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底,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刘克崮将一份提案草稿挂到人民网上征求公众意见。很快,这份名为《尽快调整资源税政策、促进资源节约》的提案就引起了众多网民和媒体的高度关注。 大部分人认为,目前,廉价资源的使用带来了企业成本的外部化和社会化,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近几年来,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益严重。资源税偏低导致矿产开采行业的进入门槛低,而部分小企业在开采过程中又不重视环境保护,对矿山及其周围的环境造成污染,甚至诱发多种地质灾害。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6年我国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相当于我国财政收入的9%左右。 但是,有一些业内人士认为,现实中资源稀缺性利益被低价对外转移。一方面,资源税过低导致产品价格较低,出口低价产品所含的资源稀缺性利益被转移到其他国家;另一方面,低资源税给企业留下了很大的利润空间,对我国近70余家在国外上市的资源类企业而言,利润中隐含的资源稀缺性利益被国外投资者廉价占有。 应当承认,我国提高资源税,有利于降低资源消耗,调整产业结构;有利于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建立资源输出地区的生态补偿机制,平衡东西部地区利益差别;有利于保护资源稀缺性利益不被其他国家占有。 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由此,资源与环境问题被提到更高的层面上,我国对资源税进行改革似乎已是箭在弦上,但究竟怎么改才有利于资源行业的发展,还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 国家在制定政策时,不能搞一刀切,应当分类别、分行业具体分析,在借鉴以往税改政策的基础上,吸收有益的经验和教训。 譬如1994年的税费改革,从总体上看是成功的,但不排除在一些支线环节有考虑不周的地方。以冶金矿山资源税为例,税改后征收额竟上涨了10 倍,这一标准值得商榷。征收高额税费大大增加了矿山企业的压力,一些企业只能在亏损的状态下运营。当税赋标准超过矿山企业可承受的能力后,一方面,老矿山企业很可能会陷入危机,最终导致破产;另一方面,资本市场也会对矿业横眉冷对,新的投资难以进入。这对于我国矿业的可持续发展十分不利。 矿业与国家战略安全密切相关。毋庸置疑,国家的健康运行需要税收作为支撑,要实现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均衡,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1994年的税费改革过程中,把冶金产品减少的税收通过提高冶金矿山税赋来弥补,实践证明是不可取的。 在税费收入总量基本不变的前提下,我国既要遵循矿业经济规律,又要做到矿业各产业链的税赋公平,确实有很大的难度。这是业界应当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