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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 [推荐]银行表示按揭不担地震风险 央行:希望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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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9 14:53: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地震导致房子倒塌,贷款买房的人可能还要背负欠款。昨日,记者就震毁房屋的房贷是否需要照常偿还等问题采访银行业人士,他们普遍表示银行并不承担地震风险,按照正常程序银行有权追回贷款,但考虑到此次地震危害巨大性,如果银监会有新的优惠政策出台,银行会按照政策来操作,目前房贷政策还没有任何变化。

    借款人仍有还款责任

    地震后房屋贷款究竟应该由谁来埋单?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欣表示,借款人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除了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外,还要签订房屋抵押合同,这两份合同属于主从关系,虽然因为地震导致房屋标的物灭失,从而导致房屋抵押合同终止,但不影响借款合同的有效性,借款人仍要承担还款责任。不过,银行在发放贷款时本来就存在交易风险,如果房屋倒塌,借款人也已死亡,假如留有遗产,银行可以要求其遗产继承人还款,没有遗产或者借款人虽然生还,但已无力还款,对于银行来说就是交易风险。

    风险可转嫁保险公司

    银行业人士认为,对于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借款人可以通过投保房贷险转移。但由于风险较大,目前基本房贷险并未将地震列为理赔范围。平安保险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基本房贷险一般不保地震,主要保火灾、爆炸、暴雨、台风等条款列明的13种自然灾害,但有的保单会将地震险列为拓展条款。目前,中行、工行等中资银行房贷投保的主要为基本条款,即将地震列为除外责任,但东亚、恒生等外资银行房贷投保一般会扩展震条款。

    他说,如果将地震列为拓展条款,通过对房屋损失情况鉴定,一般会按照标的金额的80%予以赔付,如果房屋出现垮塌现象会予以推倒重建,这种情况下,将按重建金额80%来赔偿。不过,即使在地震中获得赔偿,对于通过银行贷款买房的人或企业来说,银行仍将享受优先受偿权。

    央行:希望找到双赢办法

      昨天,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表示,央行非常重视地震震毁房屋的按揭贷款问题,目前正在积极地采取办法。“请广大受灾群众相信,我们一定能够找到一个妥善的办法解决好这些问题,既能够保护商业银行的利益,同时更要保护好广大民众的利益。”苏宁说。

    据介绍,央行目前正在协调各方研究措施,解决灾后所面临的很多新问题,包括信用卡的还款问题、延期还款所产生的信用记录问题等。

来源: 大洋网—信息时报

沙发
发表于 2008-5-19 21:27:37 | 只看该作者

但愿有双赢的办法

板凳
发表于 2008-6-18 20:52:37 | 只看该作者

什么叫“双赢”?当灾难没有来临之前都谈不上双赢,灾难降临,有房贷的人已经亏得一无所有了。

这时居然用这个词。可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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