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住在运河边上,有个码头是装卸货用的,那时候水运特别繁华,不像现在马路四通八达了不怎么用的到水路了,所以在那个时候南来货往都是靠的水路,运河是重要的交通要道,所以码头是比较忙碌的,经常看着店铺老板边拿着账本,边拿着筹单(发给搬运工人的凭证)站在码头上。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码头上的酱油铺老板,并不是他的店铺大,也不是他为人怎么样,只是他制定的一条规矩让我们特别觉得有意思在那个时候! 酱油铺老板人不高,租了码头的一个不大不小的门面,据说是从山西过来的,祖上都是跑买卖的,生意做的也一般,可能是他的价格总是比别人高的原因,但是他来了以后给帮他搬运货物的工人制定了一条跟别家不一样的规矩:晴天走货摔坏不赔(别家的都赔2块);雨天走货摔坏赔双即4块(别家只赔1块,因为雨天路滑)他告诫工人的就是,’认真运货,小心做事,晴天你把油缸打破了我不让你赔,但是雨天你把油缸打破了我就必须让你赔了,因为上天已经告诉你了,下雨小心,你不听我的话没关系,但你不能不听上天的话!’在码头上运货都会有不小心货物被打破了的事情,结果单就是酱油铺老板的油缸子在搬运上岸的途中打破了的概率很小. 如今,码头没有了,酱油铺的老板也不知道上哪里去了,只是他的那条码头搬运规矩还被老一代搬运工人所谈论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