后跑了不就没事了嘛! 这就是真实。警察和保安通过多年的工作经验,即对事件表象的观察,发现了这个世界的真实生存规则:跑。 再如我上面提到的那个记者。 你无法认定他的那篇文章是“真相”而哪篇不是,但通过对他的言语,你可以发现一个“真实”——看他写的文章要事前存疑。 我们的媒体,甚至我们自身的生活,常常纠缠于一些细枝末节,却忽视了对事件“理解”的追寻。结果,我们总是以自认为正确而去伤害了别人,即便别人可能也没有错。我们总是忽视对“理解”的总结,然后一次又一次地在同一个地方摔倒。 这就是我对世界的理解。如果您还想反驳我,欢迎。如果您有办法发现“真相”,证明那个男子就是碰瓷,帮我要回钱,那么我以后都相信您说的“真相”。 该贴来自群组:《家书》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