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钱、人都转达到了。朱苏进说,他现在不想写电视剧了,太累了。邹静之说,他现在不想写电视剧了,太累了。
于是对制片人原话奉告。他听我说话时的期待紧张和听我说完后的失望难受,隔着电话线都能感觉得到但我爱莫能助。他仍不肯放弃,挣扎着道:其实可以找几个枪手的……我当即打断了他。这实在是一个大大的误会,百聋不能成一聪百盲不能成一明,同理,创作也一样。
以我对电视剧制作行当的粗浅了解,10万一集的稿酬不低了,因还要给付大腕演员们高价,稿酬若是再高,制片方真就没什么利润了。但饶是如此,好点儿的编剧仍不肯接戏,那肯定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问题在哪里?
记得以前,九十年代以前,作者出书的稿费都是一次性付清,然后再印多少赚多少钱都是出版社的跟你没关系了,后来好像是由于王朔的努力才打破了这个不科学的约定俗成。目前电视剧的收购方式一如当年书的出版方式:一次性买断,然后电视台播多少次赚多少广告费都跟制作方没关系了。可是电视台收购时的价格根据什么呢?根据大众口味吗?大众口味怎么把握?没把握。于是只能采取一个最保险的方法:看主创阵容,根据主创阵容的豪华与否决定收购价格的高低。《士兵突击》当初的不被看好,皆因为此。这样的收购制度短期看对收购方有利,长此以往却是恶性循环,双输。制片方怕片子卖不好不敢冒险启用无名演员无名导演哪怕他再合适,大演员大导演的价格因之节节攀升,生产费用不能用在提高产品质量、而要用在请大腕、赶周期上,导致了浮华浮躁同时也导致了有实力没名气的演员、导演出头不易,压制了人才成长。
据说日韩的电视剧广告费是制作方和电视台六、四分成,前者六后者四。剧好,播的次数必然多,广告费随之就多。如此,我想,有了这样的制度,制作方就不必再往有限的几个大腕身上砸钱而不管其是否合适了,也不必怕提高制作成本拼命赶周期不惜粗制滥造了,他们会想法设法踏踏实实把剧做好争取多播多播再多播,多播一遍就有一遍的钱。大河有水小河满,制作方有钱,创作人员才会有钱,有利于调动创作者的创作积极性。而有了好剧,对靠电视剧为生的电视台才是最大的好,双赢。
曾有想做影视企业的朋友邀我加盟公司,这样我就可以得到一些比稿费要多的收入。我因长期以来觉得收支不成比例,同意先了解一下再说。上面说的便是我在这个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同时了解到的还有,我不适合公司,创作需要心静。这个岁数的人了,为钱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生活兴趣甚至是扬短避长,本末倒置了。但我还是想把我关于电视剧生产的看法写出来,算是对这段时间、这件事情上所投入精力的一个交代,并无要改变行规的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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