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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案例讨论第一期:自愿加班能要加班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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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4 10:09: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乔某是北京某日资公司的办公室职员,与公司签订有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具体从事办公室文员工作。公司确定的劳动合同是乔某的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公司也按标准工时制度支付乔某的工资待遇。工作期间,乔某努力工作,工作当日工作任务在8小时内未完成的,乔某就在下班后自动加班完成当日工作任务。在工作过程中,乔某每天下班前都向自己的上级领导汇报当日工作进展,同时在邮件中表示需要加班完成。一年以后,乔某对公司的工作安排难以承受,就在合同期限届满时表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但要求公司支付其一年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并出示了一年内延长工作时间的考勤记录及每天工作汇报。公司对乔某不愿续签劳动合同表示遗憾,但认为公司实行的是计时工资制度,并另有规定的加班制度;公司并未安排乔某延时加班,乔某延长工作时间是个人自愿的行为,公司不能另行支付加班工资,对乔某的要求予以拒绝。双方于是发生争议。
  双方理由:
  乔某认为:自己在履行合同期间经常超时工作,具体超时工作时间有据可查,并且通过每天的工作汇报邮件中及邮件寄时间上都可证明在下班后完成。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超时工作应计发加班费,但单位从未支付过自己加班费。现在双方劳动合同已终止,公司应当结算支付一年内的加班工资。
  公司认为:公司实行计时工资制度,并配套实行加班制度,只有经公司同意并办理必要手续的加班才能支付加班工资;乔某虽然有延时加班的考勤记录,但是乔某自愿延长工作时间,并且没有办理过相关审批手续,因此乔某要求支付加班工资不符合公司的加班制度规定。

  问题:
  乔某能否最终拿到属于自己的加班工资,理由是什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8 15:25:36编辑过]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9-1-8 10:28:03 | 只看该作者

点评: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周某为完成工作任务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延时工作的加班工资。《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该条规定表明,企业依法应当对企业内的规章制度予以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的内容包含劳动者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根据该条规定,企业自然可以制订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的加班制度,可以规定适当的加班审批程序,对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况支付不低于法定标准的加班工资。企业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应是企业管理和争议处理的依据之一。
  另外,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我国现行的标准工时制度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按照以上标准工时制度计发工资待遇的,是计时工资制度。实行计时工资制度的用人单位,其加班工资的支付有着明确的规定。新公布的《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二)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三)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以上规定表明,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即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是用人单位安排加班,而由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依据以上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本案中,公司虽然对周某实行了计时工资制度,但周某平时的延时加班不是由公司安排的,而是周某自愿进行的;公司对企业内加班有规定的加班制度,周某在延时加班时并未履行公司规定的加班审批手续。因此,周某要求公司支付其自愿且未履行手续的延时加班工资缺乏依据。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8 10:28:23编辑过]
板凳
发表于 2009-1-8 13:03:49 | 只看该作者
挺不错的案例分析,这样事情在实际中也会经常碰到,很有用,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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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8 14:34:33 | 只看该作者

    未完成本职工作,延长加班时间,自愿进行通过加班完成工作,在哪个公司,这样的例子都会有,如果是公司行为规定加班处理相关事务,根据劳动合同公司会履行支付你加班费用,如果不是公司行为,自愿行为的话,在向公司索取加班费的话就不可取了!

5
发表于 2009-1-8 17:34:43 | 只看该作者
进行劳动仲裁的话,不支持员工的加班请求的结果基本上是无疑义的。首先看到的证据是公司关于加班制度的规定。
6
发表于 2009-1-12 13:57:21 | 只看该作者

仲裁的结论会是——乔某的仲裁请求证据不足。

7
发表于 2009-8-8 08:50:41 | 只看该作者

哈哈,分析的挺好,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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