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房地产] [转帖]地震受灾无力还个贷 银行一笔勾销

[复制链接] 0
回复
577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08-5-26 10:10: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场突如其来的天灾,让贷款买来的住房顷刻间化为乌有。房子没了,有的欠款还挂在自己账上,有的屋毁人亡——这一笔笔贷款到底要不要还给银行?

  5月23日,银监会针对灾后个贷、银行卡透支款的处理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家银行减轻灾区群众债务负担,将借款人无法偿还的欠款作呆账处理予以核销,原则上不再追究。

  下发紧急通知的同时,银监会提醒各银行防范可能出现的虚假核销等风险,把贷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分析人士称,此举显然会给银行业利润带来冲击,不过地震灾害区域有限,银行贷款损失也有限。

  央行“特事特办”出下文

  5月16日,央行副行长苏宁表示,央行正会同有关商业银行就灾区群众贷款问题商议“特事特办”。

  5月19日,央行、银监会联合发文,要求各家银行对受灾地区不能按时偿还的各类贷款,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建行、农行及中行等纷纷出台政策,给予重灾区最长6个月的贷款展期。

  5月23日,银监会在通知中对上述问题予以明确:对于借款人因本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补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及时核销;对于银行卡透支款,持卡人和担保人已在本次灾害中死亡或下落不明,且没有其他财产可偿还的债务,银行也应将其作为呆账核销。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