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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分红险、投连险、万能险这三类新型人身保险发展迅速,但由于产品比较复杂,也引发了不少的纠纷。为了让大家明明白白投保。避免被销售人员误导,保监会近期发布投保新型人身保险的风险提示。 为防止保险公司营销员和银行代理机构的销售人员误导保险消费者,如夸大新型人身保险产品收益率、套用“本金”“利率”等概念混淆新型人身保险产品和银行理财产品、隐瞒新型人身保险产品各项费用的扣除情况等。5月18日,中国保监会向广大保险消费者发出有关投保新型人身保险的风险提示。 新型人身险各具特点 新型人身险产品,主要有分红险、投资连结保险(俗称投连险)和万能险三大类,保监会提示说,它们各自有着鲜明的特点,消费者做出购买决定前要特别注意区分。 分红保险产品具有确定的利益保证(隐含在产品本身的固定收益部分,与传统保险产品一样,这部分预定收益率最高不超过2.5%)和获取红利的机会。分红水平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可分配给你的红利是不确定的。 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投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实际投资收益可能赢利或亏损,投保人承担全部投资风险。投连险产品一般分设多个账户,由于投资目标及相应资产配置策略的不同,每个账户的风险、收益也不尽相同,保监会提示,请消费者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在各投资账户之间的资金分配。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并不是全部进入投资账户用于投资,而是需要扣除初始费用,或是需要在进入投资账户时收取买入卖出差价。进入投资账户后也可能发生一定的费用支出,如资产管理费、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等。保险公司在提供账户转换、部分领取等服务时也可能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或退保费用。请详细了解所有费用扣除情况。此外,请你注意各项费用水平是否为确定的,若不确定,还应注意费用收取的最高水平或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变更收费水平的方法。 万能保险产品结算利率中设有保证利率(保监会要求不低于1.75%),但超过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保险公司每月公布的结算利率是年化收益率,只能代表当月的投资情况,不能理解为对全年的预期。结算利率并不是针对全部保险费,仅针对投资账户中的资金。你所缴纳的保费通常并不是全部进入投资账户,而是要扣除一定的初始费用;或是在领取时收取一定的费用。进入投资账户后,也可能发生一定的费用支出,如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等。保险公司在提供部分领取等服务时也可能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或退保费用。请详细了解所有费用扣除情况。此外,请你注意各项费用水平是否为确定的,若不确定,还应注意费用收取的最高水平或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变更收费水平的方法。 不同于其他金融产品 保监会还提示说,请注意区分新型人身保险产品与其他金融产品。新型人身保险产品兼具保险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按照产品性质的不同,对于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具有不同的偏重,但本质上均属于保险产品。不宜将兼具保险保障和投资功能的新型人身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基金等金融产品的收益进行片面比较,更不要把保险产品混同于银行存款或者基金。 投保前还要注意哪些问题 除了了解清楚产品本身的特性和具体信息外,保监会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在投保前还应该注意以下几个细节问题,以充分维护自己的权益。 应该关注保险销售人员的销售资格。若通过保险公司营销员购买新型人身保险产品,或者通过银行等兼业代理机构购买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产品,投保人有权利要求销售人员出示《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 投保前请认真考虑缴费能力。新型人身保险产品一般保险期限较长,且所需保费不低。其保费缴纳方式分一次性缴费和分期缴费两种,如果选择分期缴费,投保前应充分考虑是否有持续稳定的财力支付保费。否则,投保人可能会在中途丧失保险保障并承担退保损失或者丧失部分保险合同利益。 投保前请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和产品说明书。投保前应特别关注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犹豫期和退保事项,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产品说明书和利益演示,了解保险产品的费用扣除情况和产品特点,清楚购买保险后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宣传材料或产品说明书对未来收益的描述纯粹是描述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也不能简单理解为分红率和投资回报率。 请如实填写投保单中的内容。填写投保单时一定要严格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即对投保单上需要填写的被保险人年龄、健康状况等项目如实填报,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要亲笔签字确认,不要让销售人员或其他人代签名,否则将会影响你的权益。 请慎重考虑退保。新型人身保险产品规定有犹豫期(一般指自你收到保险合同并签字起的10日内)。在犹豫期内撤销保单,投保人可以收回全部已缴纳保费,保险公司将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在犹豫期后退保,将承担一定的损失,保险公司将只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建议在投保前仔细考虑,不要将短期内可能需要使用的资金用于购买保险,以免因将来退保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请协助保险公司做好客户回访工作。中国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对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和万能保险产品在犹豫期内实行100%回访确认,一般为电话、信函和上门回访等形式。回访目的是为了维护投保人的权益,再次确认投保人是否清楚购买保险产品应注意的主要事项。因此投保时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以便保险公司能够及时回访。 保监会人士明确表态,如消费者发现保险销售人员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销售误导问题,请注意保留书面证据或其他语音证据,以便维护你的权益。消费者可以向保险公司反映,也可以向中国保监会及各地保监局投诉,必要时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该贴来自群组:创业与理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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