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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最贵清洁工”直接挑衅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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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3 14:57: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7月30日,原本担任上海某公司资深策划的杨华(化名),怀孕后接到一份换岗合同,令她气愤不已。换岗后的工作是公司清洁工,月薪仍是9000元。专家表示,怀孕妇女变岗变薪不能由企业单方面强制执行(据解放网)。
  看上去,月薪9000元的清洁工工作,对于杨华来说并非坏事,但“最贵清洁工”实际上是对杨华某种程度的人格侮辱———并不是清洁工岗位“低贱”,而是将一个为公司奉献多年心智的高级白领“贬”为每天清扫马桶的工人,她将如何面对同事们异样的眼神?如何在劳动强度并不算轻的重复工作中保证自己的身体安康?
  我不能不“佩服”杨华所在的公司,他们采取了一种迂回战术,逼迫杨华无法忍受而主动辞职,从而避免必须要付出的工资福利乃至解约代价。然而,这是对即将于2008年1月1日落地的《劳动合同法》的直接挑衅。
  新的《劳动合同法》被誉为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我以为其最大的价值所在,是通过合同这一经济社会权利分割与界定的直接契约,来规范企业与员工双方的行为模式。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改变了以往“强资本弱劳工”的不平等局面,起到了事前制约与事后救济的双重作用。而在“最贵清洁工”事件中,杨华所在企业存在明显的“岗位恶意供给”———将明显不符合当事人劳动价值的岗位作为其转岗的惟一选择。
  更恶劣的是,“最贵清洁工”事件犯了民事协议的大忌:将劳资双方置于惯常的不平等格局中,杨华从属于零和博弈的危险处境中,如不服从就会被淘汰,这也基本上是大量劳动者在“资本专制”下的共同困境。
  “最贵清洁工”事件对于平等劳资关系建立的最大伤害,恰恰在于那份9000元的薪水,因为它直接将一个人的尊严、权利、人格全部抽空,只剩下冰冷的物化补偿,人成为资本所奴役的无自由对象,企业制度沦落为获得完全支配地位的资本者的意志体现。当一个国家的企业生态普遍由“野蛮的资本”掌控时,一种反文明的企业文化就会产生。其他的企业管理者们不仅在“同体感染”中接受了强权资本文化,而且以各种方式不断加强并巩固了这种文化———肆意曲解所有的法律制度,并以企业文化阐释者的身份摧毁了职工对多元文化的追求权利。
  《劳动合同法》是在更高意义上对企业文明的复兴,对民主维权的保障。那些试图在《劳动合同法》启动之前,继续钻法律空子盘剥职工权益的企业,迟早会遭受社会发展规律的自然报复———通过网络的广泛传播,会有越来越多的网友声援杨华,更多的法律界人士依法讨伐,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也会在舆论推动下行动起来,这家企业以一个可笑的决定,换回了“社会恶誉度”、企业品牌严重受损、被社会所唾弃、即将遭受法律惩处的巨大代价,他们会为此后悔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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