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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管理专家董保华谈《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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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9 14:17: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629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了《劳动合同法》。该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被确定为“ 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这一次广受关注的《劳动合同法》,对于企业来说对企业有哪些影响,记者采访了著名劳动关系管理专家、《劳动合同法》课题组专家、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著名教授、博导、易才人力资源发展中心《新人力》专家委员会专家董保华教授。

董保华教授认为,《劳动合同法》有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内部起草阶段;第二是国内关注阶段,第三是国外关注阶段。为什么国内专家去推动,是跟国内的分歧和《劳动合同法》做的修改有关系,因为这个修改引起了一部分学者的不满,至少说明一条,在《劳动合同法》上,争得非常激烈。

现在很多学者认为,对新的《劳动合同法》,风险很大,传言力度还不够,对规定规模以内的裁员不能放任而应当给予一定力度的限制,对规定规模以外裁员则应当给予更大力度的限制。在这个背景下面,左一点会取得话语权,大家都往这个调子上缩。

董保华教授要提几点建议是:宽进:严格禁止下属部门随意用工;临时用工使用有资质的注册单位;临时用工可使用小时工、兼职人员、协保人员、学生、退休人员等;严出:签订短期活动;实行岗位聘任制,采用岗位聘书,劳动合同和岗位聘用分离。

一个员工不可能解雇,即便是没有工作岗位,没有事情要他干,也要养着。但是岗位聘制,有岗位和没岗位的要拉开差距。如果中国把严出这条强调贯彻,也会面临窗边阶级、阳台阶级。有些薪酬跟岗位的捆绑式的薪酬要自己设计。

《劳动合同法》应对思路,国家收紧法定限制,企业加强合同的约定研究,草案企业进行了多项单方限制,剥夺了企业的管理权。这三场讨论是一脉相承的,公开的稿子里面大家可以看到欺诈引进来作为劳动的手段,所以我们一些学者对这样的现象,劳动的定义过程当中,信息不对称,所以企业欺诈不一定有效。这个逻辑我觉得有问题,如果这条不改,员工可以欺诈企业,企业就要应对。当国家收紧法定限制,员工可以欺诈企业的情况下企业要研究法制给你多大的空间。员工欺诈企业,国家就不追求公司的法律责任,这里面欺诈作为违约的条件来考虑,过去我们企业的思路是劳动合同是员工需要,而企业不需要,而以后这个方式会转变。当然这样的规定越来越多地把证明责任加给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本来是搞经营,但是现在要很多的思路要到证明上面来。不管怎么说,要提早做好应对。

国家收紧绩效制度,企业加强薪酬制度研究,早安对企业的绩效考核制度进行的限制,将导致无改进的绩效制度。绩效管理的严肃性在什么地方,所以这里面如果讲人力资源管理,管理总是一方对一方的管理,如果不能调薪、调岗,什么东西不斗争平衡协调,但是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限制。至少在薪酬上能够体现,因为这次《劳动合同法》围绕劳动关系设计的,把劳动关系僵化。但是至少可以在薪酬上搞得灵活一点,这种薪酬虽然不是美国式的薪酬,薪酬制度恐怕有任务,就是要支援绩效考核。

最后一个机制,内部机制收紧,外部机制放宽。法案的规定将导致企业用工困难,管理僵化、成本增加、风险增大。所以有一个概念,我们会促使他发展,不管喜欢或者不喜欢,我们有大家不喜欢的劳动立法,有时候我们说其实劳动力外包恰恰是最不喜欢的专家推动了他的发展,因为劳动力外包现在是转移了用工风险,为什么用工是那么高的风险,世界各国都在降低用工风险而我们国家的用工风险很多。

中国国情大家众所周知的一条就是人口第一,有那么大的就业压力,为什么用工存在那么大的风险,如果稿子越搞风险越大,这里面有一个概念会非常发展,企业会越来越核心化,把非核心的东西外包出去,所以恰恰是那些最不喜欢外包的人在促进外包的发展,现在大家可以看到,新的《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后,一个小小的条款说不定就可以使我们的外包业常盛不衰。

假设某一个副总经理月薪5万,工龄20年,假设合同到期,要付多少经济补偿金?我们看最后几项,假设20年的经济补偿金按成征求意见稿等等,每增加一年增加10%20年后翻两番,大家可以看到,11个月,20年就是20个月,这就等于是20个月经济补偿金,副总经理解除合同就是300万,如果不主动支付,还要付双倍的赔偿金也就是合计900万元。

有没有别的办法?当然有,这个情况我说月薪5万,自行聘用就是经济补偿金300万元,而劳动合同还有1年到期的时候退回劳务公司,支付两年最低工资,750元×12个月就是9000元,20年经济补偿金=1/月×20年)×(1+10%×20=60个月=4.5万元。合计5.4万元。

不要说劳动力派遣可能解决很多其他的风险,法律增加一条风险,实际上就为劳动力派遣公司输送了一批人员,实际上我个人体会,这个会大发展,当然劳动力派遣严格说来跟人事外包还是有区别,有一个概念我们要强调,就是要慢慢地往更高级的情况发展,有一些非核心利益要及早划掉,好的企业一定要做核心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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