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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房地产业之所以不应该列入十大产业振兴计划是因为房地产根本不需要也不可能实现传统意义的振兴。 从传统意义上来讲,产业振兴主要从以下几个环节提供政策、资金等诸多方面的支持: 研发阶段:包括全新技术的开发与老技术的升级等。 制造阶段:包括工艺改进和流程改造等。 营销阶段:包括新市场开发、老市场的进一步挖掘等。 当然,还有其他犹如并购、人才计划等多方位立体化的方式。 我们从以上产业振兴的方式方法能否解决目前房地产存在的价格居高不下、消费信心和消费能力不足导致的成交量低级现状。 首先研发阶段,目前的房屋不适宜居住?还是需要开发全新的房屋替代品?我们承认中国房地产在节能、环保、生态等诸多方面有很多的进步空间,但是如果连最基本的“居者有其屋”的基本梦想都无法实现的话,在这些方面就更显得奢侈了。并且,上述环节带来的基本上都是价格提高,这就有点南辕北辙的味道了。 其次制造阶段,在保证房屋质量的前提下不管房屋盖的多块,都改变不了土地及原材料成本是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的实际。所以通过制造阶段来解决上述的问题,自然而然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 再看营销阶段,房地产的策划、营销阶段是中国所有产业当中目前最为完善的阶段,独自形成了行业。其中的很多经验值得其他行业借鉴,谈改造有过于超前之嫌。 所以“两会”期间不应将房地产列入到十大产业振兴计划加以讨论,通过之前的宏观调控(政府干预)来解决一些基本问题。 成交量的低迷在于消费信心和消费能力的不足,解决消费能力主要通过降低消费门槛和提高消费水平。 降低消费门槛通过房地产价格来调控,而价格则通过政府干预下的土地成本和利润在调控。 提高消费水平是个重而道远的全民社会任问题。来源于宏观调控下的整体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硕果。 而消费信心又来之于上述两方面。 对于同房地产行业竞争的能源产业和物流产业而言,任何一个入选都更显得科学与理性,新能源以及物流体系的完善,都符合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社会发展的需求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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