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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知识产权系列 一] 知识产权领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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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6 10:13: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什么是知识产权?

   

      随着知识产权在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一个热门词汇,越来越多企业以及个人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什么是知识产权呢?从法律意义上讲,知识产权,通常是指各国法律所赋予智力劳动成果的创造人,对其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含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通俗地说,它是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从事智力活动而创造的财富,是法律确认的产权,范围广泛,不仅包括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权、著作权这三种知识产权的主体,还有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知名品牌、地理标志等,都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

 

二、知识产权的发展

 

      1883年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已经有了关于“工业产权”的规定,说:工业产权保护的对象有专利、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产地标志或原产地名称和制止不正当竞争。巴黎公约的基本目的是保证一成员国的专利权在所有其他成员国都得到保护。

 

      1893年,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立的国际局与据《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成立的国际局联合起来,组成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联合局。

 

      1967年在斯德哥尔摩成立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1974年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之一。它的宗旨是通过国际合作与其他国际组织进行协作,以促进在全世界范围内保护知识产权,以及保证各知识产权同盟间的行政合作。

 

      1980年3月3日中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同年6月3日成为该组织的正式成员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规定了6种知识产权类型,即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并规定了知识产权的民法保护制度。

 

      中国于1982年出台商标法、1984年出台专利法、1990年出台著作权法

 

三、国内知识发展现状

 

      相比于欧美发达国家数百年的知识产权发展历史,我国实行知识产权制度比较晚,通过近30年的不断努力与发展,已经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并且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是建立了完备的工作体系,包括知识产权行政审批、宣传培训、中介服务、学术研究等机构。比如知识产权局肩负的行政审批职能,负责审批专利等。社会中介机构包括专利代理、商标代理、无形资产评估、信息服务等。建立了完善的执法体系,形成了行政、司法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行政执法包括工商部门、知识产权部门、文化部门、公安部门和海关等。另外,在人民法院建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

 

      中国正在从传统的农业经济和制造业经济向创新型经济转变,整个社会对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关注度日渐提高。汤姆森路透科技集团(Thomson Reuters Scientific)发表报告称,中国申请专利数量每年在急剧增长,到2012年中国有望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申请专利数量最多的国家。汤姆森路透科技集团发言人Bob Stembridge接受电话采访时表示:“中国创新速度超过了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这主要是受到了政府鼓励政策的结果。”他说:“中国正在建设‘创新型国家’,政府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积极创新。”

 

      “在中国,16%的专利申请都来自科研院所。”而在美国这一比例仅为4%,日本则不到1%。在美日等西方工业国家,专利申请主要来自企业。对于我们的企业,面对知识产权产业的发展,如何形成一套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结合自主产品,形成一套长久的发展思路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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