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ffice:smarttags" />10月15日《长江日报》):有不少女大学生不理解白毛女为何不嫁给黄世仁:“现在大学生找工作这么难,嫁给‘黄世仁’,等手里有了钱,可以再自我奋斗,实现自己的理想,这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当年的白毛女也可以这样规划自己的人生,可她偏要和黄世仁对着干。”“90后”女生小谢说:“如果黄世仁生活在现代,家庭环境优越,可能是个外表潇洒、很风雅的人。加上有钱,为什么不能嫁给他呢?即便是年纪大一点也不要紧。”某位蔡姓大一女生表示:“如果我嫁给有钱人‘黄世仁’,可以拿他的钱捐给慈善事业,帮助有需要的人。”fficeffice" />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至于杨白劳家贫穷无力偿还债务,我们不能从道德这个观点来评价,黄世仁也知道杨白劳家里穷,但为了让他种好地,也只能冒着风险把钱借给杨白劳。假如“杨白劳”是自然人,“黄世仁”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杨白劳向黄世仁所在的公司借款后,双方签有合同,并有相应的抵押物(杨白劳的房产证),当债权人按照合同履行其相关义务时,作为债权人和债务人一般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问题。
◆杨白劳无力偿还此借款项,自杀身亡,则黄世仁有权申请相关部门按照合同拍卖其所抵押的房产,在取得相关的债权收入后,如有余额、应将其归还喜儿,或者将杨白劳的房子估价收归公司所有后,考虑到喜儿家的困难,可以让其暂住此房,待喜儿嫁人后再收回房产。此方案是一个正常的债权人和债务人清算的思路,与杨白劳的生死无关。
◆喜儿选择了嫁给黄世仁。
黄世仁将此借款一笔勾销(不用还债),则公司财务人员要代扣黄世仁的个人所得税(视为个人所得)。此方案看似达到了目的,也娶到了喜儿,却不是一个好的节税方案。
◆喜儿以双重身份进入黄家。一是黄世仁的老婆;二是黄世仁所在公司的高管,在合理的范围内取得免税或低税率的工薪所得,并用此收入逐渐冲减其挂在黄世仁账上的借款,直到抵顶完毕,这是一个两全其美的节税方案。
亲是亲,财是财。私营企业的法人与自然人从表面上看虽然是一个人,但税务处理上是不尽相同的,所以在花钱和取钱的时候,一定注意其中的涉税边界和度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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