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丢了怎么办?难道你可以去向对方要合同原件拿来复印?假如你的货已发出给了对方,而对方的款还没有付出,这时候,他可能会反过来问你:我们什么时候签过合同呢?——这里说的是,如果合作过程中你自己手上没有了筹码,你就会陷于被动。而如果对方手上有很多筹码,则对方就可以与你宣布“分手”,大不了他把公司“申请破产”了事,反正是有限责任公司。
又比如:你到房地产公司去买房子,需要向银行贷款时,你就知道什么叫筹码了。银行把房子给你住,而房产证却不给你。说得不好听,就是你的尾巴被他抓在手上,牢牢抓在手上,就像一匹马一样,那根缰绳牢牢抓在他的手上,你跑不掉。
别以为我在同你开玩笑,20世纪90年代初期很多“空手套白狼”的成功者就不乏此类人呢!
这便是我所说的筹码问题了:钱在他手上,他手上的筹码就多;钱在你的手上(或货在你手上),你手上的筹码就多。就像相声里面讲到的:有人向你借钱,借得你钱之前,是他求你,拜托你救他一把,可是,当你把钱借到他手上,回头要找他还钱的时候,问题的性质就变了!——是你求他了。为什么会是你求他呢?因为:他没有钱,你又能怎么办?他的确没有钱,打赢官司你又把他怎么样呢?
——摘自李泽尧《中国职业经理人成长计划(PMTP)丛书》之《商战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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