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下午,在河北省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三鹿集团副总裁张振岭宣读了《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致社会各界的公开信》,就“问题奶粉”事故向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消费者表示最诚挚的道歉,并郑重声明:三鹿集团对8月6日以前生产的产品全部收回,消费者如对8月6日以后的产品有异议、不放心,也将收回。同时,三鹿集团将不惜代价积极做好患病婴幼儿的救治工作。 其实,自三鹿奶粉事件发生以来,中国政府自上而下发出了维护人民生命安全、捍卫人民健康的坚决号令,而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都在积极行动,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 “Ι级响应”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并提出要“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此次重大安全事故提醒我们,加强食品的安全监管不是一劳永逸的,政府的责任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卫生部党组书记高强说。 9月13日,党中央、国务院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响应机制,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卫生部牵头,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农业部、公安部、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参加,共同做好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I级响应”就是救人、救人、再救人! 截至9月15日8时,全国医疗机构共接诊、筛查食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婴幼儿近万名,临床诊断患儿1253名(其中2名已死亡)。其中,913名患儿症状轻微,正在进行院外随诊治疗或已治愈;现仍留院观察治疗患儿340名,53名患儿症状较重,其余患儿病情平稳并趋于好转。 刚刚从甘肃治疗前线返回的卫生部部长陈竺说:“搜索病人的工作正在大范围展开,临床一线的医务工作者正在夜以继日地进行病儿的救治工作,应该说,绝大部分的患儿愈后良好,这一点我们是心中有底的。” 9月14日上午,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了全国质检系统食品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并做出紧急部署,派出工作组赴河北、广东、黑龙江、内蒙古四省区,督促检查三鹿婴幼儿奶粉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此前,国家质检总局已全面启动应急管理机制,并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质检部门全力以赴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当日,农业部还决定对内蒙古、黑龙江、河南、河北、山东、陕西、新疆、北京等奶业生产大省(区、市)的50个重点县,以及奶制品消费重点城市开展生鲜牛奶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各地将组织开展生鲜牛奶质量安全监测。与此同时,加大对标准化奶牛养殖小区(场)和机械化挤奶站的管理力度,引导养殖户集中饲养,加强养殖环节的技术培训,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模式。 9月15日,河北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史贵中介绍,已有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批捕。9月14日晚,经正定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正定县公安局依法对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耿某兄弟二人执行逮捕。 据警方侦查,2007年底,耿某向三鹿集团销售的牛奶屡次因检验不合格被拒收。耿某后得知向牛奶中掺加某种化工原料(三聚氰胺),可增加蛋白质检测指标,以蒙混过关。 经过多方打听,耿某前往行唐县,在一家经营化工原料的门店里购买了一编织袋共20公斤三聚氰胺,按比例勾兑后从槽罐车的顶部掺入销往三鹿集团的牛奶中。此后,耿某兄弟每天生产、销售这种掺加三聚氰胺的牛奶约3吨。 据介绍,已收押在案的19名犯罪嫌疑人除了被批捕的耿某兄弟,其他人均初步向警方供认了犯罪事实。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加紧调查取证。 此前,公安机关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迅速开展了讯问、调查和取证工作。已依法传唤了78名有关人员,其中19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刑事拘留。这19人中有18人是牧场、奶牛养殖小区、奶厅的经营人员,有1人涉嫌非法出售添加剂。 三鹿责任 据新华社报道,三鹿公司有关人士表示,8月初,经专家鉴定,涉嫌问题奶粉中有大量致肾病的三聚氰胺,但并未对外公布。 9月12日,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承认:“我们在这次事件发生之前,也在内部检测出了相关的问题,我们也就检测结果跟有关部门进行了汇报。”但是,对于在内部检测之后为什么没有采取紧急的补救召回措施,田不愿意做进一步的解释。 在第二天的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党组书记高强表示:“三鹿集团从3月份开始就陆续接到了一些患泌尿系统结石病的投诉,集团也开展了一些调查,包括患儿情况的调查,包括本集团产品质量的调查,包括原料奶站一些情况的调查。在集团确认奶粉的质量出现问题以后,他们也采取了召回部分市场的产品、封存还没有出库的产品等措施。但三鹿集团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没有向政府报告。在这个问题上,三鹿集团应该承担很大的责任。” 此前的11日,中国卫生部指出,近期甘肃等地报告多例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病例,调查发现患儿多有食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历史,经相关部门调查,高度怀疑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 当日晚,三鹿集团发布产品召回声明称,经公司自检发现2008年8月6日前出厂的部分批次三鹿婴幼儿奶粉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市场上大约有700吨。三鹿集团公司决定立即全部召回2008年8月6日以前生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 9月15日,三鹿集团再次发布公告:为方便消费者退货,石家庄市三鹿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保龙仓集团和国大集团代理退货。凡消费者持有的整袋三鹿婴幼儿奶粉,自9月15日至9月20日,可就近到市内保龙仓连锁超市和国大36524便利店退货。9月20日以后,可继续到三鹿集团公司办理退货手续。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则表示,三鹿奶粉事件涉及到《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各项法规,但究竟依据哪个法规进行行政处罚目前很难理清。 “可以肯定的是,不能一罪数罚,但国家应该对厂家进行从重处罚,毕竟该案件涉及到婴幼儿的生命安全问题。”邱宝昌表示。 邱宝昌介绍,《食品卫生法》和《产品质量法》都规定,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将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按照法律规定,根据三鹿集团9月11日公布的约有700吨奶粉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结合三鹿奶粉市场售价计算(多起病例中提到三鹿婴儿奶粉都是400克包装,最低零售价在25~30元之间),三鹿集团应支付的最高行政罚款额为2.1875亿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