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裕“解百纳”事件最近搞的沸沸扬扬,众葡萄酒厂家大有不拿下张裕的“红帽子”誓不罢休的味道。
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把干红葡萄酒品牌“解百纳”的商标所有权裁定归属张裕,且不论这“解百纳”到底是不是一个通用的品种,至少,工商行政部门要对此作一个认真的调查吧。你自己可以不是专家,但你可以请教葡萄酒方面的专家嘛,中国没有的话,难道国外也没有吗?!
不过,这事话说回来,估计长城、王朝等多家企业的联名上书行为最后很有可能是无功而返。
——为啥?
——因为类似的情形在国内太多了!
比如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石油等等,只要是带有“中国XX”字样的,基本上都有这个问题,就拿中国石油来说吧,按照企业名称/商标的一般格式,应该是“地域”+“品牌”+“产品/服务内容”+公司结构,而我们的“中国石油”则直接把“品牌”给省略了,这一省略可不要紧,一下子就这整个跟“石油”有关的公司天然地排除在外了,享受了一把垄断带来的无限好处! 别的人能不急吗?有钱大家赚,你这种有点类似于“恶意抢注”的做法实在让人难以忍受。哪怕你就是叫个“中国顶好石油集团”也好点嘛,至少人家也可以选择叫做“中国长城石油”或者什么的嘛
既然有相当一部分“国”字头的公司都存在类似的情形,那工商部门在裁定“解百纳”商标噢归属权肯定要考虑这个问题嘛,如果裁定“解百纳”是个公共资源,那么“中国电信”这个牌子是不是也该裁定为公共资源呢?
闹吧,我等着看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