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猥亵门”事件越闹越大。抛开是非问题,从市场营销的角度,特别是做品牌产品营销的。我们看林嘉祥失策在哪里? 一、“我就是干了,怎么样?要多少钱你们开个价吧。我给钱嘛!” 当我们面对问题或困难时,钱是否真能解决一切问题?面对市场,一味的想通过市场投入就梦想获得心目中理想的回报可能吗?任何市场营销都是从信息收集开始。从一开始,林嘉祥就没有了解清楚女孩的父母究竟想要什么?也就是想怎么解决?从营销考虑,不了解客户需求怎么能满足客户需求,解决问题哪?当然,这件事的特殊性也许无法满足女孩父母的要求,若触犯法律,还将面临法律的制裁。但从营销看,肯定是错的。 二、“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 当我们面临与客户谈判时,是否有店大欺客的做法,自认为自己的公司势力大,或是强势品牌而不把客户放在眼里。这样可以让客户心里满意吗?遇到机会,第一个反水的可能就是这些被你欺负的客户。 三、 “我掐了小孩的脖子又怎么样,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当我们面对客户的指责时,营销人员是否能够静下心来与客户沟通解决问题。还是威胁客户,不行的话要就取消客户的经销权。笔者认识一位公司老总,非常不耐烦接客户通的投诉电话,有次一个老客户有问题投诉,客户对他们公司的品牌很有感情,电话中哭诉着提出要求解决问题。这位老总后来觉得太烦了,居然最后威胁客户,这样的话取消其代理权。该客户听后也非常难过,立即宣布放弃代理权,转投该公司的竞争对手。事后,该老总了解到这个客户是该区域最大的分销商,懊悔不已。但为时已完,该公司在这个区域的销量下滑80%,竞争对手翻了3~4倍。从该区域的第一品牌滑落到5名外。 当然,深圳“猥亵门”这件事件的性质与营销丝毫无关联,但作为营销人,应透过问题看本质,避免自己在营销上犯同样的错误。 详细见原文: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8dc7e10100b4qa.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