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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 [转帖]深圳房价跌幅超过40% “断供”将背负一生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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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6 09:11: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房价跌幅超过了40%   

  “大不了以后租房子,也只能是这样。”深圳的李小姐很无奈,她把房子扔给了银行,当然她也不再偿还银行的贷款。
  
  英郡年华是深圳市的一个楼盘,李小姐今年初在这里通过按揭买了一套40多平米的一居室,但是在交了三个月的月供后,李小姐决定断供——就是不再向银行交纳月供,这套房子她不要了。
  
  “太过分了,拼命地降价!” 李小姐说她购买英郡年华的单价是11000多元,很多早一点购买的业主价格更高,最高的是13000多元,但是现在,这里新开的英郡年华三期售价只有6888元,跌幅超过了40%。
  
  李小姐说,这套房子已经是实实在在的负资产,因为这套房子30万元都卖不到,但是她却欠了银行40多万元的贷款,如果她继续养这套房,还贷加利息一共要付给银行100万元左右。
  
  记者了解到,去年此刻,深圳房价还是领涨全国的带头羊,今年此时,深圳房价却已经成了领跌全国的冠军,深圳6月份新建商品住宅均价每平方米11000元,比去年10月份的高峰已经下跌了36%。
  
  银行损失更大吗
  
  记者了解到,目前断供的不仅有像李小姐这样买房自住的人,还有很多是炒楼客都已经断供。但李小姐认为,其实最大的输家还是他们这些买房者。
  
  银行对断供是什么样的态度呢?
  
  记者:“大家要断供了,你们银行紧张吗?”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工作人员:“总之断供对你们自己不好,你们这些问题你们自己看,对信用会有影响。”
  
  记者:“但是你想想你们银行八九十万,上百万的款放出去了,收不回来的话,你不害怕吗?损失应该银行更大吧。”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工作人员:“我们还有发展商那里帮我们做保证房。”
  
  记者了解到,在去年深圳楼市最热时,甚至有很多业主买房是零首付。
  
  专家:楼市调控应继续
  
  在房价泡沫破灭的今天,我们该做怎样的政策抉择?中国的房地产行业是不是已经危险的到了必须要“救市”的地步?我们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是不是真的需要放松?
  
  专家认为美国的次贷危机是全国范围的普遍现象,而目前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断供只是极个别城市出现的极端案例。目前房价下跌最为严重的珠三角,只有深圳和东莞出现了三分之一的跌幅,全国其他城市的房价下跌并不算严重,负资产的情况还极为罕见。
  
  此外,在自住型的购房者中,绝大多数人并没有因为房价下跌而受到大的影响,对于那些投资型的购房者来说,目前的下跌幅度也不足以使其生计出现困难。其实受影响最大的是那些前几年一直在赚取高额利润的开发商。
  
  在专家看来,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影响,国内许多行业都出现严峻的局面,纺织、皮革、钢铁等等,它们遇到的困难并不比房地产更少,在这样的环境中,一批竞争力差的企业被淘汰,而另一批竞争力强的企业在发展壮大。房地产行业没有任何特殊性,它同样需要这样的洗牌。
  
  至于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声称房地产衰退会连累金融系统,专家认为,断供只是少数现象,据深圳银行业的人士表示,目前的断供行为并不足以对金融系统带来大的冲击。而其中多数断供者是因为他们只付出了极低的首付比例,有的甚至是零首付,显然银行也应该为自己的违规放贷承担风险。央视
  
  江苏律师解析“断供”后果
  
  你要为此背债一辈子
  
  贷款买房者出现“断供”,对个人而言,会有哪些风险呢?本报记者昨天电话连线了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严国亚律师。
  
  “别以为房子不要了就没事了,银行还是要找你麻烦的!”严国亚说,在财产风险之外还面临着诉讼风险。
  
  如果你选择“断供”,从法律上来讲,就属于主动违约,违反了贷款合同中的约定条款,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银行会冻结你的房产,要求你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仍然要求你归还房贷。”
  
  还不起了,还怎么还?对此严国亚表示,房贷和违约金加在一起的债务,“断供”者将背负一生。
  
  严国亚解释,有些国家出台了个人破产法,按照规定,在个人申请破产后,可以不予追究相关责任。但由于目前国内还没有出台个人破产法,所以“银行可以在任何时候向你催讨,除非你还清了欠款。”
  
  “而且,按照银行的规定,房贷属于‘利滚利 ’性质,这个月还不清,会把因此产生的利息加到下个月里,直到你全部还完。”严国亚说,这对贷款者是笔巨大的负担。
  
  除此之外,严国亚认为“断供”者还将面临长期的信用问题。“放弃归还贷款,在个人信用方面,是一个严重的污点,今后消费和再次贷款都会受到种种制约。”
  
  为此,严国亚提醒购房者在决定贷款购房前一定要慎之又慎。
  
沙发
发表于 2008-7-16 11:49:16 | 只看该作者
看来问题很严重啊,是要好好考虑一下下一步怎么做
板凳
发表于 2008-7-16 14:40:04 | 只看该作者
房子是买不起的
xus
4
发表于 2008-7-17 01:10:58 | 只看该作者
深圳房贷负资产者超30万,断供看来要成为焦点了,银行要寄希望于道德和法律了,天知道法律能不能解决问题
5
发表于 2008-7-17 11:15:47 | 只看该作者
哼,所有责任都是老百姓的责任,是吧?
6
发表于 2008-7-17 11:43:05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先把你弄上船,然后再敲诈。
7
发表于 2008-7-17 12:21:50 | 只看该作者

兴,百姓苦;衰,百姓苦!

8
发表于 2008-7-17 13:25:22 | 只看该作者
兴,非百姓之兴,所以百姓苦!
衰,亦非百姓之衰,却转嫁给百姓,所以百姓还是苦!
9
发表于 2008-7-17 20:44:29 | 只看该作者

是啊   买不起房子,但没房子又不行  ---  矛盾

10
发表于 2008-7-17 22:24:05 | 只看该作者

直接把房子转给银行吧,反正证也在他那。

律师说的东东不可理解,有分期买房的家人把合同拿出来看看,有没有断供会出现严重后果的条款?大家研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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