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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行业] [转帖]可口可乐收购汇源伤害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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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0 14:01: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还不足以上升到国家安全的层面,但是它提示我们注意,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都不会允许本国市场外资化
  “我觉得企业确确实实需要当儿子养,但是要当猪卖。”9月6日,当汇源果汁集团董事长朱新礼以此解释将汇源果汁卖给可口可乐的初衷时,此事已经沸沸扬扬了好几天。
  把养了16年的“儿子”当猪一样卖掉,无论个中滋味是什么,对朱新礼而言都有点早,因为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须报商务部反垄断部门审批,能否通过还是未知数。
  卖汇源因为价钱好
  9月3日,汇源果汁发布公告称,可口可乐将以每股报价12.2港元,合计179.2亿港元收购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股本中的全部已发行股份及全部未行使可换股债券。
  公告一出,可口可乐和汇源果汁就成了中国媒体和民众热议的焦点。
  跨国巨头凭借资金和管理的优势,直接并购中国有实力的企业,迅速形成市场优势地位的手法屡见不鲜,可口可乐的目的也是“司马昭之心”,并未引发什么意外和惊奇。
  此次收购案最大的焦点之一是想把汇源打造成“百年老店”的朱新礼为什么要卖?
  从“朱新礼获利74亿”到“汇源面临发展瓶颈”再到“朱新礼中了达能的计”,由于此后三天,朱新礼都躲在山沟里体会“把儿子当猪卖掉”的滋味,各种猜测也不断升温。
  “出售汇源并非汇源面临经营困难和发展瓶颈,而是按市场规律运作的一种商业行为。”“搞企业,价钱好的时候你都不知道卖,还叫企业吗?”朱新礼9月6日首次正面回应此事,用直接而又简单的回答澄清并终止了各种传闻和猜测。
  反垄断之惑
  与国内媒体关注朱新礼不同,海外媒体的关注点大都集中在这次收购案是不是会因为中国才施行一个月的反垄断法而遇阻。
  “按照相关规定,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已经达到了申请商务部反垄断审查的标准。”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盛杰民教授告诉《国际先驱导报》。盛杰民的另外一个身份是反垄断法起草小组专家顾问团成员。
  可口可乐中国公司也表示,正在准备相关的并购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
  由于中国的反垄断法于今年8月1日刚刚实施,《华尔街日报》和《金融时报》等海外媒体都把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看成是中国反垄断法遭遇的“第一个重大考验”。
  “监管部门对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交易的处理方式或可让人们了解,反垄断法到底是消除了中国交易领域的一重疑义,还是又新添了一层障碍。”《华尔街日报》说。
  “可能大家有一个误会。国际上这种强强联合非常多见,可口可乐的收购是一种非常正常的经济行为。反垄断法的初衷和商务部的态度不是禁止和预防这种行为,而是通过审批确定并购是否影响了竞争。”盛杰民解释说。
  加拿大勒瓦尔大学商学院企业战略教授苏展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达了相同看法。苏展认为,中国政府对于此案的审批将主要基于对市场效率的考量,而不会涉及太多政治因素。
  结果最晚180天揭晓
  盛杰民介绍,接到可口可乐的收购申请后,商务部会对其在饮料市场占据的份额等等情况做详细调研,进行科学分析。即便收购后,可口可乐在果汁市场形成了市场支配地位,占据了很大的份额,也不会就简单判定为垄断。
  “反垄断法第一是要保护一个好的竞争环境。不是说一个企业在市场上占有的份额达到一定程度就一定形成垄断。反垄断法主要是避免对市场有支配地位的企业滥用支配权和影响力,破坏有效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收购汇源以后,可口可乐是否会在中国市场影响有效竞争?这个还值得探讨。”苏展说。
  “饮料市场分得很细,具体怎么判定还要看商务部的调研结果。”盛杰民介绍,按照反垄断法的规定,审批最长不会超过180天。
  民族的?世界的?
  此次收购案的另外一个焦点,也是网友最为关注的焦点是收购后,又一个民族品牌的消亡。乐百氏、小护士、中华牙膏……可以举出太多的前车之鉴。对此,朱新礼回应:“品牌是无国界的,不应该用民族主义的观点来看待。”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跨国公司研究室副研究院张金杰则指出:“这是国民情感,很难用经济或者政治的东西来解释。其实被收购后,汇源就不属于民族品牌,探讨可口可乐用不用它已经没有意义了。对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讲,创立自己的品牌非常不容易,尤其应该注意保护。”
  2005年,英国《金融时报》称,美国百事将以300亿欧元并购法国达能。即便是未经最后证实的传言,也在法国上下引发了一场“达能保卫战”。法国总理亲自出面表示支持达能“躲避令人厌恶的竞购者”。此后,法国为此作出政策调整,使政府有权禁止具有战略意义的企业被外国公司控制。
  张金杰认为,以生产食品为主的达能,很难判定它有什么战略意义。但是,它是法国人心目中的“民族品牌”。而当年联想要收购IBM的电脑部门,同样遭到了来自美国国会的阻挠。
  “可见无论全球化怎样发展,只要国家的概念依旧存在,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都不会允许本国市场外资化。这一点与这个国家市场化进程、经济发展程度、甚至是意识形态的关系并不大。”分析人士认为。
  “现在外资在中国占据的份额越来越大,我们到了该考虑既吸引外资,又保护自己品牌的时候了。”张金杰说。
  【链接】反垄断审查标准
  按照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如果外资企业并购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即达到申请商务部反垄断审查的标准:一、双方2007年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双方2007年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二、双方2007年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双方2007年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资料显示,2007年,汇源果汁销售额达到26.56亿元。
  盛杰民介绍,即便汇源果汁是在英国开曼群岛注册的离岸公司,因其业务主要在中国内地,此次并购也属于反垄断法的审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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