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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有精神障碍的员工在外与人打架,公司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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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8 09:33: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事件:公司2名员工在下班路上发生争执,一方用刀捅了另外一人4刀,至少构成轻伤。属地派出所已经做了笔录,但是在调查过程中得知捅人者或有精神病史。目前派出所在协调双方,但伤人方拒绝作出赔偿。
1、此事件不属于工伤和医疗保险范畴;
2、公司在此事件中应无任何法律责任;
但是,作为公司该如何处理这两名员工呢?尤其是一方或有精神病史!!
目前我的做法是再公安机关还未有定论前,先不作任何行政上处理,只是将此事件在公司范围内作进一步调查。
伤人一方我已安排他请假在家等待事件处理的结果。
沙发
发表于 2008-12-8 20:19:06 | 只看该作者

公司的处理要在公安机关处理之后

参照公安机关的处理结果

如果捅人的要负刑事责任

直接由司法机关处理,公司应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他是发病状态

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公司也应终止劳动合同

当然在公安机关调查事件的过程中

企业是可以对事件的结果有一定影响的

板凳
发表于 2008-12-13 08:57:22 | 只看该作者
个人想法: 不论公安机关的定论如何,该两名员工不应该继续留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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